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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 重在落实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党组成员 总工程师黄毅 解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作者:本刊记者 边 冀 图片 晓 讷 来源:本站搜集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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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全国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取得了积极成效,重特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明显减少。但非法违规行为仍是造成当前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制约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突出原因。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提出了总体要求,国家安监总局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刊特约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黄毅深入解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重心及主要内容。

  记 者(以下简称“记”):黄总您好!2012年4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国集中开展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重心及主要内容有哪些?

  黄 毅(以下简称“黄”):本次专项行动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9个重点领域:一是煤矿,重点为兼并重组、技改、未按批准方案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未落实“两个四位一体”、9万t/a以下未经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抽采未达标、水害威胁严重、煤层易自燃发火、“批小建大”、 1个月内3次以上瓦斯超限、“未批先建”等;二是非煤矿山,重点为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未按批准方案生产、超计划开采、未向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等;三是道路和水上交通,重点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无驾驶证、证车不符、无从业资格、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非法营运、非法改装、高速公路违规停车、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等;四是建筑施工,重点为无资质发包、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分包、相关人员无安全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等;五是消防,重点为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损坏或人员没有持证上岗等;六是危险化学品,重点为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安全审查、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七是烟花爆竹,重点为“一证多厂”、转包分包、违法生产礼花弹、违规使用氯酸钾、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和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与黑火药和引火线混装运输等;八是民用爆炸物品,重点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九是冶金,重点为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等。

  记:针对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了怎样的工作计划?

  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2012年4月中旬至5月底,为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此阶段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并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第二阶段自6月至7月,为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地方各级政府组织联合执法,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8月是专项行动的第三阶段,为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各地区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9月是第四阶段,为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各地区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国务院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检查,对相关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当然,阶段之间有所衔接,并非截然分开。

  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黄:4月中旬以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务院安委会30个成员单位,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了实施。上半年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6.9%和17.2%;多数行业领域事故有一定幅度下降,13个省级统计单位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32.1%,较大以上事故起数下降明显,百万吨死亡率降至0.356,同比下降30.2%。7月份全国事故总量和较大以上事故进一步下降,今年以来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应该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还是见到了明显的成效。

  记:下一阶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黄:要切实抓好下一阶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专项行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专项行动的前两个阶段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进展不平衡,非法违法、违规违章导致的较大重大事故仍然频频发生。要牢牢抓住“打非治违”这个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不放松,防止松劲厌战的情绪发生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一抓到底,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大力营造有利于“打非治违”和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利用多种方法途径,面向社会公众,加大宣传力度,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打非治违”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深入人心。要通过媒体及时公布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治理情况和对重特大事故、典型事故的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要坚持严格标准、联合执法,把“四个一律”真正落到实处。要坚持高标准,坚决克服目前存在的低标准落实以及慢落实、假落实等不良倾向,坚持从严执法。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地依法关闭取缔一批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按上限处罚一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停产整顿一批存在非法违法和严重违规违章行为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严格追究一批触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把“打非治违”工作抓实抓细。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指导督促下级政府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同时认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要掌握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用典型说话。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严重的地方和单位,要跟踪指导,分析解剖,发现规律,掌握特点。对各地在“打非治违”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机制等,要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对在专项行动期间顶风作案,继续非法违法或违规违章组织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恶劣行为,一定要抓住不放,依法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发动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五是要把专项行动与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防范遏制事故上见到更切实的成效。各地区、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年来汛期和夏季发生的一系列重特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搞好安全防范。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季节性规律特点,把严重威胁汛期安全生产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击和治理的重要对象。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认真做好预案、预警、预防工作。

  六是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煤矿安监局领导同志将继续分别带队深入各地,进行工作督导和调查研究。地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也要照此办理。全系统各级领导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好传统好作风,继续深入实际,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多搞调查研究,多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多解决实际问题,更加扎实有效地把工作做好。

  记:在“打非治违”专项工作中,安监总局及各部门有哪些具体的工作部署?

  黄:据我们了解,各部门都很重视,重点也很突出。公安部门主要是进一步加强排查收缴,严厉整治涉爆涉矿隐患;加强消防监督,严厉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加强道路管控,严厉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协调联动,切实形成“打非治违”合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要是切实抓好非法制贩爆炸物品和违法采矿专项治理,积极推动矿产开发结构持续调整优化,探索开展和谐矿区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要是集中整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加强“市场”与“现场”联动,建立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加大处罚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系统主要是严格依法行政,注重方式方法;突出重点领域,注重行动实效;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专常结合;强化跟踪督查,信息报送。工商部门主要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积极参加联合执法,形成部门监管合力;突出监管重点,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立足工商职能,依法查处无照无证或证照不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实习编辑 刘 旸

责任编辑:kerry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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