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3、24日两天内,全国连续发生3起重特大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为加强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5月2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出《三起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5月23日凌晨3时许,在辽宁省阜新市境内铁岭至朝阳高速公路306km处,一辆号牌为蒙F18597(挂车号牌为蒙F3806挂)的半挂货车(个体运营户,驾驶室乘3人,载货核载33t、实载57.32t)自鞍山市驶往内蒙古兴安盟,因在沈通高速公路错过出口,驶入长深高速公路后进入彰武服务区,掉头后逆行,与天津市长途汽车公司一辆号牌为津AB2626的星凯龙牌卧铺大客车(核载36人、实载54人,含1名婴儿)相撞,导致两车起火,目前已造成33人死亡、24人受伤。
据初步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为蒙F18597半挂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超载逆向行驶;大客车严重超员,是造成事故后果扩大的原因。
5月23日13时47分,在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勤劳镇呼兰河绿野山庄河段李贵渡口,一辆号牌为黑M15826的宇通客车(核载29人、实载23人)驶上一艘渡船后坠入河中,造成6人死亡、14人下落不明。
据初步调查,该渡口、渡船、肇事客车均为非法运营,司机非法驾驶车辆,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客车司机在渡船上移动车辆时操作不当所致。
5月24日凌晨2时左右,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境内国道050线3009km处,一辆号牌为粤BC0607的大客车(核载55人、实载55人)与一辆号牌为桂MA3308的大客车(核载37人、实载28人)发生正面相撞,造成12人死亡、22人受伤。
据初步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粤BC0607大客车违法占道行驶与对方相撞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