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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道路运输联控机制建设与思考

作者:陆 旭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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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6年江苏浙江上海长三角地区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道路运输联控机制建设启动至今已有5年。这项联动机制已顺利完成“十一五”目标,进入“十二五”阶段。通过建设危化品道路运输联控机制,可以形成“信息共享、动态跟踪、监控联动、应急救援”的联合监管局面,提升区域内危化品道路运输的安全可控度及事故处置能力,保障危化品道路运输的安全。

联控机制建立背景

  近年来,随着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每年通过公路运输的危化品有几千个品种、达2亿t之多,易燃、易爆等危化品运输占年货运总量的1/3以上。在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发生的事故中,运输环节发生的事故有逐年增加的趋势。特别是,2005年3月29日,江苏省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发生的液氯槽车泄露事故,造成29人死亡,1万多人被迫转移,直接经济损失1700多万元,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事故暴露出的危化品运输安全问题引起了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针对危化品运输企业、托运企业、承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危化品运输品种多、车辆跨多省区、行走路径长、车流密度大、无证运输和非法运输等突出现象,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缺乏联合机制,合力不足的问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决定,选择全国重要的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基地之一,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形势较严峻的长三角地区作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的试点地区,为推进全国危化品道路运输区域联控机制建设积累经验。

建设过程

  为充分发挥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作用,解决各部门监管、协调方面存在的条块分割、相互衔接不够紧密的问题,2006年9月28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上海市组织苏浙沪3地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召开苏浙沪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协调会议。会上,苏浙沪3省(市)安委会办公室签订了《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协议》,标志着苏浙沪危化品道路运输联控机制建设正式启动。

  2009年1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杭州召开苏浙沪危化品道路安全监管运输联控机制推进会,讨论通过了《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建设推进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苏浙沪危化品道路运输联控机制的建设。

  建立机制

  在签订《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协议》之后,江苏、浙江、上海3省(市)分别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共同促进危化品道路运输联控机制的建设。

  江苏省安委会制定了《江苏省推进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分解工作任务;由江苏省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联控机制建设工作。浙江省制定了《浙江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建设及实施方案》《浙江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通报协查制度》《浙江省危险化学品运输关联企业诚信制度》《浙江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及隐患车辆处置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平台。上海市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市长牵头,交通、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和联络员工作制度,制定了《上海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联控机制建设推进计划》,形成良好的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

  构建信息平台

  苏浙沪3省(市)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来构建平台、通报信息,基本实现资源共享。

  江苏省完成对全省危化品生产企业动态信息系统的建设,为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利用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和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定期分析研究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和交通事故信息,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各安全监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采取加强源头监管的措施。

  浙江省明确了全省危化品道路运输常规通行路线82条、备用通行路线16条、禁行路线16条,并及时公布危化品生产、经营和运输企业资质等验证信息。部分地区如宁波市,已通过自建的危化品道路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车辆与人员管理、充装管理、运行管理和应急管理4个主要功能模块信息数据的整合,大大提高了安监、公安、交通、质监部门对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的综合监管力度。

  上海市交通部门建立了全市危化品运输基础信息数据库,安全监管部门建立了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并开通网上实时查询功能,为3地信息资源共享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设置专用道口 加强路面查控

  苏浙沪3省(市)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运输危化品行为的整治、查处力度,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路面管控。

  江苏省公安厅按照省政府、公安部的要求和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的总体部署,投入1.5亿元,新建9个陆路检查站;并组织苏州、南通两地公安机关加强对沿沪治安卡口营房、监控装备的建设,增加值守力量,形成危化品运输车辆路面查控网络。

  浙江省完成了对环上海主要陆路通道,即5个省际卡点公安检查站的建设,还有6个连接江苏的省际卡点公安检查站正在建设中。

  上海市公安部门明确规定了14个危化品进沪专用道口,配备专门警力实施24h值守,积极实施危化品道路运输指定道口查验。

  实施动态管控

  苏浙沪3省(市)在危化品道路运输联控方面,积极探索运用先进监管技术,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全部安装GPS车载定位系统。

  江苏省还按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GPS联网联控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全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机构运管系统网络互联互通,企业、车辆、人员资质的动态管理、危险货物信息的快速查询。目前江苏省已有1万4036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接入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接入率为81.75%。

  浙江省省级监控平台在2010年3月底前投入运行,对危化品道路运输车辆进行有效地监控和管理,保障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

  上海市建成了市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GPS实时监控平台,进一步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管。

