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9月2日,冲天的大火和相伴而至的爆炸,在广东省顺德市(原)竹山电器打火机厂发生。此次事故,导致22人死亡,49人烧伤。在死亡的22人中,有21人为打工妹,她们的年龄在17岁至24岁之间,正处在一个个含苞待放的花季。
有人说这场大火是打火机机壳质量差,爆裂后遇火种而引起燃烧的;也有人说这场大火是总装车间的员工装配完打火机后试火时(工艺要求试火),火机里的气体泄漏并被试火的火苗点燃,惊慌失措的员工出于条件反射,随手将燃烧着的打火机丢落在工作台面上,引起堆放在工作台面上的数以千计的半成品打火机受热燃烧、连锁爆炸。
由于着火点附近的员工在火灾中全部丧生,火灾的直接原因最终只能依靠专家的现场勘查和科学推理来完成。
打火机生产属于易燃易爆甲类危险品生产行业。按有关规定,相关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厂房时,应将厂地及建筑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后方能施工,厂房竣工后在得到消防部门验收且合格后才可投入使用。然而,该厂老板彭友成自作主张,自改、自画建筑图纸后,不仅未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审就施工,而且在厂房竣工并于1995年2月5日投入生产后,一直都没有向消防部门报请验收过。
这次被烧毁的竹山电器打火机厂,是一单层厂房,长28.4m、宽15.4m,总面积437m2。总装车间屋顶高5.6m,在总装车间跨度中部,均匀地分布着4根直径为11.1cm的钢管,用来支撑钢结构屋架。厂房虽属砖墙钢架锌铁皮“人”字型顶建筑,但由于钢结构耐火等级低,发生火灾后10min不到,钢管就受热弯折了,屋顶很快坍塌。
事发前,顺德市(原)打火机生产厂家如雨后春笋,统计在册(有证照)的打火机厂就有90多家,而隐蔽在社区中没有挂牌的家庭作坊式的打火机生产厂家还有很多。为加强打火机生产厂家防火安全工作,顺德市(原)消防部门起草了《打火机厂防火安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于1995年1月25日由顺德市(原)政府颁布施行。为贯彻落实这一《规定》,该市消防部门曾多次组织相关企业负责人学习,但彭友成接到通知后一次也没有去。
《规定》明确指出:“打火机厂总装车间,每个工人每次最多只能领取500只打火机。”事故后调查发现,该厂总装车间250余名员工,每人每天领取半成品打火机至少在1000只以上;火灾发生时,生产线上的员工们手中的半成品、成品打火机就有25万余只,加上总装车间两侧仓库内储存着的50多万只打火机,这75万只打火机在火灾发生时便成了一枚枚“燃烧弹”,致使火焰愈烧愈旺,越烧越烈,将车间变成了令人恐怖的“焚尸炉”。
在这个使用面积400m2左右的总装车间里面,设置了14张工作台,每张工作台相隔仅有1.4m,整个车间安置了250多名工人。一名躺在医院的打工妹说,当火灾突然降临后,她们慌成一团,车间内到处都是人,走也走不动,前面的人跌倒了,后面的人便从她的身上踩过去。如果不是车间内人多,姐妹们逃出来就会容易些。另一位脸部、腿部、手部被烧伤的曹姓打工妹被问及灭火器就在她们身边,为什么不会使用时说:“谁有工夫啦,老板也没有叫我们学……再说,学救火是车间安全管理人员的事!”也正是这句“学救火是车间安全管理人员的事”,她们“慷慨”地将自己的生命安全和自我救护完全交由了他人。
这个死亡22人、伤49人(重伤45人)的竹山电器打火机厂,大约8个多月前,也就是在1994年11月8日,已经发生过1起火灾事故,整个工厂被夷为平地,直接经济损失达100多万元。事故原因是员工在打火机试火过程中,燃着了堆放在工作台上的成品、半成品打火机。
按理说,厂老板彭友成会吃一堑长一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强化打工妹、打工仔消防安全技能和意识,但遗憾的是彭友成赚钱心切,拿到保险公司的赔款后,又仓促上马,违章建筑,“东山再起”,随后导致了更大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