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消防安全教育责任制,推动全社会共同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2011年5月27日,由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国家安监总局8部门联合制定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纲要》)正式颁布。这是我国第一份由多个职能部门参与制定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文件。
为进一步了解《纲要》出台的背景、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以及如何贯彻落实《纲要》,本刊记者采访了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陈飞。
记 者(以下简称“记”):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什么背景下提出的?对当前的消防安全工作有何重要意义?
陈 飞(以下简称“陈”):近年来,我国消防事业实现了跨越发展,社会火灾形势保持总体平稳,消防安全环境显著改善。但是,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社会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不适应社会消防安全需求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总体上仍处于火灾易发、多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2000年以来,全国共发生火灾220万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4.9亿元,受伤2万4715人,死亡2万2592人。2008年9月20日,广东省深圳市舞王歌舞厅因室内燃放烟花引燃天花板发生火灾,造成44人死亡;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一高层居民楼因无证电焊工违规操作引发火灾,造成58人死亡;2009年2月9日,北京央视新址大楼配楼因燃放烟花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亿余元。这些重特大火灾事故都是由人为因素引起的,教训十分惨痛。
从火灾原因来看,80%以上的火灾都是由于消防安全意识不强、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常识缺乏、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人为因素引发的,而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逃生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没有及时有效地从火场逃生,被浓烟熏呛窒息死亡。这些都告诉我们,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已成为当前非常迫切的任务。
《纲要》的颁布实施,不仅强化了消防安全教育责任制,推动全社会共同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还对提高我国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目标是什么?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陈: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是“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提高我国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义务。我们争取到2015年底,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单位依法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机制基本形成、队伍普遍建立、设施较为完善、形式与内容满足社会需要;公益化和市场化结合、普遍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力量结合的宣传教育格局基本形成;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督察、考评、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得到广泛普及;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普遍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明显增强;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全国火灾形势保持平稳。
为了实现这一工作目标,我们从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单位5个方面展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
在家庭、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方面,主要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例如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逃生自救知识。同时还将开展家庭自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主要有教育未成年人不玩火,教育家庭成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针对社区,我们主要强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的建立,制定居民防火公约等,同时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将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平安社区”“文明社区”“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评定内容;引导城镇居民家庭和有条件的农村家庭配备必要消防器材,其他农村家庭配备简易灭火器材。
在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方面,主要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分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师生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等活动。如小学、初级中学每学年开展一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业。学校还可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校园媒体,经常播、刊、发消防安全内容,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在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方面,我们要求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村民防火公约,明确职责任务;指导村民建立健全自治联防制度,轮流进行消防安全提示和巡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还要求乡镇、村应设专兼职消防宣传员,鼓励农村基干民兵、村镇干部和村民加入义务消防队、消防志愿者队伍,与弱势群体人员结成帮扶对子,上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查找隐患等。
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方面,我们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定期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文化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以及大型活动现场应通过电子显示屏、广播或主持人提示等形式,向顾客告知安全出口位置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在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方面,我们要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张贴逃生疏散路线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等。
记:为确保《纲要》工作目标的实现,有关部门将采取哪些具体的措施?
陈: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基础保障、人员队伍、考评督导,因此,为确保《纲要》顺利实施,我们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一是出台配套措施。各地将结合自己的实际和特点,制定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区分年度、类别,进行量化,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对于单位、社区、农村的消防宣传队伍建设,我们明确了组成人员的条件,并加强对各类消防宣传队伍的培训,提高宣传人员传播与普及消防知识、技能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完善宣传设施。到2015年底,县级行政区域专门建设或依托消防队(站)、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公园、学校等,建成一个以上功能设施比较齐全、能同时容纳50人以上参观的消防科普教育场馆;60%以上县级行政区域配备消防宣传车。
四是开展消防文艺活动。我们将动员、组织文艺团体和文艺工作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组织创作消防影视剧、消防动漫、游戏,积极开展群众性消防文艺活动。
五是加强督导考评。各地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督导考评机制建设,推动《纲要》的贯彻落实。
此外,我们还要发挥媒体作用。各地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督促各类新闻媒体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并将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知识作为重要宣传内容,以提升全民的消防安全素质。
编辑 吕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