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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治理家具制造业职业危害

——访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职业危害研究所副所长廖海江
作者:本刊记者 宁丙文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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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8月至2010年12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是矿山开采、石英砂加工、家具制造等生产企业,特别是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作为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成为了专项治理的重点对象之一。

  作为此次专项行动中参与检测和调研的职业卫生专家之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职业危害研究所副所长廖海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总体上看,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形势相当严峻。”

企业职业卫生工作“乱象丛生”

  廖海江介绍,目前,全国约有木质家具制造企业3.5万余家,从业人员160余万人,接触职业危害人数将近100万人,其中接触化学毒物31.37万人,接触粉尘与噪声65.86万人。为了对全国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情况进行摸底,2010年5-6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检测机构先后对广东、广西、福建、吉林等10个省(区)的85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测。在所抽查的企业中,89.0%的企业苯超标,76.9%的企业甲醛超标,70.0%的企业苯胺超标,最高超标100多倍,而苯、甲醛、苯胺等高毒物质通过呼吸道、皮肤等进入人体,对人的神经系统、呼吸系统、造血系统等造成严重损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

  从全国范围的调查情况看,绝大多数的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都是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约占总数的74.7%。小企业用工形式灵活,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不规范,甚至还处于空白状态。这是全国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一个基本现状。

  通过参与全国范围的调研活动,廖海江发现,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在职业卫生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家小型木制家具制造企业正在进行喷漆作业,员工皮肤裸露,个体防护装备简陋

  一些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没有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没有制订有效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也没有具体的管理措施,或者有制度与措施,但执行不到位。多数企业法人或管理者对职业健康工作缺乏基本的认知,甚至不知道有《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廖海江在一些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现场看到,这些企业生产布局很不合理,有毒和无毒工序相互交叉。很多中小型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的喷漆间没有安装有效的防毒设施,个别小企业甚至连排风扇都没有安装,喷漆间内漆雾弥漫。部分企业甚至将喷漆、打磨、擦色、晾漆等布置在同一车间内流水作业,有毒物质弥漫整个车间。绝大多数企业的涂胶作业都是在厂房内敞开进行的,没有设置排毒设施。多数企业的晾漆间没有通风换气设施,造成大量毒物聚集。

  廖海江指着调研时拍的一些照片对记者说:“比如喷漆作业,小企业通常是在一些小的简单工房里进行的,没有任何通风或除漆的工艺措施。情况稍微好一点的,装2个风扇,将漆雾简单地排出去。这样一来不环保,二来效果也很差。”

  一些中小型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为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采用低成本、高毒的油漆、胶黏剂。大多数企业使用的涂料和胶黏剂没有标明毒物成分及防护措施,部分企业甚至使用“三无”产品。经检测发现,每个企业至少存在15种化学毒物,最多的达31种,且超标严重,特别是苯、甲醛、苯胺和二异氰酸甲苯酯等4种高毒物质超标更为严重。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作业场所存在的诸多化学毒物,在涂胶、喷漆和晾漆环节职业危害尤为突出。

  廖海江认为,把好原料关是预防木质家具制造职业危害的首要措施。他说:“我们这次调研时发现,在这些中小企业里,作业场所空气中散播有苯(油漆中含量较多)、甲醛(胶黏剂中含量较多)、二异氰酸甲苯酯,这三类高毒物质最为突出,且都属于卫生部颁布的《高毒物品目录》里面的物质。这些高毒物质如果原料中就含有,在喷涂作业过程中就容易散发到空气中,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物质就很容易超标。原料关没有把好的话,作业场所一操作肯定就超标。”

  其次,许多中小家具企业没有高效的防尘防毒设施,特别是喷漆作业方式落后,没有有效的水帘吸收漆雾,降低有机溶剂的危害。

  大多数企业也没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而相当多的中小企业喷漆工人也缺乏危害防护的意识。廖海江说:“我们去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调研时正好是在夏天,看到的情景简直有些令人触目惊心。一些员工在进行喷漆和涂胶作业时,只穿背心、短裤,甚至赤脚、裸背且不佩戴任何有效的防护用品,而有机溶剂不仅通过呼吸系统危害工人,往往也可通过皮肤渗入人体。大多数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的工人没有专门的喷漆工作服,只是将自己的旧衣服往身上一披,就开始干活儿。有些职工虽然佩戴了个体防护用品,但质量低劣,根本起不到防尘防毒的作用。还有一些职工虽然佩戴了防毒的半面罩,但没有定期更换滤盒,根本起不到防尘防毒的作用。”

  大部分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都没有定期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与评价。有的企业虽然开展了检测,发现有毒有害物质超标了,但整改并不到位。廖海江提起了一件可气又可笑的事情:“有的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虽然做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但只是聋子的耳朵——摆设。好像只是为了检测而检测,检测之后将报告束之高阁,落满了灰尘,并没有发挥检测应起到的作用。大多数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在职业卫生方面所犯的一个‘通病’是,没有防护意识,没有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更没有相应的整改投入。”

一家小型木制家具制造企业的员工虽然作业时佩戴了防毒面罩,但滤盒没有及时更换,防护效果欠佳

  大部分企业没有做到位的另一个方面是职业健康体检。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应为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因为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的员工在作业时会接触诸多有毒有害物质,即使工程防护、个体防护都做到位了,员工长期接触这种物质也会对身体造成一定的危害,但岗前、在岗与离岗职业健康体检在很多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里是缺失的。当记者试图向廖海江了解一些职业病病例时,他无奈地说:“连最基本的职业健康体检都没有,怎么去发现工人的职业病情况?”

