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专题 标准 论坛 博客 问吧 《劳动保护》 《现代职业安全》

生命不该为发展让路

作者:笑 蜀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1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上海胶州路728号那场不该发生的大火,终于还是发生了。无论怎样努力地救援,都不能让滚滚烈焰中的同胞逃出。紧接着,是河南中平能化集团矿难、贵州大坡煤矿透水事故,总共49名矿工兄弟死亡,南京在建高架桥垮塌,河南渑池县巨源煤矿瓦斯事故蓄意隐瞒死亡人数……

  是到讨论生命与发展的优先排序的时候了。这是因为,生命权利与发展的冲突,已经太多,由此引爆的生命悲剧,也实在让人应接不暇。矿难、火灾、泥石流、石化爆炸、工业污染……几乎每天都有突发灾难,几乎每天都有同胞遇难,仿佛一场连绵不绝的冷战争,不知伊于胡底。

  所有这一切,据说都是发展的代价。发展是硬道理,往往被曲解为一切为发展让路,包括生命。正是出于这样的曲解,发展往往蜕变成排他性的发展,不顾一切的发展,亦即冷酷的发展。

  “要奋斗就会有牺牲”“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争取胜利”,这些革命战争年代的理念,被广泛沿用到和平发展时期,成为某些人的主导思维。

  不怕死人,这正是导致一切生命悲剧的终极原因。这种心理反映到体制层面、公共政策层面,就是死得起人。GDP少了是要丢官的,但为了GDP逼死人,则可以不丢官。生命和发展优先排序的本末颠倒,至此昭然若揭。

  不仅体现于仕途安排上,死得起人更体现于经济安排上。因为生命的无辜夭亡,责任人不仅要丢官坐大牢,更要在经济上赔得倾家荡产。如果能这样明定刑典,就会让所有无良企业和无良官员,哪怕仅仅出于盈亏算计,也不敢对生命轻慢。但是惩罚性赔偿的缺位,使得生命的价值可以很轻松地换算成责任人容易承受的数目字,甚至可以将这数目字事先就摊入成本预算之中。人可以死企业不能倒,生命赔偿要服从企业盈利或地方经济的发展需要,生命和发展优先排序的本末颠倒,在这里再次得到无情的印证。

  是时候了,是时候对传统发展逻辑全面反思了,是时候对生命和发展的关系拨乱反正了。现在不是倡导包容性增长吗?这里的包容,首先应当包含生命。“发展为了人,安全第一位。我们要安全发展,不要血淋淋的发展。”《人民日报》时评这一振臂之呼,理当升级为全民共识,升级为发展方式转型的指南。

  回顾一下前不久的智利矿难吧。整个国家都被矿难动员起来,整个国家都为救援行动起来,他们事实上是把矿难当作了国难。这才是对待生命的正确态度。不仅矿难即国难,而且每次灾难都应是国难。因为,国不是别的什么,国是由一个一个具体的国民、一个一个鲜活的生命组成的。国是所有国民的生命共同体,所以,每一次生命悲剧都不可能是孤立的事件,每个同胞的生命权利都攸关所有同胞的生命权利。无分贵贱,无分穷富,无分老幼,每个国民的生命安全都应受到国家的同等保护。

  在这点上,没什么口子可开,没什么条件可讲,发展也不可以!如果让发展蜕变成吞噬生命的黑洞,发展不只对遇难者毫无意义,对所有幸存者也没有意义,因为,生命悲剧没有旁观者,每个人都可能是主角——纵然生命悲剧都是小概率事件,但谁又能担保,那样的小概率不会有一天轮到自己头上,今天的幸存者不会是明天的遇难者?

  (转载自2010年12月2日出版的第1398期《南方周末》。因版面限制,本刊有删节)

责任编辑:kerrywang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信息
  • 没有相关信息!
  • 观后心情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最新排行
    最新推荐
    论坛精华
    问吧精华
    博客精华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劳动保护》杂志社
    电话:010-84850376-922 传真:010-84854726 主站:www.esafety.cn
    杂志:www.ldbh.com.cn 商城:www.esafetyshop.cn 安全月:www.anquanyue.cn 京ICP备11028188号
    友情提示:分辨率1024*768显示效果最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2号欧陆大厦B座9层《劳动保护》·易安网
    邮编: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