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严肃处理3起特别重大事故
本刊讯 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近日,国务院对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园区文化中心“2·9”火灾事故等3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认定3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决定分别给予93名事故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另有58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央电视台“2·9”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在救援过程中1名消防队员牺牲,6名消防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这是一起由于建设单位违反规定组织大型礼花焰火燃放活动,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监理单位监理不力,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导致的责任事故,7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中央电视台副总工程师、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等44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罚款300万元。
山西屯兰煤矿“2·2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1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86万元。这是一起由于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力而导致的责任事故,4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屯兰矿矿长尹根成、总工程师张文昌等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屯兰矿罚款400万元。
重庆同华煤矿“5·30”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0人死亡、7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19万元。这是一起由于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而导致的责任事故,39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同华煤矿矿长易政、副矿长张倔刚等8人被依法逮捕;对重庆能源投资集团罚款200万元,对重庆精工监理公司罚款30万元。
铁道部要求抓好季节性安全工作
本刊讯 针对春季气候变化频繁、雨雾天气增多的特点,铁道部要求设备部门切实抓好设备春检春鉴,全面检查整修主要行车设备,消除设备病害,降低设备故障率。
特别是对高速铁路、提速线路、动车组列车等关系高速铁路和提速线路安全的设备,设备部门要重点加强监测和整治,确保设备质量动态达标。
对春融造成线路变化大的区段,铁道部要求工务部门要加强对冻害地区的整修,增加薄弱地段动静态检查频次,缩短薄弱地段整修周期,提高一次作业整修质量,消灭因冻害整修不及时引起的晃车。必要时,还要采取限速措施,提前做好防洪准备工作,开展汛前防洪检查,抓紧实施防洪预抢和复旧工程,确保汛前全部到位。
公安部要求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本刊讯 2010年 3月7日,公安部召开视频会议,通报近期全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并就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视频会通报,2010年以来,全国已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1万起,造成9111人死亡,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4%和18.6%。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近期特别是春节长假结束以来,全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有所上升。为此,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切实加强对事故规律特点的研究;切实加强与交通、安监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突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重点监管;切实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控,通过定路段、定车辆、定民警等方式划定责任路段,做到重点时段和路段不漏管、不失控;切实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切实加强督导检查。
张德江赴骆驼山矿难现场指导救援
本刊讯 受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委派,2009年3月1日19时许,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赶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的神华集团骆驼山煤矿,慰问事故抢险救援人员,查看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3月1日7时29分,骆驼山煤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事发时井下共有77人,截至1日23时,已有46人升井,其中7人受伤、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尚有31人被困井下。事故发生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千方百计抢救被困人员,并做好善后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王德学,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总工程师王树鹤已于3月1日下午率工作组赶到事故现场,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和神华集团的有关负责同志一起,研究、组织事故抢险救援,以及善后等工作。
张德江在现场强调,要全力以赴抢救被困人员,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救治受伤人员;要积极协作、相互配合,认真做好死伤人员家属安抚工作及相关善后事宜;要加强领导,科学调度,精心组织各项救援工作;要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布信息;要举一反三,常抓不懈,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据新华社3月14日报道,14日上午召开的“3·1神华骆驼山煤矿透水事故情况通报”会宣布,专家认为井下被困人员已无生还可能,停止井上抢险救援工作。
上图左为张德江在乌海市人民医院看望事故受伤人员,上图右为骆驼山煤矿透水示意图(新华社制图)
委员呼吁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本刊讯 2010年3月9日,全国政协委员张世平在全国“两会”上呼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颁布实施22年,已经不能适应女职工禁忌劳动的形势发展,应尽快将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女职工撑起一把权益“保护伞”。
早在1988年和1990年,我国分别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对妇女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采取特殊的保护,就女职工所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工种和强度等方面做了规定。随着时代的发展,两项规定有些内容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许多新材料、新物质,成为威胁女职工安全健康的潜在危险,导致有的女职工出现流产、胎儿致畸或终身不育的情况。
