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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

作者:徐进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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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生产的显著特点是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蚀、生产连续性强。在生产和检修过程中,一旦发生泄漏,必须立即进行设备的补焊堵漏,否则可能导致有毒物质扩散、爆炸、环境污染、人员伤亡或中毒等影响面很大的公众伤害事故。连续生产设备的补焊堵漏需要进行特殊动火作业,危险性很高,稍有疏忽就可能发生事故。本文以合成氨生产为例,介绍特殊动火作业的分类及安全技术要求。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涉及易燃易爆介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容器、管道等部位,以及无法置换或很难置换的部位、无法拆除或很难拆除隔绝设备的动火作业,属于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证,除按一类动火办理审批手续外,还需由动火点所在单位中提出施工方案的主管领导负责初审签字,再经安全主管部门、保卫消防部门复查签字后,报公司负责人、总工程师或生产主管终审批准签字。

分类及应用范围

在连续生产中,塔、槽、管道、反应釜等突然发生泄漏,又无法进行排空、清洗、置换时,只能进行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泄漏时动火危险性很高,必须有严密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首先要查清设备、管道泄漏的根本原因。如果管道、设备等容器壁大面积减薄、设备运行温度很低、泄漏处缺陷过大,就不能采用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因为即使暂时修复,不久后泄漏仍会扩大甚至发生爆炸。经检验分析,能够断定泄漏是由于单位的点腐蚀或微波裂纹所致,修复后可恢复原安全性能的,才能动用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一)正常生产时设备管道的补焊堵漏
方法是:对漏点处进行堵漏处理→打卡子、塞塞子或模具堵漏→打包箍焊接。各类盛有可燃气体、加热不分解液体的管道和设备,只要介质成分含量不在爆炸范围内,均可采用此法动火,具体见表1所示。这种方法适用于中、低压部分设备管道的修补应急处理,如洗氨塔、变脱塔、洗气塔(脱硫、变脱的再生槽,脱碳的常解再生塔除外)等设备的损伤,或连接管道出现的点腐蚀。动火情况要详细记录在案,以便停车检修时作进一步的更换处理。
(二)退出系统保微正压设备管道的补焊堵漏
方法是:对漏点直接进行焊接(此时漏点处着火是正常的)堵漏,待漏点堵住后再对焊点进行打磨,然后用一块大于漏点腐蚀面积的钢板(与设备、管道同弧度)贴在补焊处,进行焊接。各类盛有可燃气体、液体的管道和设备,只要易燃液体(加热不分解)介质不在爆炸条件下(无助燃物),均可采用此法动火,具体见表2所示。此方法可用于洗气塔、变脱塔、脱硫塔、脱碳塔等出现大面积(小于5cm2)腐蚀减薄的补焊帮补修复。
(三)各类在线常压槽、罐的补焊堵漏
方法是:先用木塞或废布对漏点进行堵漏处理,然后将漏点清理干净,用一个大于漏点腐蚀面积的短接片(提前预制的备件,与设备、管道同弧度)贴在堵漏处,进行焊接。各类盛有加热不分解的不燃或易燃液体的槽罐,只要无助燃物,均可采用此法动火,具体见表3所示。此方法可用于脱硫贫液槽(再生槽除外)、氨水槽、甲醇槽出现大面积(小于50cm2)腐蚀减薄的补焊修复。
(四)退出系统并保微正压的设备管道的气割拆除
各类盛有可燃气体、液体的管道和设备,只要无助燃物,均可采用“微正压惰性气体隔离法”动火,如低变调温水加热器的更换。这类特殊动火作业的技术要求包括:
1.压力保持在1-5Pa;
2.切割点要选在所切割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上;
3.保护点要在所切割设备的切割点两侧各选一处,可用电钻打眼得到;
4.用蒸汽、氮气、硬泥巴、不燃速固胶或高温水泥(隔离液体介质)等保护介质;
5.动火点与保护点的距离在10-50cm;
6.气体管道在惰性气保护后可直接动火,液体管道要在隔离成功后清洗置换合格才能动火;
7.动火期间惰性气体消耗量很大,必须保障,严禁负压。并确保隔离保护措施有效,严防串气串液。

安全技术要求

1.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割等器具是否安全可靠,不得带病使用。
2.动火作业现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物质应清理干净。
3.使用气割作业时,溶解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不得在烈日下曝晒,并严禁放在高压电源线及生产管线的下方。两瓶间距应不小于5m,且与动火点的距离不小于10m。
4.接地线要在焊点50cm以内,接触良好,并随焊点移动。
5.加强特殊环境下的作业监控。高处动火作业时,应清除地面上的易燃易爆物质,并采用围挡及接火盘,防止火花飞溅,同时,在动火点地面设专职安全员监视火源。如遇5级(含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应停止室外高处作业。露天作业遇下雨天气时,应停止焊接。切割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6.动火作业现场应备有足够数量且适宜有效的消防器材,保持现场通道畅通和消防道路畅通。现场设必要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在动火作业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停止作业,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7.动火作业部位须在动火前进行采样及安全分析,条件合格(O2≤0.5%)方可动火。
8.焊接过程中要专人监视压力表,保持作业过程稳定正压(50-150Pa)
9.要正确用仪器测量泄漏处钢材厚度,焊接前先点燃焊接处。
10.危险易燃液体特殊动火,相对来说液相比气相安全,所以尽量使储槽、管道满液位。
11.一些易燃易爆品绝对不能动火,特别是燃爆时不需要氧气的物质,如环氧乙烷(85℃分解)。
12.动火作业因故中断0.5h以上,若再需要进行动火时,应重新采样进行动火分析,安全分析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始进行动火作业。
13.动火作业现场如遇紧急排放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汽、有毒有害气体,或管线破裂泄漏易燃、有毒有害气体或液体,以及生产系统不正常处于事故状态等异常情况,威胁到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应立即通知他们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现场。在动火作业过程中,若发生异常变化或出现异常爆鸣,以及动火人员感到身体不适,有中毒症状等,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作业现场。同时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在上述情况恢复正常,重新采样分析合格,并经有关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继续从事动火作业。
14.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视同动火。
15.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作业人员应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安全监护

动火作业是一个动态的管理,动火作业证审批后,动火作业的全过程是否在监控之下,不仅要靠施工作业人员自己来保证,还要靠有实践经验的现场安全监护人员来保证。动火监护人必须认真细致,不放过每一个细节。检查内容包括:
1.对焊接工具的检查落实;
2.认真检查搭地线;
3.不要用空油桶作脚手架;
4.动火时乙炔瓶不能横置;
5.对违反动火要求的人和事要敢于据理力争,果断制止;
6.随时注意作业环境的变化,以及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各种变化;
7.如使用Ⅰ、Ⅱ类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漏电电流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ms)、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否则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8.动火作业结束后,要处理好余火,清理场地。
编辑 王 璇

责任编辑:老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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