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王显政指出,我国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大约为先进工业化国家的10倍,10万人事故死亡率约为其2.5倍,煤炭百万吨死亡率约为其10多倍。据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介绍,根据2005年不完全统计,各地报告的尘肺病人累计已经超过60万例,各类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每年发生200多起,上千人中毒,直接经济损失达上百亿元。
在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因劳动防护用品的问题占有一定比例。一些地区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管工作有所削弱,一些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大量进入企业;一些单位不按规定配发劳动防护用品;职工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等原因常常导致事故发生。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防止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所使用的个体防护装备,是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与健康的重要防线。把住这道防线,需要4个方面相关人员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安全监管部门,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检验、经营、配备使用的监管,严格执法。对不配发、不按规定或者标准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发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发不合格和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混乱,对从业人员造成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生产或者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有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查处。特别是要加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环节这个终端的监管,确保广大劳动者得到应有的劳动保护。
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企业,不但要有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生产场所、技术人员和保证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还要有满足产品安全防护性能要求的检验与测试手段;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生产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还必须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首先要具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可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防护性能进行检测检验,严格杜绝出具虚假证明报告的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而不应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在使用前对其安全防护性能进行必要的检查或检验。杜绝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及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
在我国现阶段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管理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劳动防护用品在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方面起着关键作用,把住这道防线,就会为防止事故伤害的发生树立一道坚固的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