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要求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本刊讯 据新华网报道,2012年1月3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讨论即将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温家宝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切实抓好经济运行调节和安全生产,重点抓好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校车交通安全工作,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卫生部拟规定对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定期考核
本刊讯 2012年2月2日,卫生部公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按照属地化管理和分级管理原则,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定期考核。
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本辖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执行情况;规章制度建立情况;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和培训情况;职业病报告情况等。
修订征求意见稿还规定,按照属地化管理和分级管理原则,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监督检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此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令其暂停职业病诊断活动3~6个月并进行整改;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准予延续;对考核仍不合格的,注销其职业病诊断批准证书。
煤矿安监局部署煤矿安全工作
本刊讯 2012年2月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主持召开2012年第3次煤矿安监局局长办公会议,听取两起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汇报,要求全面落实2012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部署。
赵铁锤强调指出,2012年1月份,全国煤矿共发生事故31起、死亡48人,同比分别减少35起、30人,下降53.0%和38.5%,没有发生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煤矿安全生产继续保持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态势。
赵铁锤要求,2012年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近期下发的安委办3号明电要求落到实处。
全国首个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出台
本刊讯 2012年2月1日,由江苏海事局制定出台的《江苏海事局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简易程序》)正式生效施行。这是全国海事系统中首个出台并施行的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对全国水上交通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将产生示范性作用。
近年来,江苏沿江沿海进出港船舶持续增长,长江江苏段船舶断面流量每天在1700艘次到2000艘次,高峰时可达3000艘次,成为全世界最繁忙的水域之一,加上通航环境极为复杂,客观上造成了我省水上交通小事故件数居高不下的现状。数据表明,我省年平均发生水上交通事故400余起,其中除一般及以上事故外的小事故占90%左右。
《简易程序》适用于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的小事故。与一般程序相比,《简易程序》省略了事故立案程序,简化了事故调查取证的程序,省略了编写事故调查报告以及结案审批等步骤,但保留了证据保全、制作并送达事故结论书等必要的程序,既保证必要职责的履行,又简化了工作流程。《简易程序》体现了“便民、高效”的特点,将调查处理的时限由4个月缩减至5个工作日,便利了当事人快速处理事故的需要,尤其是保护了受害方及早得到赔偿、及早恢复生产的利益。
我国加强客货运驾驶安全管理
本刊讯 2012年1月29日,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营运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将被吊销从业资格,列入“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意见》从4个方面严格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提高了营运驾驶人的准入门槛,确保将优秀的驾驶人选拔到营运驾驶人队伍,将违法问题突出、安全意识差的淘汰出营运驾驶人队伍。
《意见》在客货运驾驶人职业准入条件上,对申请参加营运驾驶人资格考试的,增加了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责任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等条件,且要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在客货运驾驶人聘用条件上,要求企业严格审查新聘用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从业资格和安全驾驶记录,新聘用的驾驶人要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后,方可上岗。为完善营运驾驶人信息共享管理机制,交通和公安部门将建立营运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驾驶证、从业情况、交通违法和事故等信息共享,实现驾驶人信息化、动态化管理。2012年6月底前,各地市级要完成营运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意见》还规定了客货运驾驶人退出机制。对营运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进行诚信考核,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调离驾驶人工作岗位。
另外,《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违规问题的责任追究。一方面,要求严格查处违规从事驾驶人培训、考试,对驾校、教练员、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和交通民警违规行为设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另一方面,突出了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对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的驾驶人,强迫驾驶人违法驾驶,多次有超员、超载违法行为,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不仅对驾驶人进行处罚,还要追究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国务院安委会联络员座谈会在京召开
本刊讯 2012年2月3日,国务院安委会联络员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出席会议。
孙华山在会上指出,2011年,国务院安委会各相关部门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己任,依法履行部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注重协调配合,强化工作联动,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形成了安全生产“大合唱”,促进了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孙华山强调,要做好 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落实力度,把各项责任、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二是要把握主线、突出重点,抓住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的机遇,抓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实施,扎实推进安全发展战略的贯彻实施;三是要加强联合执法和监督检查,细化明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各项要求,组织开展好全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联合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联动机制;四是要强化综合协调、搞好服务,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发挥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服务大局、协调推动工作的主渠道作用;五是要强化督促、完善考核,探索建立安委会办公室督促考核机制,通过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评和通报制度,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成效。
国务院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
本刊讯 2012年2月6日,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指出,要把“安全为先”作为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
《纲要》要求,要强化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科学处置质量安全事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纲要》要求,要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实施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完善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重大设备监理、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登记管理等监管制度。
《纲要》要求,要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建立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措施。
国办调整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
本刊讯 2012年1月19日,国务院对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安委会组成人员人数由原来的39人,增加至43人。
根据国务院工作部署,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担任国家安委会主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国务院副秘书长肖亚庆担任副主任。
调整教育部副部长鲁昕、科技部副部长王伟中、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铁道部部长盛光祖、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林业局副局长赵树丛、法制办副主任安建、中宣部副部长申维辰、总参谋部应急办主任李海洋、武警部队副司令员薛国强为安委会成员。
新增能源局副局长吴吟、国防科工局副局长黄强、民航局副局长李健、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范继英为安委会成员。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兼任,副主任由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和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王德学、孙华山、付建华担任。
国家安监总局印发2012年工作要点
本刊讯 2012年2月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2012年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涉及隐患排查、煤矿安全、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高速铁路安全整治等多方面,提出要着力排查治理隐患,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着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着力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加强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监管。
工作要点指出了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根据工作要点,2012年在职业卫生监管方面,要有效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并完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机制;此外,要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标准修订工作,研究起草金矿、木质家具制造、制鞋等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因素工程控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等相关标准。
石化行业协会第二次安全生产座谈会召开
本刊讯(记 者 郑 君) 2012年2月16日,石油化工行业协会第二次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研究了如何加强石油和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副司长刘强通报了2011年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和2012年重点工作安排。2011年全国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66起和死亡128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6起,上升10%;死亡人数减少7人,下降5.2%。2012年将继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基础建设,促进重点难点工作落实。
监管三司司长王浩水在会上提出,2012年行业协会要积极推进各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针对各行业特点,尽快制定出台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细则,并引领企业学习借鉴国际先进技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等20家石化行业协会的负责人交流了各行业2011年安全生产的工作情况及2012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