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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命压风机暴露了什么

作者:罗 时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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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7月6日,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防备煤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8人被困。事故的原因是:井下运输下山底部车场空气压缩机着火,引燃钢棚背帮材料及煤体等可燃物,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导致人员被困。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立即率领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会同山东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全力以赴抢救被困矿工。但最终还是造成28名被困矿工死亡;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又有3名救护队员因公殉职。

事故暴露了诸多环节的安全监管缺失

  2011年8月25日新华网“新华视点”发表的《夺命压风机竟是旧货市场“三无”产品》一文批评指出,经初步查明,导致火灾发生的空气压缩机(俗称“压风机”)竟然是几经转手的“三无”产品。山东省有关负责人表示,一定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惩,以告慰死难矿工,警示世人。

  经公安局办案人员多方调查证实,导致事故发生的压风机来自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保林村的一个规模较大的二手矿用产品市场,把设备卖给防备煤矿的是薛城区邹坞镇杭庄人李言成。2009年,李言成在保林村看到这台较为完好的压风机后,与商家约定以2.2万元的价格寻找买家。后来,李言成与防备煤矿矿长王绍平以4.2万元的价格谈成交易。李言成又安排两名工人对这台压风机进行打磨、喷漆,第二天送到矿上。而据徐州保林村2名犯罪嫌疑人供述,这台设备连同一宗废旧钢材来自山西,是以废旧钢材的名义,以2000元1吨的价格买来的。据防备煤矿机电副总王东亮供述,当时这台设备上连铭牌都没有,更别说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矿用合格证和防爆合格证这三项最重要的产品入矿验收证件了。为应付检查,经矿长王绍平授意,由机电科长杨德伟进行了验收入矿环节的造假处理。杨德伟在维修车间找到1本残缺的“格蓝牌”压风机使用说明书,并伪造了3个证件。

  作为一家区属煤矿矿长,王绍平明知这是一台“三无”设备,却购买使用。1台从旧货市场几经倒手的“三无”产品,就这样经过简单翻新、伪造证书的方式进入人命关天的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并最终引发了一场本不该发生的特大井下火灾事故。

  在正规管理的大型煤矿,压风机大多设置在地面,不会引发井下火灾;而且,质量合格的压风机设备在温度达到一定程度时会自动停止运转,并配有泄压阀,有专职司机进行操作。而在防备煤矿事故中,这台压风机在高温运转至临界温度时没有自动停止运转。更要命的是,当时操作人员竟不在现场,没有及时进行灭火致火情失控。

  8月5日,与事故压风机有关的8名犯罪嫌疑人被正式批准逮捕。这8人分别是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保林村旧货经销商王永国、王发远,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旧货经销商李言成,代开发票的枣庄市压风机经销商武兴强,防备煤矿矿长王绍平、机电副矿长郭传增、机电副总王东亮和机电科长杨德伟。

  8月27日中国新闻网发表的《还有多少三无产品“潜伏”》 评论指出,这是一起漠视安全设备投入、严重违规操作导致的重大矿难悲剧。“31条生命陨落,罪魁祸首竟是1台废旧的压风机。不法商人、黑心煤矿经营者的明目张胆与唯利是图再度现形。”

  1台废旧压风机居然“下岗再就业”,卖家轻易就赚到了翻番的暴利,买家也比买新设备“划算”多了。看似“双赢”,却是拿煤矿安全与矿工生命作赌注。

  为应付检查,事故煤矿的矿长还授意属下,为这台连铭牌都没有的压风机伪造了入矿检验证件。不仅有煤矿经营者的侥幸心理在作怪,而且安检已被某些人视为赚取黑金的障碍。伪造检验证件或许能骗过责任心不强的检查者,但这种自欺欺人改变不了废品设备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事实。质量合格的压风机在温度达到一定程度时会自动停止运转,并配有泄压阀。而这台废品在高温运转至临界温度时没有自动停机,导致起火;压风机运行时本应有专人值守操作,可在事故发生时,没有操作人员在现场,最终导致火情失控。

  如果说经营者见利忘义是事故的种子,那么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则为“孽种”的成长提供了土壤。当地的管理者承认,当地存在一个规模较大的矿用废旧设备市场,当作废品收来的“三无”设备就在眼皮子底下大量交易。面对这起重大矿难,地方的管理与监督部门无法逃避责任。权钱交易早已不是新闻,公众有理由发问:监管者是否被黑金收买、与黑心矿主“猫鼠一窝”?

  每一次重大事故后,我们都会听说亡羊补牢。那么还有多少废旧矿用设备在其他煤矿玩“潜伏”?还有多少不法商人正在赚昧心暴利?其他地方管理者会展开类似的排查吗?

