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实施6年,中国参保人数上涨3倍。从2004年的4500万,到2009年底的1.47亿。除工伤赔付外,工伤康复、工伤预防工作也在试点开展中。未来中国工伤保险工作的前景和目标是什么,特别是刚刚起步的工伤预防工作如何展开,在20年后应该做到哪一步,12月初在北京召开的中国—欧盟社会合作项目“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高层研讨会”上,来自欧盟各国的工伤保险专家为这些问题提供了解决的思路。
12月1日,英国、法国、瑞典、西班牙及中欧社会保障合作项目的专家与中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安监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中国人民大学等部门及地方工伤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聚集在北京,充分交流了欧盟各国工伤保险工作的发展情况,探讨了中国在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等方面的疑难问题。其中中欧社会保障合作项目专家韩标介绍的欧盟健康和安全生产战略、法国国家健康保险局工伤司司长尚塔尔·布兰丁介绍的法国工伤保险及工伤预防的做法,给予与会者深刻的启示。
欧盟健康和安全生产战略
欧洲是世界上最早进行工伤保险立法的地区。1884年德国政府制定的《工人赔偿法》,第一个确立了工伤保险制度的框架。百年来,欧盟国家通过实施工伤保险,降低了事故发生率,确保了劳动者权益,减少了职业病的发生。
对于目前欧盟工伤保险工作的现状,中欧社会保障合作项目工伤及养老保险专家韩标先生进行了系统的介绍。
韩标说,目前每年欧盟成员国发生5270起死亡事故;每年大约400万人因工作受伤或健康严重受损;根据统计,每年职业病的82%和致命时间的90%来自于中小企业。
在2002-2004年,欧盟的死亡事故降低了1%,超过3天的伤病假降低20%。但是特殊疾病在上升,包括肌肉骨骼疾病、后背疼、关节损伤和重复性劳损,还有心理压力引发的疾病,其中,压力是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它既给人带来痛苦,又影响经济发展。每年由于劳动者无法工作造成的收入损失达10亿欧元。
为了减少工伤事故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近年来,欧盟制定了一系列战略目标,其中一项是2007-2012年间每10万劳动者的事故发生率减少25%。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欧盟要求各成员国通过立法确保正确实施。具体要求有:
一是通过非约束性文件来改进和简化现行立法,加强实施工作。如通过经验交流、强化宣传、提供信息和专业培训。
二是定义和实施调整为每一个成员国的具体情况的国家战略。这些战略应以对造成伤害影响严重的行为为目标,以减少工伤事故和疾病的发生。
三是与其他国家和欧洲政策领域(教育、公共卫生、研究)在安全生产方面协作,寻求新的协作领域。
四是通过调查、交流情况和实际应用结果,更好识别、分析潜在风险。
韩标介绍说,共有21个欧盟成员国接受欧盟的战略并分别制定了本国的健康和安全生产战略。
韩标还介绍了在欧盟实施健康和安全生产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两家常设机构以及近年来每年开展的健康与安全生产主题活动。
两家机构之一为欧盟健康和安全生产机构。这一机构成立于1996年,它的任务有4项,一是针对高风险行业和中小企业开展各项活动,提高雇主与雇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交流和推广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经验和做法。该机构对于近年来出现的安全生产领域中的新的风险和挑战,起草了一份报告,提出如何应对劳动力市场中女性劳动者、流动劳动者、年轻和年长的劳动者的比例增多所带来的问题,及时识别新增风险、监测风险发展趋势,研究制定解决方案。二是要求各成员国将健康审查和安全问题纳入各国的职业和职业培训政策。三是收集并交流各国健康与安全生产战略及社区公共保健方案的信息,推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职业健康工作。四是鼓励各国开展健康与安全研究,交流研究成果,包括改进职业卫生与安全要求的方案措施。
