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4起发生在建筑、消防、交通等行业领域的较大事故。对此,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国务委员马凯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方面加强交通安全、施工安全、防火防爆等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山西南吕梁山发生爆炸事故隧道
2012年12月25日14时40分左右,由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承建、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6标南吕梁山隧道1号斜井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该企业瞒报,12月30日经群众举报后核实,性质十分恶劣。
2012年12月28日22时左右,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苯车间主体装置西侧降膜吸收区域发生火灾,造成重建的年产6万t氯苯生产装置部分设施受损,虽无人员伤亡,但因厂区邻近人口密集区,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上海轨道交通12号线在建停车场在施工过程中,浇筑平台发生坍塌
2012年12月31日21时左右,在上海市浦东金桥地区,由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轨道交通12号线金桥停车场,在地面检修库房施工过程中,浇筑平台发生坍塌,造成5人死亡。
2013年1月1日3时左右,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空港新城永成机械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超过6000m2。在灭火救援过程中,3名消防官兵牺牲。
针对上述4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事故,严厉打击瞒报事故行为。
编辑 郑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