  规划处置基地

  江苏省依托有条件的危化品企业建立起易燃易爆、剧毒溶剂等重点危化品应急处置基地,完成了危化品应急处置基地数据库的建设,成立了7家省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物资储备站。

  浙江省在邻近上海、江苏的嘉兴、湖州2市选择了11家危化品企业作为危化品道路运输违法车辆处置卸载点,并由政府落实规划,建设1家卸载基地。

  上海市制定了《上海市道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查处置工作程序》,规定了道口附近16家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作为应急联动协作处置单位。至此,苏浙沪3省(市)基本建成了省际道口危化品运输应急处置网络。

  危化品道路运输联控机制,促进了苏浙沪3省(市)危化品运输安全形势的好转,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双下降”。以2009年为例,江苏省共发生危化品运输事故25起,死亡13人,同比减少4起、3人,分别下降13.8%、18.8%。浙江省共发生危化品运输事故25起,死亡14人,同比减少22起、10人,分别下降46.8%、41.7%。上海市共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4起,死亡3人(其中危险化学品事故1起,无人员死亡),同比减少4起、5人(危险化学品事故同比减少3起、3人),分别下降50%、62.5%(危险化学品事故分别下降75%、100%)。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危化品道路运输联控机制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上海市没有发生1起危化品道路运输死亡事故。

危化品道路运输联控机制的启示

  危化品运输不仅仅包含运输过程一个环节,从生产经营单位源头的托运人,到运输单位的承运人,最后到使用单位,涉及环节多、企业多、监管部门多,安全监管难度大。

  苏浙沪地区所面临的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难题,也在不同程度地困扰着我国其他地区。目前,随着危化品专项治理工作不断的深化,包括环渤海经济圈的京、津、冀、晋、蒙、鲁、辽7省(市、区)在内的很多地区都正在或计划建立区域性危化品道路运输联控机制。笔者结合5年来的亲身参与经历,抛砖引玉谈几点启示以供参考。

  领导重视

  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工作的难度大,涉及部门多,领导重视是建立区域性危化品道路运输联控机制的关键。各相关省(市、区)政府只有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督促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主要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作用,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积极参与,真正落实联控的各项工作机制,才能形成“信息共享、动态跟踪、监控联动、应急救援”的联合监管局面,提升区域内危化品道路运输的安全可控度及事故处置能力,保障危化品道路运输的安全,最终实现安全发展,达到振兴区域经济的重要目的。

  合理分工 加强协作

  危化品道路运输联控机制涉及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合理分工,加强协作是建立区域性危化品道路运输联控机制的基础。相关省(市、区)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应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形成无缝隙连接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信息通报协查制度,实现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同时,还应加强部门协作、协调和工作协查,加强联合执法。对违法违规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信息,对存在违法违章问题的异地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发货单位、运输企业等,将其违法、违章事实及时向相关省市区的监管部门通报,对严重违法的企业以黑名单的形式予以公开。各部门合力形成严密的联控监管网络,减少监管空白点,不断增强监控能力,构建危化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强化源头管理 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危化品道路运输的源头管理,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是建立区域性危化品道路运输联控机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必须督促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托运人、承运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的各项要求,强化危化品发货单位落实发货环节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确保雇佣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督促承运单位、物流企业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管理,在危化品运输车辆上必须安装GPS,做到实时监控;对驾驶员、押运员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做到持证上岗,才能不断强化驾驶员、押运员防范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和处置运输事故的能力。

  提高科学监管水平

  危化品道路运输联控机制安全监管中,技术含量的提高是完善区域性危化品道路运输联控机制的方向。各相关省(市、区)必须统一省级间危化品运输车辆进出道口及相关限制路段的标志、标识设置;利用现有的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作为应急处置的暂存和卸载点;限定高速公路夜间不允许危化品车辆行驶时段,夏季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危化品车辆行驶时段;规定运输液氯、液氨等液体危化品车辆必须使用外框式槽罐车或是液氯、液氨钢瓶等运输的安全措施。此外,还应逐步建立区域性统一监控的信息网络平台,使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能定期发布涉及危化品运输单位、危化品车辆信息、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和应急联动处置单位的信息,驾驶员、押运员持证情况等信息,确保其他相关省(市、区)在实行过、入境危化品车辆检查过程中,能够实时查询,并验证信息的有效性和准确性,为道口实时查验提供信息保障。

  编辑 郑 君

责任编辑:kerry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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