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士上战场,必须有他们的武器——枪啊、炮啊的,如果不幸被缴械,那将会相当不妙。我们安监人员,也有我们的“武器”——照相机,可是就这唯一的一样“武器”,也有被人“缴械”的时候。
2012年“两会”前,全北京市都在组织大范围的执法检查,为两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其中,涉及“两会”的会场和驻地周边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检查重点,这项保障任务已经成为安监系统的工作惯例。一般来说,会场和驻地位置变化不大,周边那些单位几乎每年都会在这个时段被安监部门重点“关照”。一来二去的,企业也知道自己所处位置的重要性和会议召开期间的敏感性,都很配合检查。
但是,在2012年的“两会”保障工作按部就班地进行过程中,有一天,队长找到我,说某区执法队在检查的时候,居然被“缴械”了——照相机被人家抢走了,让我去处理一下。我参加执法工作这些年来,也遇到过一些不配合的,有抵触情绪的并不少见,但真正动手抢执法设备的还真没有遇见过。要知道,相机可是我们唯一的执法装备啊!这事,一定要管。我给区执法队队长打了一个电话,了解了一下基本情况。被检查的企业是一家电器商城,全国连锁企业,在北京有很高的知名度,发生“缴械”事件的门店还是他们的旗舰店。我当时觉得有些奇怪——这家商城这些年与各级监管部门配合还是不错的,怎么会出这种事呢?我们也不能完全听自己人的一面之词,必须要双方在一起还原真相,然后才能确定如何处理。我们对电器商城总部进行了约谈,并请区安监局的主管领导、队长和当事人都参加了会议。商城参加约谈的是一位副总,中年女性,为人干练,性格出了名的泼辣豪爽,其部下的防损经理、安保经理和行政经理悉数到场。本来,我以为这位副总会是个“硬茬子”,专门设计了一个议程:区安监局先叙述事情经过,再由商城进行申辩,如果事实得以确认,我们队长就此提出处理措施。可是没想到,女副总一进门就用洪亮的嗓音不断地道歉,显得满怀诚意。这让我们有点儿措手不及,费了好大劲儿,才把约谈拉回到我设计的议程上来。
区安监局执法队队长叙述了事情的经过。当时,他带着两个人到商城检查,出示了证件,讲明了来意。在检查过程中,他们发现商城存在疏散通道堵占的问题,一名工作人员就用照相机拍照取证。就在这时候,门店的店长不知道哪根神经不对了,冲上前去阻止。尽管执法人员耐心解释,但店长却毫不理会,后来干脆抢走了执法人员手中的相机,还拔下了相机的储存卡。面对这一突发情况,几名执法人员还是非常有经验的,也很沉稳,既没和那个店长撕扯试图夺回相机,也没有和他发生口头上的争执,而是抄起电话,直接拨打了110。民警到现场以后,分别作了笔录,并勒令店长归还相机。但因为双方未发生肢体接触,民警没有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考虑到相机是工作设备,也是我们执法的唯一“武器”,在没有确认相机是否损坏、数据是否丢失等情况下,不能收回,因此我们的工作人员拒绝收回相机。而且,对于抢夺相机这种恶劣的行为,要保留继续追究责任的权利。对区安监局的叙述,商城方面表示完全没有异议。我们队长掷地有声地提出了3条措施:一是商城总部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建议调离工作岗位;二是商城的行为已经构成阻碍执法人员监督检查的行为,要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三是即刻归还被抢相机,如出现设备损坏、数据丢失等情况,商城要进行赔偿。区安监局和商城方面都表示赞同。当天下午,3条措施就都得到了落实。会议一散,商城方面就配合区安监局做了询问笔录,归还了相机。商城还向市区安监局抄报了公司的任免决定——抢相机的店长被解职了。后来,我们听说那个店长家里发生了点变故,刚刚休假回来,情绪很不稳定。但我要说的是,如果商家在面对检查时,能多一些体谅,多一些配合,多一些互相尊重——像那位女副总那样,“缴械”事件就不会发生了。
实习编辑 刘 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