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是输送石油天然气等能源最经济的方式。全球管道已达到200万km以上,我国的管道已达到8万km左右。随着天然气需求的迅速发展,我国天然气长输管道、城市燃气管道的建设高潮已经到来,管道的运营里程逐年增长。
管道事故多发
石油天然气管道的运行安全运行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影响重大。在管道的运营管理中,第三方施工破坏、管道占压、管道运行设施破坏、地质滑坡等占重要比例,以下是几个管道事故的案例。
外来施工挖断管道导致的爆炸事故
2010年7月28日10时11分,扬州鸿运建设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的原南京塑料四厂旧址平整拆迁土地过程中,挖掘机挖穿了地下丙烯管道,丙烯泄漏后遇到明火发生爆燃。事故造成13人死亡、120人住院治疗(重伤14人)。被挖掘机挖穿的地下丙烯管道于2002年投入使用,直径159mm,原南京塑料四厂已于2005年停产,事故发生时,该管道处于停输状态,管道内充满丙烯。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是:管道安全管理缺失,施工队伍盲目施工,挖穿地下丙烯管道,造成管道内存有的液态丙烯泄漏,泄漏的丙烯蒸发扩散后,遇到明火引发大范围空间爆炸。
武汉市天然气管道爆燃事故
2010年3月15日13点30分,武汉市黄浦大街一辆挖掘机在施工时将埋于地下的一根天然气管道挖破,大量天然气泄漏并被引燃,现场腾起6层楼高火焰,数千人紧急疏散,4000多用户断气,现场立即对周边人员进行疏散,并进行交通管制,大火烧了半个小时才被扑灭,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杭甬线宁波江北区天然气管道爆燃事故
2008年12月7日晚23时50分,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境内的杭甬线天然气管道主干线发生天然气爆燃事故。经现场勘察和实地调查,事故原因为当地部分施工单位在荒山岗倾倒废土,致使位于该山岗土层下的天然气管道长时间受废土堆积挤压,造成水平位移和下沉,引起管道拉裂天然气泄漏,遇到50m外作业的推土机火星发生爆炸。
探寻事故原因
管道企业为保证管道安全,一般都组织巡线人员进行管道巡查,如武汉天然气公司的安全巡查人员发现了施工中的安全隐患,提出了警告但没有进行有效的制止,导致事故发生。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问题,原因在那里?经过分析研究发现,各单位把管道安全巡查工作仅作为一个简单的安全管理活动,没有从系统上来解决发现的问题,也没有把管道安全巡查工作当作管道安全预防管理最重要的日常生产活动来进行管理,对管道巡查人员发现问题的处理,从内部管理流程、外部工作协调和政府沟通等多方面存在重大的管理缺陷。
管道安全巡查系统管理要点
2011年3月,国家能源局组织三大石油公司召开研讨会,对《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落实情况进行讨论,中海石油气电集团公司介绍了管道安全巡查系统管理的做法,这些做法是根据法律的相关要求和管理实践,从系统管理的角度制订了管道安全保护的管理制度,得到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
组织机构、职责及资源配置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公司规定,管道公司应根据管道的长度和管理难度设立负责管道巡查和关系协调的管理机构。若负责运营的管道长度超过100km,宜独立设置管道保护部门。
管道公司应制定管道巡查管理制度。组织管道巡查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管道巡查管理制度进行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工程技术、生产运营、健康安全环保等部门制定风险管理控制措施。组织制定培训材料,对管道保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负责编制管道保护费用预算,管道保护费用包括员工培训、管道巡查资源配备、关系协调、管道保护宣传及管道隐患治理与保护等费用。
对于资源配置,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工具来进行管道安全巡查管理工作,并纳入公司整体的管理系统。 管道保护部门应配置足够数量的合格巡线人员和数量合理的管道巡查交通工具, 对于特殊或高风险区域,应为负责监控的巡查人员配备个人安保用品,以及帐篷、照明等必要工具。
人员培训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公司规定,管道公司应对管道安全巡查的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并持证上岗。培训内容应包括管道保护的法律法规、管道安全运行的基本知识、巡查过程的风险和安全防护措施,基本的野外伤害处理和安全自救知识。
管道保护工作计划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公司规定,管道企业应制定管道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将相关指标分解到各相关岗位。工作计划如管道位移探测计划、管道标志补充和加密计划、管道协调计划、员工培训计划等。
管道巡查
企业应制订管道巡查的管理制度,对管道巡查的频率、巡查位置、重点区段等做出规定。管道巡查人员的安全巡查工作每天至少一次, 巡查前应做好必要的准备。
检查管道周围是否有危及管道安全的施工,尤其关注打桩、挖掘、地质钻探、定向钻、爆破、河道疏竣、水塘开挖等可能严重危害管道安全的活动;检查管道正上方或5m范围内有无违章建筑、余泥渣土、垃圾或重物堆积等非法占压或非法建设,附近是否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所述范围内的相关施工等情况;检查管道及附属设施两侧各100m范围内是否有新建、改(扩)建铁路、公路,埋设地下电(光)缆等工程施工;凡是在管道周围500m范围发现任何形式的施工和机械设备活动,均应报告管道保护部门,了解对方工作安排及动向;检查管道附近有无土壤塌陷、滑坡、下沉现象,有无管道裸露或悬空情况,管道上方有无种植深根植物等情况。
及时处置问题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公司规定,巡查人员发现在管道附件有危害管道的施工时,应主动向施工方宣传管道安全知识,分发管道安全法律宣传手册,并到场进一步了解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控。
发现管道两侧各5m范围内的未经管道公司批准的施工活动,应采取适当方法立即制止施工活动,保护现场,将管道位置及保护区域用警示带标注出来,并立即报告上级管理人员或协调人员。巡查工作主管人员应根据巡线人员的巡查记录形成日报、周报等报告文件。
危害信息告知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公司规定,对于可能危害到管道的施工,企业应向施工单位及其业主单位送达正式的危害信息告知书,告知书应说明管道损坏的潜在后果、法律责任以及协调联系方式。应确保危害信息告知书传达给施工方并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将危害管道的行为报告给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寻求政府的支持。
协调活动管理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公司规定,企业应收集、建立与政府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渠道并及时进行更新,汇报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对可能影响管道安全的外界施工,管道保护部门应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收集相关信息,联系现场施工负责人,了解施工准确信息,提出管道公司的安全要求,建立沟通渠道。
管道安全宣传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公司规定,企业应制定年度管道安全宣传计划和安全宣传方案,负责管道沿线的安全告知和宣传教育工作。告知和宣传对象包括当地政府部门、企业、施工人员及周围社区群众等,使管道安全得到社会的正面关注。建立热线电话及时将影响管道安全的情况报告管道保护部门。
信息和文档管理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公司规定,管道巡查的记录、日报、周报等材料或信息应按要求填写、汇总、按期上报,统一整理归档。协商往来的文件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包括管道巡查记录、电话记录、技术方案、会议纪要、来往文函、验收文件、考核记录、检查记录、照片和录音等。
编辑 韩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