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2011年7月份报道:“近年来,电梯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万台事故率和万台伤亡率持续下降。但是,全国平均每年仍然发生电梯事故40起左右,伤亡40多人,而且关人、困人的故障时有发生。特别是2011年以来,电梯事故呈上升的趋势。”
2011年7月5日9时36分,北京地铁四号线动物园站A出口奥的斯自动扶梯在上行过程中突然逆转下行,造成1人死亡,30人受伤。这一事故犹如导火索,连日来成为大众瞩目、媒体追踪的热点。这起北京地铁电梯事故究竟折射了什么?
折射出公共安全责任意识缺失
据新华网、人民网等媒体报道,近年来,各地“电梯惊魂”一再上演。2007年的12月21日,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世纪大道站一部上行奥的斯自动扶梯突然逆行,造成5人重伤。2008年3月4日,北京地铁5号线东单站因水平电动扶梯发出异常声响,造成部分乘客心理紧张,并逆向回跑,导致乘客挤伤。同年11月8日,重庆江北观音桥茂业百货旁的人行天桥上,电动扶梯突冒黑烟,乘扶梯上行的市民吓得忙逆行逃跑,消防队和电梯维修公司人员检查发现,是控制器旁的电线短路起火,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2009年12月21日上海地铁早高峰期间,一自动扶梯因故障导致踩踏事故,4名乘客骨折。2010年10月15日,沈阳地铁一号线中街站自动扶梯载着数十名乘客向上运行过程中失控,突然逆向运行,致使部分乘客摔倒受伤。同年12月14日,正值上班高峰期,深圳地铁1号线的1台奥的斯自动扶梯突然发生逆行事故,造成25人受伤。2011年7月5日北京地铁奥的斯自动扶梯逆转伤亡事故刚刚过去几天,7月10日晚,深圳地铁四号线清湖站自动扶梯又发生事故,造成2人受伤。7月11日上午,上海地铁曹杨路站一部奥的斯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停止,所幸事故发生时电梯上乘客不多……
许多媒体指出,一起起电梯事故重复发生,凸显全社会公共安全责任意识的缺失。其中既有电梯行业企业的,也有监管部门的;既有使用单位的,也包括市民百姓的。7月7日《羊城晚报》发表记者调查《乘扶手梯安全意识调查:六成人不扶电梯还有小孩蹿上跳下》一文指出,北京地铁扶梯伤人事件发生后,7月6日记者在广州市主要交通枢纽站和商业密集区观察乘客乘坐扶手电梯的安全情况,结果超过六成以上的乘客基本不扶电梯,或打电话发短信,或只顾扶住随身物品。特别是一些小朋友,遇见相对宽松的扶手梯时竟跑上跑下,陪同的大人也没有提醒其注意安全。
时言平在7月12日《北京青年报》发表的《靠什么来安抚电梯惊魂》一文指出:电梯的安全问题一直都存在,只不过未能引起公众广泛的聚焦。如今,电梯的“倒行逆驶”不但在制造一起起“电梯惊魂”,还以生命的代价为这一公共安全领域敲响了警钟。电梯已广泛引发了民众“电梯惊魂”的恐惧情绪,要安抚甚至消解这种情绪,无论是生产企业、运营单位、负责监管部门,还是大众百姓,都有待加强公共安全责任意识。
折射出企业主体责任缺失
北京地铁电梯事故发生之后,许多媒体在发表的言论与报道中剑指奥的斯这家品牌企业主体责任的缺失。
7月8日千龙网报道,7月7日晚,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联合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卫生局、京港地铁、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等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地铁四号线电扶梯事故处理进展。北京市相关部门表示,北京市所有轨道交通使用的均为公共交通重载型自动扶梯,而奥的斯事故批次电梯存在安全隐患。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发言人张巨明指出,此次事故电梯具体批次为奥的斯品牌513MPE型,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固定零件损害,驱动主机发生偏移,驱动链条脱落,造成扶梯下滑。“两个固定螺栓无故折断,造成工作制动器没有启动,而附加制动器没有启动的原因正委托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质检。”张巨明指出,可初步认定此次事故是因奥的斯此款电梯存在设计缺陷,同时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
