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厢面积的大小对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新、旧标准对此都有不同程度的严格规定。如果轿厢面积超标过大,不采取有效措施,就会使电梯产生不安全隐患,导致溜车等事故的发生。轿厢面积超标的原因,一是用途有特殊要求,二是在设计、制造、安装等环节存在失误。那么,对于这类电梯应该怎么办?笔者认为,应针对不同的电梯,区别对待。下面就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理论作一分析。
1.乘客电梯的轿厢面积必须严格要求
这类电梯又分为2种情况,一种是电梯的用途一直没有发生改变,即原先设计、制造、安装时,是乘客电梯,现在仍作为乘客电梯;另一种是原来用途可能是货梯、医梯等,现在作为乘客电梯来使用。笔者以为,不管是哪种情况,乘客电梯的轿厢面积必须符合标准的规定。订立标准的目的也非常明确,就是为了通过轿厢面积来限制乘客人数,防止乘客过多而引起的超载溜车等问题,保证乘客的安全。乘客电梯的轿厢面积如果超标,应使轿厢面积缩小到符合标准为止。至于怎样缩小,应由使用单位决定。不管是采用哪种方法,都必须符合标准,因为这类电梯绝大多数没有专职司机对乘客人数进行人为有效控制。这类电梯虽有超载控制,但是该装置需经常检查维护(每季度至少1次)。即使该装置处于可靠有效状态,电梯能通电开闸运行,但不能保证不溜车。因为在超载的某一时刻(超载时轿门不能关闭),如果轿厢载重量突然增加,就可能导致电梯在开门状态下下滑溜车,发生剪切蹲底事故。例如,1995年10月17日,山东某毛巾厂办公楼电梯,正值下班高峰,此时轿厢已超载(超载保护装置未动作)下行,在5层停靠后,又有2名员工进入轿厢,电梯在开着门的状态下,下滑溜车,速度由慢及快,后来幸亏限速器及安全钳起作用,将轿厢制停于导轨上,在4层处轿厢被卡住,无人员伤亡。事后查明,当时一是轿厢面积超标,重量超载;另一个原因是制动器制动力矩不足。
2.载货电梯的轿厢面积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对于载货电梯,因为配有专(兼)职电梯司机,能有效地控制轿厢的载重重量,还可以根据不同货物的密度,所以轿厢面积要求可适当放宽,可不受标准的约束。此外,设计计算时,不仅要考虑额定载重量,还要考虑可能进入轿厢的运载装置的重量。有时为了满足使用要求,在采取了有效措施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加大轿厢面积。那么,什么是“有效措施”呢?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得十分具体和明确。一是根据轿厢实际面积所进行的一系列试验合格后,如根据实际面积所进行的曳引能力试验,静载试验等证明各相关受力部件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钢丝绳与曳引轮之间不打滑,安全钳、缓冲器能满足使用要求;二是电梯轿厢有有效、可靠的超载保护装置;三是应从层站装卸区域可见位置上设置标志,表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四是应专用于运送特定低轻密度物质,其体积可保证在装满轿厢情况下,该货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五是配备了经有关职能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的专(兼)职电梯司机操作电梯,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这5种措施必须在轿厢面积超标的载货电梯上同时具备。
3.医用电梯的轿厢面积的要求同客梯一样严格限制
对于医用电梯在GB7588-2003颁布执行以前,因为在标准和《电梯监督检验规程》中规定得不是很细,有关人员在认识上存在一定的误差,轿厢面积超标问题较为普遍。
GB7588-2003规定,对于医用电梯轿厢面积的要求同客梯一样严格限制。从具体情况来看,无论医梯运行的可靠性还是安全性都必须达到最高要求,因此,医用电梯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要求,保证轿厢面积不得超标。
编辑 赵静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