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2013年2月1日,交通运输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交通运输部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自查自纠和明察暗访,提升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能力。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落实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安全教育和警示制度,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督促指导从事爆炸品、剧毒化学品运输的企业严格按照公安部门批准的运输方案,包括起始地点、运输时间、运输路线、经停地点和货物品种数量,开展运输活动;加强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监控有效;对不合格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依法责令其停止从事经营活动。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客运站执行危险品查堵登记制度,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蚀危险品进站上车;增强事故救援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