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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之声

作者:本站原创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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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矿工的人身安全护航

  近日,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这个将于2012年2月1日实施的地方法规,制定了一系列防止和减少煤矿安全事故的新规。对于备受关注的“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条例明确要求,带班负责人应按照规定次数带班下井,并与当班职工同时下井,同时升井。辽宁省以地方法规的形式要求领导与当班职工同时下井、升井,目的是让矿领导像珍惜自己生命一样重视煤矿安全,否则自己的生命也危若累卵,难以安然。

  治理矿难固然需要铁的监管手段,也需要完善的矿工权益保障法规,这两者缺一不可。假如面对煤矿企业安全制度与措施,矿工有权提问、参与;假如面对企业的安全管理漏洞,矿工有权监督;假如面对事故发生征兆,矿工有权拒绝下井;假如面对被“助理”,莫名成为矿长的安全责任替身,矿工有权说“不”……我们的安全监管措施也许能有效落实,那些令人伤痛的矿难也许会少一些。

  江苏海安读者 钱桂林

读后感言

  读了2011年第11期《新举措促注册安全工程师发挥作用》一文,笔者深感欣慰。这几年,我国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已不少,但真正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却没有几个。主要原因还是国家没有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加之企业一言堂,厂长经理说了算,安全工程师在企业里人微言轻,有的甚至被排斥在领导班子之外,根本无话语权,“徒有虚名”,自然无法发挥作用。长期以来,我们干事情往往好“剑走偏锋”,一边壮大着队伍、增加着人员,一边又不让这些人“冲锋打仗”。如此一来,再好再多的人员又有什么用?因此,我们一方面要严格把关,提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数量和质量;另一方面要责权利相结合,充分发挥其作用。如此一来,安全生产工作定会有一个新的突破。

  2011年第11期《执法关键在细节》一文,述说了安监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注意细节的问题,从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安监执法人员事前并没有掌握新的标准,仍然用旧标准来衡量。显然,这暴露了我们安监执法人员平时不学习、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安全新法规、新标准在不断发布和实施,加强安全业务知识的学习应该成为安监执法人员的一项重要任务。否则不仅会影响工作的开展,而且还会损坏政府部门的公信力,给企业留下一个马虎从事、乱执法的坏印象。笔者与安监执法人员长期打交道,发现他们中间业务知识过硬、懂行的人的确很少,检查时往往找不出企业真正的隐患和问题,且部分人工作态度恶劣,方法简单,话语粗暴,动不动就以贴封条、停产相威胁,这样的执法人员自然不会受到企业欢迎,工作上企业也不愿与他们配合。

  山西新绛读者 段克仁

事前防范胜于事后措施

  甘肃省庆阳市决定,在计划投资5.8亿元的基础上,再贷款1亿元,建成幼儿园200所以上,使全市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80%以上,幼儿入园率达到85%以上。同时,市委、市政府决定停止2012年公车更新计划,将预算资金全部用于购置标准化校车。(据甘肃省庆阳市政府网站2011年11月19日消息)

  庆阳市在加大幼儿园建设方面力度不可谓不大,3年规划决心2年完成。这一消息如果在以往一定会得到庆阳市广大人民雷鸣般的掌声,但如今却难以平息百姓心中的悲伤。因为在正宁县“11·16”特大交通事故中,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与东风牌自卸货车迎面相撞,造成交通事故,死亡20人,受伤44人。庆阳市的力度大是幼儿生命换来的,如果执政能慰民之心,体民之难,做到未雨绸缪,防范未然,岂不更能让人感政府之情,载政府之德?

  为任一方,当“无时且作有时想”,切莫抱侥幸心理,将命运寄托在虚无飘渺的运气上。

  福建福州读者 曾志杨

“尽力”更需“尽心”

  前不久,某单位组织安全生产回访检查,发现刘师傅所在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并没有整改到位。检查组不仅对他进行了严肃批评,而且还开出了处罚单。刘师傅感到很委曲,说他已经尽力了,连续加了几天班,费了好大劲,可就是达不到整改标准。参与回访检查的一名工程师说,像刘师傅岗位存在的这种事故隐患,只要查一查相关资料,或者请教一下技术人员,整改起来并不十分困难。刘师傅虽然用了力气,却并没有认真动脑筋,最终是出力而不出效果。

  尽力者,量力而为;尽心者,竭尽心智。由于做事的心态不同,所以结果也不同。

  安徽天长读者 张菊香

  编辑 宁 远

责任编辑:kerry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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