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对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活跃市场、增加财政收入发挥着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个体、私营经济的年均增长速度达到了20%以上,成为支撑整个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再加上外商投资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3。在一些沿海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经济增长的关键性因素,如浙江省2002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纳税额和出口额分别占全省经济的47%、40.6%和79%。据统计,目前非公有制企业已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5.6%,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机会。
但是,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生产企业事故频发,问题日益突出,不仅不利于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也给我国政府在国内外的政治、经济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从全国来看,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全国非公有制工矿企业共发生事故9 864起,死亡11 278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工矿企业的65%和66%。近两年非公有制小企业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高达74%和72%左右的比例。虽然生产安全事故给非公有制经济造成的经济损失目前还没有一个估算数,但可以肯定,绝不是一个小数。10月下旬,笔者带队对北京、天津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调研。从京津两市事故统计分析看,非公有制企业发生事故的比例较高,2005年1月至8月,北京市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93起,死亡104人,大多数事故发生在非公有制企业。天津市1月至9月发生64起死亡事故,其中非公有制企业事故起数占70%左右。通过调研,笔者认为,目前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非公有制企业”提法需斟酌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育,非公有制企业的确切定义已使我们在统计摸底、政策制定、经济分类等工作中都遇到一些问题。市场化进程中,人们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隐性歧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比如,北京市通州区安监局反映,在平时检查和进行摸底调查时,非公有制企业抵触情绪很大。许多地方,特别是京津两市在实际工作中基本上是把“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归为对中小企业的监管。
涉及行业多 监管难度大
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今后非公有制企业将涉及国民经济所有行业领域。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管理思维的影响,对数量占绝对优势的非公有制企业,监管与被监管之间缺少相应的平台、中间渠道和理解,也缺乏符合实际的安全监管制度与标准。由于种种原因,政府的安全生产重要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这类企业,企业不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和政策法规。这些企业不仅不知道该如何按照有关安全监管规定进行管理,也给监管部门把握工作尺度带来困难。
监管存在不平等待遇
在政府的各种监管中,公有制企业的优越感强于非公有制企业,监管人员很容易暴露潜意识中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歧视。在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行政处罚、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着许多同一法律下不同的处理结果的现象。
具体工作职责不清
目前,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都保持着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的模式,上下对口进行分工监管和确定职责。但实际上,非公有制企业很难准确、系统地归到某个行业或类型。因此,实际监管工作中有时出现交叉、重复监管,有时又存在大家都管,但实际又都不管的现象。另外,基层监管队伍数量不足、素质不高、专业知识缺乏的现状,也给监管带来困难。
宣传不够 意识不强
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宣传不够,有针对性开展的活动不多,基层监管人员的认识还不到位,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不平衡。从京津两市工作开展情况看,除重点地区外,多数基层并没有把此项工作真正纳入议事日程,意识不强。
宪法和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要抓紧研究制定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提出要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国务院2005年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发展创造了一个非常好的政治经济环境。可以肯定,在我国的第十一个5年规划中,非公有制经济将有较大的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必将成为全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点。因此,应及早思考、分析、研究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从思想意识、工作实践中,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帮助、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研究
非公有制企业多数为中小企业,其中,真正成长壮大的为数很少。笔者通过对北京韩建集团、天津宝成机械集团的调研,发现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他们的做法虽然不同,但拥有的共同点是:意识强、制度严、要求高、能落实、事故少。许多工作比公有制企业落实得快、贯彻得好、效果要明显。这需要监管人员尽快研究、分析、把握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内在规律。
把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安全监管纳入到“十一五规划”中
将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作为“十一五规划”具体的工作内容,并作为一个长期的工作重点,在2006年的工作中明确提出。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基层县乡为重点,创造性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非公有制企业特点是“多、小、散”,除了人们熟悉的温州打火机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和维护企业权益上发挥了作用外,目前很少有这样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行业协会。因此,作为政府应该监管与服务并举,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做好工作。比如,可以大力发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组织,解决中小企业缺乏安全人才、安全技术等方面的问题。
编辑 冯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