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刘铁民在他的《中国安全生产若干科学问题》一书中谈到:“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安全生产监察工作中引入风险管理的理念与方法。其基本技术路线是:在对企业进行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危害风险评估基础上,对风险强度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风险优先’的原则,集中监察资源,对风险度高和守法记录不良的企业,优先组织执法检查,尤其重点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突出、整改不力和职业危害严重的工作场所。”而要“实现这样一个工作机制,必须依靠信息系统的支持,包括基础信息采集、报送、集成、汇总、统计处理和总结分析,依靠形成完善的信息网络的同时,还需要建立一个管理平台,以保证有效的日常运行和质量控制。”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系统,为实施安全监管服务,是一条历史发展的必由之路。
近10年来,我国结合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以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实际,开展了一些信息化基础性、起步性的建设工作。但是,与国内其他一些行业信息化进程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特别是信息化的基础资源(包括网络设施和数据资源)难以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为了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的建设,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已将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列为“金安”工程,在“十一五”期间作为重点项目予以实施。
“十一五”期间实施的“金安”工程一期主要建设项目有:
网络节点建设。构建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网络平台,实现覆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包括国家煤矿安监局)到部分省级机构、地(市)级机构和区(县)级机构、以及现有煤矿监察分局的四级安全生产监管和监察部门的网络系统。
应用系统建设。主要应用系统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系统;安全生产调度与统计系统;供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中心使用的矿山应急救援信息管理系统。
数据库建设。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监管和预案、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危险化学品、行政执法、行政法规、重特大事故档案、事故统计、抢险救灾资源、安全生产专家等基础资源数据库。
制定相关技术和业务标准。组织建立合理的安全生产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实现国家、省、地(市)、县四级机构安全生产信息互通互联和资源共享,并和其他部门实现资源共享接口。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金安”工程二期,将依托资源专网系统,将部分高危行业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将推动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系统。逐步构建国家、省、市(地)、县四级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网络系统,主要包括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统)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城市重大危险源的多媒体信息的动态数据管理,远程网络化的重大危险源数据动态采集和整合,重大危险源信息的分布、动态查询显示,重大危险源的危害程度的自动定量评估分析,以及重大危险源的防灾、救灾应急预案快速、形象表述等功能。
通过“金安”工程的建设,可以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信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