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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站原创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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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工伤的我能否得到待遇?

  编辑同志:

  我20多年前曾在甘肃一家县办煤矿当矿工,后转到一家私营煤矿,仍从事采煤工作。工作10多年后检查出尘肺病,当时我没当回事,继续工作,直到矿里出了一起事故,我决定不再在矿里工作了,就回到老家当农民。但是这些年来我的病情加重,生活难以自理,经济上也很艰难,无法支付看病费用。我曾打听原来的煤矿,听说已经关闭,老板也已经去世了,过去在矿里工作的证明材料和看病的证明也已经找不到了。请问:像我这样的老工伤,现在看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甘 肃 李 楠

  李楠先生:

  对于老工伤问题,2011年1月20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监察部联合发文《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1年4月底前将国有企业有伤残等级的老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2011年年底前将国有企业其他老工伤人员和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等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根据通知的部署,今年年底前,所有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老工伤人员,都能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这次能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老工伤人员的范围已经确定,相比较过去定义的老工伤人员,一是扩大了人员的范围,不再仅限于1至4级伤残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而是所有老工伤职工(包括无等级的工伤伤残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二是企业范围扩大,不仅将国有企业的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还要统筹解决集体企业和国有集体改制企业的老工伤人员;三是时间范围扩大,这次纳入统筹管理的老工伤人员,从2004年的时间段延长到2009年底前的调查统计人数,这样实际上是企业截至目前的所有老工伤人员都要纳入工伤保险统筹。

  在执行中,历史上已经按照当时政策规定通过一次性支付补偿金等办法,终结了工伤待遇关系的各类企业工伤人员,不再作为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根据上述规定,您是否可以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就要确认是否在这次政策规定的范围之内,即是否符合老工伤人员的条件。这次政策惠及的范围主要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老工伤人员,需要提供已认定的工伤证明材料。从您所反映的情况看,作为私营企业员工,又无工伤证明材料,因此,建议您向当地工伤保险机构咨询是否有针对您的情况的解决办法。

  施倚

老工伤问题的解决截止到什么时间?

  编辑同志:

  我是北京一家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今年国家出台政策,为我们解决老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统筹管理问题,非常感谢政府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化解矛盾。现有一问题请教:因为我们企业成立时间较长,涉及的老工伤人员年代跨度较大,因此,在统计人员情况时需要一定的时间。请问这次老工伤问题的解决截止到什么时间?

  北 京 包起帆

  包起帆先生:

  这次老工伤问题的解决时间,是按照《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1年4月底前将国有企业有伤残等级的老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2011年年底前将国有企业其他老工伤人员和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等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但是,在执行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经明确,解决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的政策大门后将继续敞开,今后有政策范围内的老工伤人员随时发现,随时纳入。

  施倚

易燃液体如何进行分级?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小型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经常接触到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请问它们是如何划分的,易燃液体如何进行分级?

  深 圳 程世龙

  程世龙先生:

  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的划分,是按照这些化学物质的闪点不同进行划分的。凡在常温下以液体状态存在,极易挥发和燃烧,其闪点在45℃以下的物质,称为易燃液体;闪点在45℃以上的物质,称为可燃液体。这类物质大多是有机化合物,其中不少属于石油化工产品。

  易燃液体按其闪点高低分为两级:一级易燃液体是指闪点在28℃以下的易燃液体,如汽油、苯、乙醚等;二级易燃液体,是指闪点在28℃至45℃的易燃液体,如丁醇、松油等。

  施倚

爆炸事故的类型和爆炸极限是什么?

  编辑同志:

  有些生产过程常会发生爆炸事故。请问爆炸分为哪几种类型,什么是爆炸极限?

  浙 江 温 岭

  温岭先生:

  爆炸一般分为3种类型,即物理性爆炸、化学性爆炸、核爆炸。

  可燃物质(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与空气(或氧气)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遇着火源才会发生爆炸,这个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或爆炸浓度极限。例如一氧化碳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为12.5%~80%。可燃性混合物能够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和最高浓度,分别称为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这两者有时亦称为着火下限和着火上限。在低于爆炸下限时不爆炸也不着火;在高于爆炸上限时也不会发生爆炸,但会着火。前者是由于可燃物的浓度不够,过量空气的冷却作用,阻止了火焰的蔓延;而后者则是空气不足,导致火焰不能蔓延的缘故。

  施倚

为什么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大?

  编辑同志:

  化学物质中,什么是可燃气体,为什么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大?

  苏 州 黄炳怡

  黄炳怡先生:

  可燃气体是指能够与空气(或氧气)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遇到火源会发生爆炸的,燃烧过程中释放出大量能量的气体。它的主要危险性质有4点,即燃烧性、爆炸性、易扩散性和毒害性。

  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往往停留于地表、沟渠、厂房地面等低洼处,长时间聚集不散,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从而发生逆燃,再加上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接触地面火源的机会多,很容易发生燃烧或爆炸,所有此类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大。

  施倚

责任编辑:gao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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