张世平认为,要解决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中的新问题,需要从3方面下功夫。一是加快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内容,为女职工劳动保护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应组织专人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是禁忌劳动标准的研究,科学、适度地制定针对女性劳动者健康的劳动保护标准;三是应加强执法检查,依法严肃处理侵犯女职工权益的案件,重点抽查劳动安全卫生方面问题较突出的行业、企业,加大惩处力度,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国务院安委办强化苏浙沪危化品安全联控
本刊讯 3月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江苏省昆山市召开了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省际联席会议,苏浙沪3省市安委会主要负责人签署了《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协议》。
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建设工作自2006年启动以来, 3省市以联控机制建设为载体,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机制,规范设置了专用道口,逐步实现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科学规划了卸载处置基地,提高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能力。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孙华山出席了会议并强调,上海世博会期间危化品安全监管相当艰巨,3省市要借鉴筹办北京奥运会的成功经验,建设、维护、巩固好联控机制。着力抓好省际对接、联动;层层落实,严防出现管控漏洞。
2010年全国非煤矿山工作目标确定
本刊讯 2月2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部署了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2010年,全国非煤矿山的工作目标是: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以上,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及尾矿库5000处(座)以上;完成1000座以上危、险、病尾矿库的隐患治理,改善其安全生产条件;20%以上非煤矿山力争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70%以上大型非煤矿山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非煤矿山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本质化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率达到100%;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率、机械铲装率均达到60%以上;三等以上尾矿库实现在线监测的达到40%以上。
该通知同时从强化行政许可和事故查处、开展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完善法规制度、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和装备5个方面,部署了2010年全国非煤矿山22项重点工作。
最高法院明确铁路运营事故赔偿原则
本刊讯 3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法释[2010]5号公告《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只有在能够证明损害是不可抗力造成的或者是受害人故意以卧轨、碰撞等方式造成的情形下才能免责。
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受害人损毁或移动铁路线路两侧的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翻越、穿越铁路线路,偷乘货车,攀附行进中的列车,在未设置人行通道的铁路桥梁、隧道内通行,攀爬高架铁路线路,以及其他未经许可进入铁路线路、车站、货场等铁路作业区域的过错行为造成人身损害,铁路运输企业若未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 应当承担全部损失80%至20%的赔偿责任,若已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应当承担全部损失20%至10%的赔偿责任。
司法解释要求在判定受害人自身的过错程度时,应全面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等各方面的因素,不宜将受害人的过错程度认定得太高,应当更多地考虑铁路企业未尽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
该法释自2010年3月16日起施行。
全总拟试行承担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
本刊讯 今年,全国总工会计划投入近2000万元,开展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资由各级工会承担的试点工作,以便于工会主席在企业中更好地履行职责。
目前,在中国的少数企业,劳动关系比较紧张。工会主席维护职工权益,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基层工会主席由此而受到企业经营者打击报复或不公正待遇的事件屡屡发生。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工会主席权益保护问题,全国总工会2009年推行了一个新的模式:从社会上招聘职业化的工会干部,由上级工会负责他们的工资,把他们放在乡镇街道、社区工会,来维护职工的权益。这一做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全国总工会将开展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资由各级工会承担的试点工作,使工会主席从根本上摆脱“端老板的饭碗、受劳动关系束缚不敢维权”的状况,使工会组织的维权力度更大一些,实效更多一些,措施更实一些。
国家质检总局将专用机动车辆纳入特种设备目录
本刊讯 2010年1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纳入特种设备目录。
此次增补为特种设备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分为场(厂)内专用机动工业车辆和专用旅游观光车辆。场(厂)内专用机动工业车辆包括叉车、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包括内燃观光车、蓄电池观光车。
原《特种设备目录》中“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内燃侧面叉车、插腿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三向堆垛叉车、托盘堆垛车、防爆叉车”调整为此增补目录中“叉车”;原《特种设备目录》中“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类”调整为此增补目录中“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
电监会明确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本刊讯 2010年2月8日,电监会召开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着力构建电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长效机制。
会议印发了《电力行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2010年工作目标为:杜绝重大以上电力生产人身伤亡、电网大面积停电以及电厂垮坝事故;防止发生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主设备严重损坏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重点工作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责任人;把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解决电力建设施工安全问题、确保水电站运行安全、保障世博会、亚运会等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作为电力安全生产的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电力安全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强安全培训和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