暴露了“三无”产品背后的“三无”

  8月25日人民网发表的《山东枣庄防备煤矿“7·6”矿难原因追踪》一文指出,记者在枣庄市市中区齐村旧货钢材市场看到,成堆的废旧矿用设备多是露天堆放着,一些业户忙着进行拆解作业。仔细观察,除大堆的锈迹斑斑的设备零部件外,还有不少设备仍显得成色较新。在李言成的厂区里,记者看到尚未销售出去的3台排气量6m3的废旧压风机。在邻近的商户厂区里,煤矿上使用的地轮、绞车等旧设备随处可见。管理这一市场的齐村镇商贸园管委会主任边玉宝介绍说,这里有30多家业户,大多从事生产性废旧物品的回收销售,既有当废钢废铁卖的,也有加工后再用的,附近煤矿一些机电科的人经常过来。

  枣庄市副市长张鲁军对记者说,这起事故暴露出矿用设备压风机采购、使用、管理不到位,井下防灭火工作不落实等严重问题,教训惨痛。枣庄市将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整改措施,对制售假冒伪劣矿用机电设备的违法行为一查到底,彻查不合格产品流向,跟踪追缴,严厉惩处。山东省省长姜大明说:“对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建立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机制,切实把血的教训变成更加严格的制度,更加严格的措施,更加牢固的防线。”

  一些接受采访的人士认为,这起事故暴露出来的废旧矿用设备监管问题不容忽视,对煤矿和非煤矿山领域“三无”设备流入生产环节的问题应进行严查。类似徐州和枣庄这样的矿用设备旧货市场还有多少,还有多少设备经翻新后重新流入生产领域,是否得到有效监管,亟待追查。

  8月27日网易论坛发表《可怕的是“三无”背后的“三无”》时评指出,一场重大矿难悲剧,31条生命悲惨地离开人世,查了许久,竟然最终落在1台“三无”压风机上!然而,在这“三无”产品的背后,则是当地的职能部门监管人员的“三无”:无公心、无诚心、无良心!

  说其无公心,是因为职能部门监管人员干工作没有想到自己的职责使命,没有想到自己的工作须为社会负责。“当地的管理者承认,当地存在一个规模较大的矿用废旧设备市场”。而长期以来这些当废品收来的设备就在他们眼皮子底下大量交易却视而不见,看而不管。

  说其无诚心,是因为职能部门监管人员没有尽职尽责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如果他们诚心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这种伪造检验证件的吃人“三无”产品能够在安检时过关么?

  说其无良心,是因为职能部门监管人员干工作只是想如何把工资混到手揣进兜,全然没有想到矿工的生命就攥在自己的手上!假如他们有一点良心想到自己工作的质量关系到矿工的生命安全,这种吃人的“三无”产品能够进入到矿井工作吗?

  “三无”产品本身不会制造惨案,但“三无”产品遇到了“三无”监管人员,就必然带来事故灾难!“三无”产品不可怕,可怕的是“三无”产品背后那些无公心、无诚心、无良心的职能部门监管人员!

暴露了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最大隐患

  对于长期存在矿用废旧设备市场,当废品收来的“三无”矿用设备就在眼皮子底下大量交易,面对其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为什么当地政府能够长期容忍呢?有关官员该当何责?在这起矿难惨剧面前,任何监管难、执行难都不能成为理由,都不能为漠视矿工生命安全推托,这场悲剧原本可以避免,令人痛心的是,种种发生在不作为官员眼皮子底下的违法行为,却长期被容许。

  7月1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出《关于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防备煤矿“7·6”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11]118号)指出,这起事故暴露出该矿存在井下空气压缩机使用和管理不到位、井下防灭火工作不落实等严重问题;在发生重大险情时没有及时撤出作业人员,造成大量人员被困。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要求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着力解决非法生产、违章作业、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

  9月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用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煤装[2011]195号)指出,近年来,因空气压缩机使用管理不当引发了多起煤矿井下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主要原因是:有的煤矿企业不严格按规定选购矿用空气压缩机,甚至选用假冒伪劣产品;空气压缩机安全保护不全或失效;油脂把关不严,不能满足基本安全要求;维修管理不到位,积炭燃烧引发空气压缩机爆裂等。为切实提高煤矿矿用空气压缩机的安全保障水平,杜绝因空气压缩机引发火灾事故,保证煤矿安全生产,要求加强空气压缩机的选用、维护等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必须严格按规定选择、采购矿用空气压缩机,严把设备选型关。要优先选用螺杆机型,不得选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2012年1月27日后一律淘汰滑片式空气压缩机。严禁选用无安全保障、证书或证件不全、假冒伪劣的产品及配件。严把设备采购关。必须选择、采购由专业生产厂家制造,具备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产品。井下使用的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应具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空气压缩机储气罐(风包)应取得设计、制造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严把设备入矿验收关。采购的空气压缩机到货后,必须按规定进行入矿验收。

  通知要求健全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管理及监督检查。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定期开展空气压缩机专项监督检查,督促煤矿企业及时排查空气压缩机安全隐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煤矿企业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措施,限期整改;对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矿井,应责令其停产整顿;对使用不具备安全保障空气压缩机的矿井,应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

  编辑 边 安

责任编辑:蓝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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