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2012年7月27日,《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公布。根据《意见》,我国将加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意见》指出,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制度,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奖惩制度,对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3起及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省级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意见》提出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在长途客运安全管理上,要严格控制1000km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对现有的长途客运班线进行清理整顿,整改不合格的坚决停止运营。创造条件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在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方面,将根据运行里程严格按规定配备包车驾驶人,逐步推行包车业务网上申请和办理制度。运输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在驾驶员管理上,将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机制,加快推进信息查询平台建设,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