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其7个分标委成立,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步入了加快发展的轨道。在前两年制修订18项标准工作的基础上,2006年共完成82项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为“全面启动标准工作”开了个好头。2007年,将本着又好又快的要求,加快安全生产标准修订工作进度,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规范和支撑。
安全标准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由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章、规程和规范性文件构成的。在这个体系中,标准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它是安全生产的技术性规定,通常体现为国家标准(GB)和行业标准(AQ),具有技术性法律规定的作用。
安全标准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是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反映。安全标准也是保护生命安全的规则。
安全标准是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安全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评判,除了要依据法律、法规,还需要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根据。因此,健全安全标准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标准,监管监察机构依据标准实施行政执法,安全生产工作才能真正落实到位。
安全标准是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是严格市场准入的尺度和手段。目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安全生产法制不健全,安全标准工作滞后。因此,要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从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争取用3~5年的时间,完成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修订、制定工作。到2010年,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加快安全生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行业分布上,以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行业为重点;在工作方向上,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避免人员伤亡的有关安全标准为重点;在工作安排上,以修订现有安全标准中不适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为重点;在标准的类型上,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相结合,以安全技术标准为重点。对列入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项目,要保证按期完成任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和途径,进行安全生产标准的普及、宣传和贯彻,让从业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掌握标准、遵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