北京市政府在1993年出台了《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使“爆竹声中辞旧岁”的悠久传统变成了广大北京市民记忆中的往事。然而13年后的今天,“禁改限”的规定又使爆竹重新回到了大家的身边。
过年时燃放鞭炮虽然可以增加“年味”,但是,一起起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而造成的伤害事件却也在警示着我们,燃放鞭炮千万不要忘了安全,莫让烟花爆竹成为节日“杀手”!
那么,如何才能在享受烟花爆竹带来的乐趣的同时不受到伤害呢?只要您掌握了以下几点,就可以有效防范伤害事件的发生。
1.到指定网点购买合格商品
(1)要选择可靠的供应商。因为我国对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有严格管理,采取有证销售,北京市场也是这种形式,因此建议消费者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商店去购买。
(2)要选择合适的产品类别。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按照使用的药量及其所能构成的危险性,烟花爆竹分为A、B、C、D四级,并且显著标注于产品及产品包装上。
A级产品由专业人员燃放,一般使用于大型庆祝场合;B级产品适应于室外较大空间燃放,其引线引燃时间规定为5~15s,燃放者距离产品25m以外应当是安全的,比如含药量不大于8g/个的爆竹、含药量不大于500g/个的喷花等;C级产品适应于一般室外燃放,其引线引燃时间规定为3~13s,燃放者距离产品5m以外应当是安全的,比如含药量不大于2g/个的爆竹、含药量不大于200g/个的喷花等;D级产品适应于近距离燃放,其引线引燃时间规定为2~6s,燃放者距离产品1m以外应当是安全的,比如含药量不大于2g/个的喷花、含药量不大于20mg/个的拉炮等,这类产品相对适合儿童燃放。
(3)要注意产品外观和标识标志。良好的产品外观应整洁、无霉变、未变型、无漏药,引火线应无损坏、无断节等。同时,产品的标识标志应规范、齐全、清晰。
2.掌握正确的燃放方法
1)燃放地点应选择在空旷、人少的地方,不要在加油站、变电站、燃气调压站附近、草场附近、高压线下面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合燃放;
2)烟花爆竹应存放在家中远离火种、取暖器的地方;
3)点燃后,人立即离开到安全位置,当点燃的烟花爆竹熄火未响,千万不要再次去点火或伸头去看,可用水浇湿让其失效;
4)不要用已点燃的烟花爆竹去点燃其它烟花爆竹;
5)燃放时,燃放者与观赏者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要把鞭炮抓在手里燃放,以免造成手部被炸伤;
6)升空类烟花爆竹千万不要横放、斜放,应尽可能用重物夹住,以防翻倒,燃放小鞭炮时要摊开挂好,以防集中爆炸;
7)连续发射的烟花底座要稳固,防止因发射振动而改变发射方向伤人;
8)吐珠类烟花应固定在与地面成70°~90°的地方对空燃放,严禁手持相互对射;
9)旋转升空及地面旋转类烟花燃放时应放置在平滑地面上;
10)燃放线香手提吊挂烟花时,应用平提线头或用小竹竿吊住白线,点燃后,杆向前伸,勿近身体;
11)燃放钉挂旋转类烟花前,应用铁钉将烟花钉牢在墙壁或地面上,用手试拨烟花能旋转自如后,点燃引线,离开欣赏。
另外,由于儿童的好奇心比较强,而自我保护意识又比较淡薄,导致他们遇到危险情况时或是浑然不知,或是惊慌失措,极易引起人身伤害事故。所以,在儿童燃放烟花爆竹时,最好有成人在旁陪同指导,保护他们的安全。
总之,作为我国的一项古老风俗,烟花爆竹在给大家增添节日喜庆气氛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不必要的人身伤害。而掌握正确的燃放方法,正是保障我们远离伤害的必备条件。希望大家都能够在娱乐的同时,不忘保护自身的安全,让我们的节日更加祥和,更加平安。
编辑 赵静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