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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实现体面劳动

作者:罗 时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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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观点——

  实现体面劳动任重而道远

  许多媒体在发表的言论中,联系近年来发生的一起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一起起职业病危害事件,普遍认为由于劳动保护机制不完善,致使实现体面劳动任重而道远。

  ▲ 4月28日人民网观点频道发表王石川的一篇人民时评《品总书记“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指出:“一些工人一方面遭遇职业病之苦,另一方面还遭遇维权之困”。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轰动全国,让人看到了维权之难。2008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中指出,“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是以人为本的要求,是时代精神的体现,也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在今年的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胡总书记在讲话中再次提出:要切实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保护机制,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为此,就需要从多方入手,根本之道在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切实推动《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贯彻实施,最终改善劳动条件、劳动收入、劳动保障、生活质量,同时也要使劳动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施展。

  ▲ 4月28日《新华每日电讯》发表易艳刚《“体面劳动”是劳动者的尊严底线》的评论指出:“体面劳动,必须是安全的。尽管中国经济多年来保持了高速发展势头,然而,与漂亮的经济数据如影随形的是巨大的社会成本。据广东商学院社会工作系谢泽宪教授对6个珠三角城市的工伤统计,仅每年发生在该地区的断指事故就达3万宗,被机器切断的手指头超过4万只;而据曾经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介绍,中国依然是世界上矿难最多的国家。” 易艳刚继而指出:“总书记的这番话,无疑具有强烈的针对性。

  ▲ 4月29日《广州日报》发表鲁宁《“体面劳动”是“尊严生活”之基》的评论指出:“‘体面劳动’必须是安全劳动。黑砖窑童工成群,矿难频发,血泪涟涟,‘开胸验肺’悲情无奈,断指断臂司空见惯,基本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障长期不能改观,‘体面劳动’尚任重而道远。”

  ▲ 4月29日《工人日报》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指出,目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突出问题尚未根本解决。部分行业、部分地区存在侵害农民工权益的“顽症”。国务院关于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突出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主要表现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以及劳动条件较差等。在一些高危行业和污染企业,职业安全卫生问题突出,农民工工伤、职业病多发,有的甚至得不到及时救治。在当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该报告的过程中,多位常委委员对农民工权益保护提出了具体建议。李传卿委员指出,这些问题已经成了一个顽症,就应该下猛药。为此,李传卿委员提出4点建议:“一是建议以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职业安全卫生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或专项整治,统一部署,加大力度,扩大社会影响;二是加大对责任企业的处罚力度,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三是加大典型的宣传力度,包括正面典型宣传和负面典型曝光;四是加快法制建设,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制定《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待条件成熟时由人大立法。”

■微博热议——

  实现体面劳动是政府与企业的共同责任

  许多媒体发表的“微博热议”纷纷认为,一个地方、一家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形势如何,实际上拷问的是该地方政府、该企业的体面,一些地方政府与企业不要将“完善劳动保护机制,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视为一句空话,应该认识到实现体面劳动是政府与企业的共同责任。

  ▲ 4月28日人民网发表文海的微博《总书记强调“实现体面劳动”意味深长》指出,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的转型,在一些地方、行业、企业里的劳动者并不是体面劳动。一些企业员工在强工作压力、强精神压力下的辛酸与无奈拷问的是社会的良知,政府和企业的体面,一些群众的热议背后与社会结构性矛盾的因素有关,与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健全有关,与劳动保护机制不完善有关,与社会道德底线下降有关。

