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的条件是什么?
编辑同志:
我公司一职工2008年4月16日因事故造成高位截瘫,一直住院至今。现该职工已出院,为今后生活考虑,申请工伤康复治疗。请问,工伤职工申请康复治疗的条件是什么?
浙江 马俊武
马俊武先生: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此,工伤职工享有工伤康复的权利。
具体到贵公司职工如何申请享受工伤康复治疗,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3月颁布实施的《工伤康复诊疗规范(试行)》规定,当工伤职工经早期抢救治疗病情稳定后,不需特殊临床治疗,但又存在明显的功能障碍,具有康复价值者,经专业人员评估审核后,可到康复试点协议机构进行住院康复治疗。不同病种、不同损伤程度的工伤患者康复住院标准各不相同。因此,贵公司应送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所在工伤经办机构,经专家评估是否符合工伤康复标准,确定能否进入工伤康复协议服务机构进行康复。
施倚
“红色之旅”中上厕所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编辑同志:
我单位在今年“七一”前组织部分职工进行党员教育活动,到山区进行“红色之旅”。在中午吃饭时,一名职工在餐厅厕所内不慎滑倒摔伤,造成骨折。现该职工家属来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请问,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江 西 滕玉山
滕玉山先生:
根据函中所反映的情况,贵单位职工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贵单位职工在单位组织的“红色之旅”中上厕所受伤,并非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不符合上述认定工伤的条件,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贵单位可以按照医疗保险要求,帮助职工处理相关医疗费用。
施倚
两自行车相撞职工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编辑同志:
我公司一职工在今年 6月18日上班途中,逆向骑自行车,与另一自行车相撞,致我公司职工摔倒,并磕掉两颗门牙。现该职工在家休息恢复后上班,要求单位为其办理工伤认定申请。请问:两自行车相撞受伤,职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北 京 王曼怡
王曼怡女士: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贵单位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骑自行车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要具体分析是否符合上述规定。首先,上下班途中并未规定必须是机动车事故,因此,自行车相撞引起受伤也在交通事故范围内;其次,交通事故需有公安交通部门出具交通事故处理意见书;第三,交通处理意见书上要明确非本人主要责任,即两车相撞不是贵单位职工的主要责任,鉴于该职工为逆向行驶,这一条就更为需要明确。只有这三条都符合条件,才能判断该职工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能否享受治疗及休息等工伤待遇。
施倚
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及其危害都有哪些,如何预防?
编辑同志:
我们是一家造船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用各种类型的压力容器。请问: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及其危害都有哪些?如何预防压力容器爆炸?
葫芦岛 黄 健
黄健先生:
压力容器爆炸分为物理爆炸和化学爆炸两种。物理爆炸是容器内高压气体迅速膨胀并以高速释放内在能量。化学爆炸是容器内的介质发生化学反应,释放能量生成高压、高温,其爆炸危害程度往往比物理爆炸严重。
压力容器爆炸的危害表现为:
冲击波超压会造成人员伤亡和建筑物的破坏。
压力容器破裂爆炸时,爆破碎片高速喷出的气流可将壳体反向推出,有些壳体破裂成块或片飞出,造成较大的危害。
介质伤害。介质伤害主要是有毒介质的毒害和高温水汽的烫伤。压力容器所盛装的气体中,如液氮、液氯、二氧化氮、氢氟酸等,这些介质的容器破裂时,大量液体瞬间气化并向周围大气扩散,会造成大面积毒害,造成人员中毒,致死致病。高温介质泄放气还会灼伤现场人员。
二次爆炸及燃烧危害。当容器所盛装的介质为可燃液化气体时,容器破裂爆炸在现场形成大量可燃蒸气,并迅速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爆性混合气,在扩散中遇明火即形成二次爆炸,常使现场附近变成一片火海,造成重大危害。
压力容器泄漏的危害。压力容器盛装的是有毒性的介质时,这些介质会从容器破裂处泄漏,大量的液体瞬间气化并扩散,会造成大面积毒害,造成人员中毒,破坏生态环境。
为防止压力容器的爆炸、泄漏事故,应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在设计上,应采用合理的结构。如采用全焊透结构,能自由膨胀等,避免应力集中、几何突变;针对设备使用工况,选用塑性、韧性较好的材料;强度计算及安全阀排量计算符合标准。
制造,修理、安装、改造时,加强焊接管理,提高焊接质量并按规范要求进行热处理和探伤;加强材料管理,避免采用有缺陷的材料或用错钢材、焊接材料。
加强使用管理,避免操作失误,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失检、失修、安全装置失灵等。
在压力容器使用过程中,发现下列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停止容器运行:
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纹、鼓包、变形等现象。
安全附件失效。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发生火灾、撞击等直接威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情况。
充装过量。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施倚
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险特性有哪些?
编辑同志:
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2011年12月1日起将要实施。请问,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险特性有哪些?
宁 波 李 杰
李杰先生: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受损。
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险特性如下:
燃烧性。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中的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有机过氧化物等,在条件具备时均可能发生燃烧。
爆炸性。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危险化学品,均可能由于其化学性和易燃性引发爆炸事故。
毒害性。许多危险化学品可通过一种或多种途径进入人体和动物体内,当其在人体积累达到一定量时,便会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和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
腐蚀性。强酸、强碱等物质能对人体组织、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接触人的皮肤、眼睛、或肺部、食道等时,会引起表皮组织发生破坏作用而造成灼伤。内部器官被灼伤后可引起炎症,甚至会造成死亡。
放射性。放射性危险化学品通过放出的射线可阻碍和伤害人体细胞活动机能并导致细胞死亡。
施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