近年来,奥的斯电梯事故频发。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电梯生产商之一,奥的斯目前在中国经营奥的斯、西子、大连星玛和江南快速四个电梯品牌,但近年却频发事故,质量问题堪忧。据京港地铁公司通报,发生事故的电梯仍在质保期,6月22日才刚刚进行了例行检查及维护保养。值得注意的是,奥的斯电梯的质量隐忧并非仅限扶梯,据《西安晚报》报道,2011年除夕夜,西安一位女士在乘坐小区内奥的斯电梯时,为帮挤在里面的邻居出去,将一只脚挡在电梯门外,电梯却突然运行,该女士被夹身亡。据《新华网》7月13日报道,7月7日南京市地铁汉中门站奥的斯牌升降电梯出现故障,将4名乘客困达半小时之久。7月12日湖南再曝电梯事故,一女子被困“西子奥的斯”货梯16分钟……
北京地铁电梯事故发生后,有网友质疑厂家为控制生产成本选用廉价零部件。奥的斯电梯(中国)公共事务部经理李明杰表示,奥的斯电梯所使用的零配件,同时存在厂家自产与外购两种情况。通常电梯关键部件由厂家统一采购,其他零配件向外购买。目前尚未核实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受损固定零件是厂家自产还是外购。2007年至今,奥的斯每年在国内都有一起电梯、扶梯事故。而在国外虽然也曾出过事故,但数量很少。李明杰称,该公司虽然属于美国与中国合资公司,但他们旗下的产品早已本土化,不存在内外有别的问题。但7月12日《中国青年报》谢昱航的《把不住安全关的电梯让人心生恐惧》评论反驳指出:本土化意味着产品质量比不上国外生产的,这只能说明生产者的质量意识降低了,质量监管的关卡放松了。如果监管是严监管,生产商能对质量不上心吗?
新华社于7月8日发表《奥的斯应当从“梦”中醒来》一文指出,就在不久前,奥的斯总裁米肖·达尼埃尔在谈到为纽约帝国大厦做电梯升级改造时,还用“梦”来形容公司目前的做大做强。然而,面对严重危及生命的事故,奥的斯现在更应做的是从“梦”中醒来,去保障最根本的生命安全和产品质量。总部在美国的奥的斯从150多年前卖出第一部电梯,到现在覆盖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迅猛扩张的同时却忽视质量安全隐患,已经脱离了企业经营的根本原则。奥的斯在“环境、健康与安全”上为自己提出了“价值观”:“全世界上百万的乘梯大众每天使用奥的斯电梯及扶梯,对我们产品在安全方面的性能没有丝毫疑问。”而接连发生的事故却应让奥的斯“猛醒”。北京地铁扶梯事故再次给企业敲响警钟:对社会负责,才是对自己负责;对质量和生命负责,才是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负责。
折射出电梯安全监管缺位
连日来,许多媒体就今年以来我国电梯事故呈上升趋势分析批评指出:这一趋势反映了电梯安全监管存在一系列深层次的漏洞,凸显了安全监管中的缺位。
电梯安全监管包括了设计、生产、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等多项环节。7月7日《北京晚报》就北京市的电梯维护状况,发表《低成本维保电梯造成事故多发 维保费还不够开工资》一文指出:北京市电梯维护保养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负责维保的第三方公司报价超低,导致成本大幅压缩维保流于形式,甚至根本都没有维保。而相关工人普遍资质不够,甚至不具备操作技能。
7月11日《京华时报》发表《电梯故障多发存在七大主因》的调查指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说,电梯故障多发存在7大主因。一是安全监管不到位。电梯维保期到了一定要进行维保,大修年限到了一定要大修,但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电梯没有安全检验合格证仍在运行。二是电梯质量参差不齐。比如一家商品房小区,其后来开盘的三期、四期电梯故障率,明显要高于最先开盘的一期。所以建设单位在购买电梯时,要尽量选择大品牌,质量、维保及安装质量一定要到位。三是电梯维保资金投入不够。2010年国家就出台了相关政策,在设备设施维护方面,要求一部电梯一年需投入9000元的维护费,“目前很多小区在电梯维保资金上每年投入只有3000元左右。投入资金少,造成哪家电梯维保公司的报价低就选哪家,为了争夺服务市场,维保公司竞相开出更低的服务价格,这样就造成了恶性竞争。