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监管监察体系,能够保障安全健康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得到准确、全面的贯彻实施,并使所有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大部分工业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权威、高效和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它们的主要做法有5个方面。
依法建立安全与健康监管机构
国外发达国家根据本国的《职业安全健康法》或《劳动保护法》的授权,基本都建立了一个监管监察机构,专门监督检查雇主执行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并对各种违法行为给予严厉处罚。发达国家把设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监察机构、队伍、职权和责任都写入了法律,并加以明确,以保障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行政和依法监察。
美国依据《1970年联邦职业安全健康法》的规定,于1971年成立了联邦政府职业安全健康监察管理机构——美国联邦职业安全健康局(OSHA),其主要职责是帮助雇主、职工减少工作场所的危害,落实有效的安全与健康措施,以保障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美国《1977年联邦矿山安全健康法》规定,在劳工部内设立联邦矿山安全健康局(MSHA),任命一位劳工部副部长担任局长,并明确规定了联邦矿山安全健康局的职责,包括:进行安全大检查;调查死亡事故和严重非死亡事故;对所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处理;组织违法矿主召开安全会议;通过强制性执行采矿业安全与健康作业标准,消除采矿业死亡事故,减少严重性非死亡事故的发生频率,使对矿工健康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改善全国矿山安全健康作业条件和环境等。
英国在《1974年职业安全健康法》颁布不久,于1975年1月1日成立了健康安全执行局(HSE),专门负责在所有工作场所开展《1974年职业安全健康法》的执法工作。
重视安全健康监察执法队伍建设
国外发达国家都非常注重安全健康监察执法队伍建设,配备足够多的监察执法人员,建立“金字塔型” (从中央、地方到基层的安全执法力量逐步增大)的执法队伍结构,科学配备执法装备,通过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美国联邦职业安全健康局下设10个地区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办事处和90个小区办公室,共有2 200多名专业监察员。为保证监察员能够胜任复杂的监察执法任务,美国联邦职业安全健康局通过实施一系列人才发展和激励计划,提高监察员的竞争力,实现人才多样化。美国联邦矿山安全健康局下设12个地区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和45个现场办公室,6个地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察分局和47个现场办公室。共有2400多名雇员,其中监察员1700多名,负责全国1万4000多座矿山的安全监察工作,平均每千座矿山拥有监察人员121人。
英国健康安全执行局目前有雇员3 400名,其中1422人为一线监察员,134名为专业监察员,1315人为专业人才或专家,其他人员529人。英国健康安全执行局通过多种方式,提高专业人员和监察人员的素质,包括引入管理课程和提供跨部门的领导力培训计划,提高监察员的领导和管理能力;支持监察员的专业发展,为新招录的监察员提供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研究生学历课程,为现有的专业监察员提供技术和法律课程;为普通雇员提供个人发展课程,以提高其监察能力。
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矿山安全监察局,对新招煤矿监察员的知识、技能和从业经历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一般要求具有工程师背景,或曾经担任过矿山经理。对监察员的知识、技能要求包括:具有煤矿、电气、机械或地质学专业背景,在煤矿从业10年以上。此外,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矿山安全监察局也招录其他专业背景的监察员,如:职业卫生师、人因工程师等,还招录有过警察背景的人员来进行事故调查。
赋予监察人员充分的执法权
国外的职业安全健康监察机构权力大、执法严格,对违法违规情况处罚力度大。
美国规定联邦职业安全健康局的监察员可以在合理的时间内,进入任何一家工厂或单位开展检查,监察员具有起诉权和处罚权。在工作场所,安全健康监察员一旦发现企业存在严重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问题,就会建议在经济上给予严厉的处罚。美国《1977年联邦矿山安全健康法》从法律角度规定了联邦矿山安全健康局的职能,赋予矿山安全监察员对矿山安全与健康情况进行监察的权力,不论矿井规模大小和人员人数多少。
德国规定监察人员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在任何时间对企业进行抽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企业提出限期整改通知。如果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达到相关要求,监察人员有权力责令企业停产。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2002年煤矿安全健康法》和昆士兰州《1999年煤矿安全健康法》对政府监察员的职能和权力作了详细的规定,他们的职能和权力大致相同。昆士兰州政府监察人员的职能有:执法;对煤矿的安全与健康绩效进行监管;监察、审查并评估煤矿风险是否处于“可接受的程度”;检查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和程序的执行情况,以控制开采活动对人员造成的风险;在煤矿紧急情况影响到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时,提供及时的建议和帮助;如果发现企业存在不安全的措施和环境,应确保企业及时采取整改和补救措施;调查煤矿重大事故和高危事件;对重大事故、高危事件及影响到矿山的风险进行调查;调查由开采活动所导致的安全与健康投诉事件;向总监察长提供煤矿安全与健康建议;依法提出起诉的建议等。
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监察执法效率
国外职业安全健康监察机构非常重视依靠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为日常的监察执法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持。此外,它们在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时,充分依靠科研机构的力量,应用先进技术和方法分析事故的根本原因,为事后修订法律和整改提供科学依据。
美国在职业安全与健康战略目标中提出,要特别注重提高美国联邦职业安全健康局的“信息搜集、分析”能力,建立完善的信息分析、研究基础设施,科学、及时判定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以便作出恰当的应对措施。美国联邦矿山安全健康局在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市设有安全健康技术中心,为提高监察执法效率和重大事故调查能力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在美国2006年萨戈(Sago)矿难调查过程中,联邦矿山安全健康局委托美国陆军工兵研发中心,采用计算流体动力学程序、有限元法和动态单自由度分析等技术,对井下密封墙结构的抗冲击能力,以及爆炸损毁设施进行分析,科学、准确地确定了事故原因。
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矿山安全监察局为了管理庞大的执法监察数据,开发了“监察实施数据库”(IPD)软件。在开发IPD之前,昆士兰州矿产能源部开发了一套根据矿山生产经营的风险,确定矿山安全等级的风险管理评估程序软件(RMI)。为更好地发挥风险管理评估程序软件和“监察实施数据库”的功能,2002年昆士兰州矿产能源部将这两个功能软件合二为一,建立了“基于风险的监察实施和计划数据库”(RIPS),提高了监察执法效率。
日本厚生劳动省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日本通过对企业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建立了企业信息管理体系,实现了对企业信息在线汇总分析,并将其应用于政策制定、现场监督与指导中,提高了监督监察的效率。
注重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在开展安全健康监察的同时,国外职业安全健康监察机构非常重视为企业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服务。它们通过在执法工作中不断收集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进行整理,筛选出具代表性的问题进行解决,指导、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受到企业好评。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联邦职业安全健康局就采取多项重大措施,推动企业自愿参加遵守法律、法规的活动,即自愿安全健康保护计划(VPP)。同时,美国联邦职业安全健康局还开展了安全健康免费咨询活动,并对第一次参加该活动的企业实行免于1年的监察。同时,美国联邦职业安全健康局还通过其网站,向企业提供安全健康问题咨询。美国《1977年联邦矿山安全健康法》规定,美国联邦矿山安全健康局有责任向矿山经营者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技术支持,并帮助其改进教育及培训计划。
德国劳动监察局的官员大部分都是技术专家,不仅具有很高的专业知识水平,还具备安全管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德国劳动监察局官员大部分时间在基层巡视,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消除事故隐患。他们既是企业的监督者,又是企业的咨询人。企业发生事故后,德国劳动监察局的官员会在第一时间参与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并将情况通告相关企业,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未完待续)
编辑 宁 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