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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卫生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作者: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张 斌 陈 娅 徐 敏 来源:本站搜集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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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近年来,全球经济、技术发展迅速,工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推陈出新,人类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一系列可能对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造成威胁的危害随之产生。如何解决经济发展与保护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形势严峻

  职业卫生工作关系到亿万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历来受到我国政府的重视。建国以来,我国通过不断调整职业卫生监管机制,完善法规体系,职业卫生工作已经取得很大成就。然而限于国家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不高,技术发展较为落后,职业病危害一直以来未能得到有效控制,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职业病危害面广 职业病发病率高

图1  2005-2010年间我国报告的职业病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超过1600万家,受职业病危害影响的人数超过2亿。近年来,卫生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5-2010年间,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总数达到75万例,职业病发病情况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见图1),尤其在2010年新报告职业病例2.7万余例,比2009年增加了50%。企业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比率较低,现实中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数量可能远远高于该数据。报告的职业病例分布广泛,从传统的煤炭、冶金、化工工业,到新兴的电子制造、生物医药工程等行业均有涉及。

  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劳动者工作条件恶劣

  据安监部门开展的系列调研结果显示,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生产技术落后,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差,职业卫生管理不到位、职业病防治投入不足、防护设施简陋,作业现场职业危害浓度、强度超标情况十分严重,劳动者作业环境恶劣。不少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由于缺乏职业卫生知识,深受职业病危害的伤害。此外,有大量的劳动者劳动关系不固定,流动性大,流动随意性强,职业健康监护不易,劳动者职业健康难以得到保障。

  职业健康监管力量不足,职业健康监管有责无力

  建国以来,我国职业卫生监管职能进行了4次调整。2010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将职业卫生监管有关法规和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相关标准的起草制定,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三同时”审查和监督检查,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等职能,划转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进一步理顺了职业卫生监管体制。然而,迄今为止,仍有部分地区职业卫生监督职能尚未完成交接,当地安监部门无法开展辖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还有部分地区建立职业健康监管队伍时间短,监督执法人员经验短缺,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短期内尚不能满足监管的需要。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完善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是监管部门开展监管执法的法律依据,也是指导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南。现有法规、标准对于政府监管部门开展执法监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颁布后,部分条款缺少相应技术标准或实施细则的支撑;部分法规弹性较大,行业针对性较弱;部分技术标准、规范相互不配套;还有的标准制定年代久远,至今尚未修订,其技术要求已不适用现有生产力水平;一些新兴行业产生新的危害因素尚无相应的控制技术标准、接触人员监护方法标准可供指导、有的标准实施难度较大等等。这些问题,给监管部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也给企业开展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带来了疑惑。

发展与机遇

  在工业化进程快速发展的现今,我国面临着传统的职业危害尚未得到控制,新的职业危害不断产生的复杂局面。加之政府行政体系及职能的调整,增加了职业卫生监管的难度,我国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面临极大的挑战。而经济发展拉动职业卫生资金投入增加,政府监管与法律强制推动的职业卫生研究力度加大,以及张海超事件、毒苹果事件等极端职业病事件引起的全社会对职业卫生的关注,给这一领域的发展带来了机遇。

  法规体系发展的机遇

  2011年12月31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的正式施行,以及随后《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等配套法规的陆续出台,对配套标准、规范提出了新需求。

  为了给新出台法规的实施提供支撑,也为了适应产业技术发展的需求,需要尽快开展现有法规、标准的梳理、分析、研究工作,理清现有法规缺陷,针对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存在的不足、过时、缺项等问题,借鉴国外工业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各行业职业病危害特征和行业发展需求。同时,还要完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适时对职业卫生的形势、标准、政策、对策进行评估,做出必要的调整,引导更先进、更有效的标准和措施的出台。

  完善监管队伍,创新监管机制的机会

  各地区要加快职业卫生监管职能交接进程,加快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和职业卫生监督员队伍的建设,加强监管人员执法监管能力的培养。

  职业卫生工作是一个涉及多领域多学科的工作,仅依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力量远远不够,还需探索、创新管理机制,联合卫生、社保、工会、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等多部门协同配合,共同监管。同时,还要培养并充分利用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员队伍的动能,缓解政府监管队伍数量不足与监管任务繁重的矛盾,激发企业活力、调动企业积极性和创造性。

  技术支撑体系发展的机会

  随着经济迅速发展,企业生产规模逐渐扩大,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日益加强,企业与政府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需求量均大大增加。

  为了满足企业对于法定检验检测及评价、保险等方面的需求和政府对企业开展监督管理、执法检查、事故调查的需求,必须加快技术服务、中介、保险等队伍的建设。合理布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各区域分布的数量,并引进市场竞争机制,调动服务机构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方面的技术力量投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业。

  技术创新的机遇

  职业卫生工作场所监督管理、执法检查的不断加强,生产企业日常监测的需求不断加大,对检测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机遇。职业卫生检测传统的实验室方法工作量大、周期长,现有检测机构无法满足需求,只有在检测技术方法上去的突破,研发可靠的现场快速检测技术,才能为职业卫生监管和企业日常监测提供快速、有效的技术手段。目前,我国的便携式现场快速检测技术市场长期为进口仪器厂商垄断,国内厂商刚在近10年起步追赶实验室检测技术,现场快速检测仪器几乎空白。各研究部门应尽快开展现场快速检测技术体系的研究,研制基于现场快速检测技术的产品,制定以先进、高效的技术标准为核心的职业危害现场检测管理体系,为职业卫生现场执法监督提供技术手段,为企业有效控制职业危害提供技术支持,有利于减少我国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提升我国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抓住机遇 积极应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职业卫生工作越来越受到国家和民众的重视。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作为我国第一家从事职业卫生关键技术研究的研究所,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在职业卫生领域开展了大量的工作,探索性地开发了检测管、自动分析仪和警报器、标准化的防尘防毒口罩、手工吸尘装置等职业卫生检测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改革开放以后,结合工业发展方向,又开展了大量技术改造、危害控制和设备研发方面的研究。

  近年来,劳保所围绕各级安监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管重点、企业的职业病防治技术要求,以及职业卫生关键技术等开展的大量的工作。如:承担各级安监部门的摸底调研任务,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市木制家具制造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卫生现状等进行了调查,为安监部门提供了数据支持;承担国家标准《铅作业安全卫生规程》《职业安全卫生术语》,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家具制造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电子行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日用化学品生产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要求》等标准的制定工作;开展了工作场所在线监测技术、超细粒子健康风险评估与防护技术、有害气体高效净化处理装备的研发等研究工作,为企业改善工作环境质量提供了技术支持;配合部分地区推行听力保护计划和毒物防控计划,为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提高区域职业病防治水平做出了努力。

  编辑 韩 颖

责任编辑:kerry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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