拿到服务订单后,维保公司会相应减少维保人员和资金投入,以减少成本。四是维保单位内部管理混乱。一些小的、没有资质的维保公司会挂靠在大单位下,利用大单位的资质进行投标,而大单位则每年收取账目的3%到6%为管理费。目前,物业公司一般没有力量配备电梯专业维保人员,会将电梯维保外包,而一些大单位接包后又会转包给挂靠在旗下的一些小公司。一旦电梯出现安全问题,就有可能出现多方推诿的情况。五是维护不到位。电梯安全维护大多缺失,维保人员不能主动进行巡查,很多都是被动等待报警了才去现场维护,且即使报警来电也不会及时到现场解决。六是使用不规范。很多业主自行操作,有时孩子淘气乱按电梯,在电梯内蹦跳,或是频繁超重运送装修器材,这都加大了电梯的损耗和使用寿命。七是关注重点存在误区。目前,社会对物业管理存在一种误区,大家关注的重点在保安、保洁和停车管理上,其实更应将关注点放在电梯、水电等设施设备上。因为电梯安全涉及人身安全,所以管理的比重应加大。”
折射出事故背后的人为因素
7月5日凤凰网发表日本《朝日放送》特约评论员桥本隆则的《每一次电梯事故背后总有人为因素》一文指出,在日本的一个大企业事故报告会上,一位安全诊断师分析事故原因时总结:每一起事故背后总有人为的因素存在。北京地铁电梯事故的背后也有人为的因素,中外皆如此。瑞士的迅达电梯通过收购日本电梯株式会社的股份,把日本电梯株式会社变为自己的子公司在日本开展业务时,也因连连发生重大事故,促使日本修改了电梯管理条例。如2006年6月的一天,东京的一位中学生在推自行车上一部迅达电梯时,电梯突然上升,把男孩子夹在电梯与电梯通道间的空间中活活压死。事故发生以后,日本迅达公司被日本政府要求交出所有的客户名单,以便政府可以根据名单进行检查监督。但日本迅达以保护客户隐私为由拒绝了日本政府的要求,直到事故9天后公司才在压力下召开记者招待会,公布了事故原因:是公司对保养维修公司的情报提供不完备而造成事故。之后,这个住宅群的迅达电梯全部被三菱电梯更换,这起事故不仅对日本迅达的电梯信用造成了冲击,日本还加强了关于电梯安全系数的要求,并通过日本电梯协会向各移动电梯用户发出《安全使用守则》:在移动电梯的乘坐口不能停留,以防造成拥挤;乘坐移动电梯时手要扶着把手;注意自己的裙子不要被缝隙夹住;注意安全警示标志……
桥本隆则认为:发生事故是令人遗憾的,应如何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才是关键。如惨剧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肯定是一个国家的监督体系出现了问题,同时行业的自查体系也是形同虚设。
7月10日《新京报》发表毕晓哲的《自动扶梯电梯国标,为何落后十余年?》指出,日前,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发布声明称,目前自动扶梯的国标是模仿欧洲的标准,但此标准可能落后现行欧标十余年。“标准低”有发展中国家的现实因素,但大量的“标准低”问题,却是“人为”的因素。就电梯而言,既然沿用了欧洲国家1995年的标准,人家“与时俱进”了,为什么我们不跟进?“人为”让标准落后,有“惰性”因素,但更大的原因还在于没将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从这个角度说,自动扶梯电梯标准“落后十余年”,不过是无视科学、忽略公众利益的一个侧影。
7月12日《人民日报》冬雪草的《扶梯逆行还需“逆向”治理》言论指出,扶梯逆行,还需要“逆向思维”来治理。不妨从问题往回推,找出安全责任缺失的根结。机器总是由人来运行,任何事故都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如果只单纯找机器的毛病,忽略了人为因素,显然没有找到问题要害。处理安全事故,不能把板子都打在机器身上,更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补足安全责任缺失,堵上管理运营漏洞,这才能从根本上降低机械故障的概率。
7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质监部门和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今年3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电梯安全监察,深入排查电梯安全隐患,从严查处违法行为。但大众百姓与媒体对此《通知》更为关注的是如何落实。
编辑 边 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