  ▲ 4月28日人民网“强国论坛”发表署名“南无阿弥陀佛”的一篇微博指出,作为一名从事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工作多年的基层劳动工作者,与广大劳动群众一样充满热切的期待。而总书记这番话到底特别叮嘱谁?首先是各级党委政府,要真正做到把劳动群众的利益摆在首位,绝不允许在党政决策中,坑害劳动群众的利益。要督促劳动、工会等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决不允许任何机关与个人给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无视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当保护伞。其次是劳动、信访、司法行政、安全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与人民法院,要依法办事,恪尽职守,无私无畏,旗帜鲜明地为劳动群众撑腰作主,为劳动群众排忧解难;决不允许失职渎职、徇私枉法。再次是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要发挥职能作用,大胆地同侵害女职工、未成年工、童工及其他劳动者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决不允许职能工作浮在表面摆花架子,监督维权流于形式走过场。

  ▲ 4月29日华龙网的一篇《实现体面劳动需要制度合力》的微博指出,“体面劳动”是1999年第87届国际劳工组织大会提出的,国际劳工组织已将促进世界各国的劳动者拥有体面劳动作为该组织的首要战略目标。要真正实现体面劳动,首先是各级政府应该积极强化劳动监管和管理职能,切实落实人本效应,对急功近利、蹂躏员工尊严和保障的企业处以重罚,让体面劳动落地生根。第二是企业要改善劳动环境,提高劳动力成本。任何企业想依靠损害劳动者权益来发展壮大,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这就是温总理要求的“企业家要有道德,企业家身上都应流着道德的血液”,“正确的经济学和高尚的伦理学不可分离”。将“体面劳动”纳入企业公民责任,将“健康劳动”“尊严劳动”当作是对社会效益的积极贡献。第三是各级工会组织应该摆脱“花瓶状态”,积极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增加“独立作为能力”,加强博弈能力,实行民主管理,善于、敢于向企业提出各种体面劳动的合理化建议,让体面劳动得到最大程度的落实。第四是员工也应积极提升体面劳动意识等职业保护能力。劳动者个人应强化劳动保护权益意识,有效避免各种劳动伤害。只有如此,人们期待的安全、健康、有尊严保障和工作环境保障的体面劳动时代就能真正降临。

■网民跟帖——

  如何让体面劳动不是梦

  许多网友联系自身实际,在网上掀起了一场关于“如何完善劳动保护机制,让实现体面劳动不是梦”问题的大讨论。网友们普遍认为,关键在于落实。

  ▲ 网友“小胖嘟”在5月1日的新华网“发展论坛”中诉说,尊严是私营企业最叫人心酸的问题,实际上劳动者缺少的就是人的尊严。在恶劣的劳动条件中老板们骂人骂得如此凶蛮,如此难听,令人毫无尊严与体面,真叫人受不了,老板们在伤害摧残劳动者心灵的同时也在摧残劳动者的健康。我一次次都是因为无法忍受恶劣的劳动条件与老板凶蛮的伤害而辞职,而每一次当我受了老板的气之后总是伤心好多天,那种刺激使我时时处于焦虑、恐惧与不安之中,每次这样之后我只能安慰自已,快点辞职不然我会病的……

  网友“秦岭狂人”跟帖指出,现在许多一线的工人为了拿到一点点微薄的工资不得不加班到深夜,连续工作十三四个小时。8小时工作制如今成了“水中月”,像这样的超时劳动工人能感到快乐吗?像张海超那样的普通工人,为了验明自己染上职业病,不得不“开胸验肺”;全国有2亿多的劳动者受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威胁,他们能感到劳动伟大、劳动光荣吗?只有当我们的劳动保护机制得以完善,工作、生活条件得到改善,才会由衷地感到我光荣,因为我是劳动者!所以说,落实完善劳动保护机制,实现体面劳动不是一句口号,要完全落实在行动上。

  网友“阳信人”跟帖指出,要实现安全的、快乐的体面劳动,关键在于落实完善劳动保护机制,而绝不可视为一句口号。完善劳动保护机制必须是一项实实在在的行动,而保证这项行动效果的着力点,则是如何落实法律赋予广大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只有在权利得到充分落实和保障的条件下,广大劳动者才能真正实现体面劳动。

  编辑 边 安

责任编辑:kerry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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