  造成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工作“乱象丛生”的原因,除了企业没有落实好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外,还有监管有待加强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不到位这两个方面的因素。廖海江举例说:“在我们调研的85家企业中,只有2家企业履行了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手续,15%的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相当多的市、县职业健康监管机构、人员没有到位,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基本没有对家具制造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树立典型 学习借鉴

  廖海江在调研时发现,有的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也确实想把职业卫生工作做好,但就是不知道怎么去做。有的企业管理者虽然知道有《职业病防治法》这样一部法律,但不知道怎么去落实自己的责任。因此,他认为每个行业都应该树立一些典型,让相关企业能够跟着“看得见、摸得着”的榜样去学习。

  虽然大多数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在职业卫生工作方面问题重重,但还是有一些企业在防治高毒物质危害、改进生产工艺、改善作业环境方面做出来了不少努力和积极有效的探索。廖海江举例说,四川省成都市明珠家具、全友家私等企业,投入千万余元对生产工艺和除尘系统进行了改造;辽宁省沈阳宏发家具有限公司投入3000万元对喷涂作业环境进行了彻底改造,建成了先进环保的正压式全封闭水帘喷涂生产线;吉林省兄弟木业有限公司加大技术更新改造力度,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安装上压式通风排毒系统、中央集中收尘系统和自动喷漆系统;广东省四海家具有限公司从生产工艺、防护装备以及个体防护入手,积极引进新工艺、新设备,严格控制涂胶、喷漆和晾漆等环节的高毒物质危害;广东省中山市大涌镇部分企业使用了水性涂料,减少了涂料毒害,同时实木家具已不使用油漆上色,避免工人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等。

  廖海江还向记者介绍了一些欧洲国家的家具制造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如瑞典的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自动化、机械化和密闭化的程度很高,并做到了标准化生产。此外,它们在生产过程中采用自动喷枪,实现了自动化喷漆。在原料选用上,国外的一些木质家具一般采用的是水性油漆,其有毒有害成份低。国外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对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比较高,如果做不好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工作,根本就招不到员工,或者留不住优秀的员工。

源头治理是关键

  针对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普遍存在的职业危害防治意识差、投入不足、生产工艺落后、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0年7月印发了《关于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的通知》,部署从2010年7月份开始到2011年9月底,在全国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开展高毒物质危害专项治理。到2011年3月底,对没有达到限期整改要求且作业场所有毒物质浓度超标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到2011年9月底,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一家小型木制家具制造企业的员工在作业时,只有一个排气扇进行除漆雾,效果很差

  对于如何治理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的职业卫生问题,廖海江说出了自己的观点:“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治的关键在于做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把好原料关以及落实工程防护与个体防护措施。要从源头上降低高毒物质危害,应采用无毒或低毒的油漆和胶黏剂,建立高效的防尘防毒设施,如水帘式喷漆房,引进自动化机械设备,减少人工操作的环节与时间。油漆和胶黏剂制造企业也应纳入专项治理的范畴,强制企业制造符合国家要求的低毒、无毒产品,并在产品上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分、有害因素、危害后果、安全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在把好原料关的同时,还要做好工程防护措施。在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中,要抓住喷漆、涂胶和晾漆三个环节,并突出对喷漆环节的治理。企业必须设置独立的喷漆间,并采用上进风下出风、正负压相结合的通风方式。喷漆间必须使用水帘(水幕)降毒和流水排毒的措施,并设置冲洗设施。涂胶和晾漆环节,必须与其他作业隔离,并设置通风排毒设施。

  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应建立并严格执行高毒物质危害检测制度,每年至少聘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一次高毒物质危害检测,并根据企业实际加强日常检测监控,确保作业场所有毒物质浓度符合国家标准。存在高毒物质危险因素的岗位,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载明存在的职业危害以及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防护措施。此外,企业必须对接触高毒物质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

  廖海江说,仅仅从作业现场布局、喷涂作业规范、危害防护设施、个体防护装备、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监护以及劳动用工管理等方面对企业提出具体要求以及敦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是远远不够的,地方政府监管部门还应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工作,同时还应加大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力度。安全监管部门应通过严格执法来促进企业履行职业危害防治义务、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履行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把好源头关。同时,要逐步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较为完善的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发挥其技术和装备等方面的优势,直接服务于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工作。

  编辑 宁 远

责任编辑:kerry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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