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日上午9时,河南省某公司一分厂安排电焊工李磊对淬火机床进行气割作业。作业开始后,电焊工李磊先将乙炔压力调整到了0.03MPa,氧气压力调整到了0.5MPa,随后,将焊枪上的乙炔气体阀门打开并点燃了乙炔气体,在他即将打开焊枪上的氧气阀门时,氧气胶管突然发生爆响,30m长的氧气胶管整体爆炸破裂。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该公司立即派调查组对现场进行了查看。现场勘查发现,氧气瓶和乙炔气瓶距作业点6m,氧气瓶和乙炔气瓶间距3m,多余的氧气和乙炔气胶管盘卷后堆放在气瓶旁边,氧气管全部爆裂,氧气管内壁没有燃烧的痕迹,排除了回火爆炸的因素;红色胶管上标注有“氧气”字样,绿色胶管上标注有“乙炔”字样,胶管上还标注了执行标准号“GB2550-92”。
通过调查了解得知,新标准GB2550-2007《气体焊接设备 焊接、切割和类似作业用橡胶软管》规定,氧气胶管的外观为蓝色,工作压力为2.0MPa;乙炔胶管的外观为红色,工作压力为2.0MPa。
原因分析
经过对事故现场的勘查和有关人员的调查了解,分析判定事故原因主要有以下3点。
首先是操作工安全意识不到位,将氧气胶管和乙炔气胶管接错,导致氧气管爆裂。该分厂操作人员虽然按照培训的操作规程安装胶管,但只注重胶管的颜色标识,没有发现胶管上标注的用途,且两种胶管质量明显不同,机械照搬规程,发现胶管颜色标识与标准不符时,也未及时反映,盲目进行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其次是相关部门职责履行不到位。采购部门采购的此批氧气和乙炔气胶管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库房管理部门在履行验收手续时,未能发现胶管的安全色标与国家标准不符,也未对所检验胶管进行打压检测,就发放各领用单位使用。从而导致作业人员错误安装胶管,引起事故的发生。
第三是生产厂家生产的胶管不符合标准规定。根据GB2550-92《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氧气橡胶软管》规定:氧气胶管工作压力为2.0MPa,为蓝色标识;乙炔胶管工作压力为0.3MPa,为红色标识。此批胶管的生产厂家未按新标准规定的安全色标生产,而是按照老标准生产,氧气胶管为红色,乙炔胶管为绿色,导致作业人员错误安装胶管,造成事故。
另外,本次事故还暴露出作业人员在气焊(气割)作业过程中的其他违章现象。作业规程中规定“氧气、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m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要保持5m以上”,很明显,该次事故中,氧气、乙炔瓶的放置存在违章现象,这种违章虽没造成事故,却也是不容忽视的。
事故引发的思考
首先是标准更新后宣传贯彻不到位,1992年出台的标准已经被新标准替代,生产企业只知道标准,不知道标准的实际内容,虽然胶管上注明执行标准GB2550-92《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氧气橡胶软管》,仍然按老标准生产。其实新标准GB2550-2007《气体焊接设备 焊接、切割和类似作业用橡胶软管》规定,氧气胶管的外观为蓝色,工作压力为2.0MPa;乙炔胶管的外观为红色,工作压力为2.0MPa。新标准对氧气、乙炔胶管的颜色规定同GB2550-92《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氧气橡胶软管》一致,但出于安全考虑严格规定氧气、乙炔胶管的工作压力统一为2.0MPa。 政府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安全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安全的特种作业产品的监督检查。
第二是培训滞后,特种作业人员每年都要经过专业部门培训,该公司的电气焊工是在2010年的特种作业培训时对标准GB2550-92《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氧气橡胶软管》进行了培训,对新标准GB2550-2007《气体焊接设备 焊接、切割和类似作业用橡胶软管》目前还没有培训过。专业培训部门对新出台的标准,应及时全面的组织贯彻学习。
第三是操作工安全意识淡薄,在对标准GB2550-92《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氧气橡胶软管》学习后,发现一直使用的胶管与标准颜色不符,却没有提出任何疑问,导致错接胶管,引起爆裂。
第四是管理问题。该公司采购部门、库房管理部门对产品的采购、验收流于形式,没有认真把握标准,对涉及安全生产的物资的购买和入库验收,要有严格的入库验收手续,确保相关物资的安全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氧气与乙炔胶管的安全使用
由这起事故,笔者总结相关事故教训,归纳出氧气与乙炔胶管安全使用的要求,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生产厂家应按照国家标准GB2550-2007《气体焊接设备 焊接、切割和类似作业用橡胶软管》规定生产,保证氧气胶管、乙炔胶管制造质量;在保存、运输和使用胶管时必须维护、保持胶管的清洁和不受损坏;新胶管在使用前,必须先用压缩空气把胶管内壁滑石粉吹除干净,不准用氧气等危险气体;根据GB2550-2007《气体焊接设备 焊接、切割和类似作业用橡胶软管》规定:氧气胶管为蓝色,乙炔胶管为红色,不准互相代用和混用;气焊与气割工作前,应检查胶管有无磨损、划伤、穿孔、裂纹、老化等现象,并及时修理更换,严禁使用发生过回火的胶管;氧气、乙炔胶管与回火防止器等导管连接时管径要吻合,并用管卡或细铁丝夹紧;乙炔管在使用中脱落、破裂或着火时,应首先关闭焊炬或割炬的所有调节手轮,将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胶管着火时,应首先迅速把氧气瓶阀关闭,停止供气。乙炔管着火时,可用弯折前一段胶管截止乙炔通路的方法将火熄灭。
编辑 韩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