两家机构之二是欧盟风险观测研究院。欧盟成立风险观测研究院的目的,是进行欧洲各国安全生产的回顾,了解未来发展趋势和潜在风险因素,预测工作环境变化的趋势及对健康可能造成的后果,由此提高人们对新风险的认识,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欧盟风险观测研究院收集的信息供成员国共享。这些信息包括工伤统计数据、欧盟职业病统计数据以及危险场所与职业安全卫生后果相关的数据,还包括劳动力调查和专家医生自愿提供的信息。
欧盟风险观察研究院对提供的数据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包括年龄性别、行业、职业、就业状况等对职业病的影响。这些信息和数据可以帮助各成员国了解职业病状况、主要问题和未来发展趋势。
为减少职业危害,欧盟健康和安全生产机构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仅2000年开始的欧洲年度活动,就有超过30个国家参加,发放了400万份信息材料。2000年的活动主题是“减少肌肉骨骼疾病”,2001年是“成功就是没有事故”,2003年是“危险物品 小心处理”,2004年是“构建工作安全”,2005年是“停止噪声”,2006年是“青年人的工作安全”,2007年是“减轻负荷 减少肌肉骨骼疾病”,2008-2009年是“安全工作场所风险分析”。这项活动的目标是针对生产的不同阶段的风险评估,开发一套综合管理办法。为期两年的风险评估活动,是要让公众了解所处生产场所的风险评估信息,对于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伤害和损害,找到消除的方法,或者是采取预防和保护措施来控制风险。
韩标认为,欧盟实施健康和安全生产战略中的许多认识和做法,可以为中国制定工伤预防政策提供借鉴。
工伤预防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首要任务
中欧社会保障项目工伤及养老保险专家 韩标 法国国家健康保险局工伤司副司长尚塔尔·布兰丁
法国是欧洲较早开展工伤保险的国家之一。法国国家健康保险局工伤司副司长尚塔尔·布兰丁女士在会上介绍说:“早在1898年,法国就制定了包含工伤保险的第一部社会保险法,但在1945年之前,其职能仅限于对工伤人员的赔偿。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始建于1945年。这一年,工伤保险被正式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法国的工伤保险制度的任务包括:防范工伤事故、交通意外及职业病;赔偿受害者,并以帮助他们返回工作岗位为首要任务;采用按风险程度划分的差别费率体系,保证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在法国,完整的保险体系由预防、赔偿和风险等级计算组成。保障的范围包括:
工伤事故——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是因工或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都将享受工伤待遇。这部分事故占所有工伤事故的84%;
通勤事故——指上下班从住所到工作地点和工作时到就餐地点所发生的事故。这部分事故占所有事故的10%,每千名雇员中通勤事故率为4.6%;
职业病——法国对职业病的认定有2种依据,一是按职业病目录,二是按补充制度。发生职业病占所有工伤事故总数的6%。
工伤职工可享受的工伤保险福利待遇分为三类:一是实物福利,包括治疗、手术、药品等费用及假体或矫形装置;二是每日津贴,专门用于赔偿因公暂时性伤残所致的工资损失;三是长期津贴,分为工伤者享有(如果有永久性伤残)和法定受益人享有(如果工伤职工已经死亡)。2008年,法国全年工伤保险的支出为73亿欧元。
布兰丁女士在发言中特别强调了工伤预防工作的重要地位。在法国,工伤预防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首要任务。它是对社会和员工的整体投资,也是所有企业中经济绩效的完全组成部分。因此,法国非常重视工伤预防工作。
布兰丁女士认为,法国的工伤预防工作的目标十分明确,就是针对四大风险和三大高危行业。 四大风险是指肌肉骨骼损伤、道路交通事故、职业性癌症和心理社会障碍;三大行业包括建筑业、大型零售业、临时性工作。
肌肉骨骼损伤是法国最常见的职业病,更为严重的是确诊病人数还在不断增加。在1998-2008年间,肌肉骨骼损伤发病率平均增幅13.5%,过去3年平均涨幅3.2%。
道路交通事故是法国死亡率最高的事故。50% 的死亡事故是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死亡事故人数自2005年以来不断攀升。
职业性癌症引起的后果严重。尽管在职业性疾病患者中仅有10%的职业性癌症患者,但他们的治疗等费用却占到全部职业性疾病患者支出的50%,且大部分职业性癌症与石棉有关。石棉成为法国最严重的职业杀手。问题的关键在于石棉引起的职业性疾病一般会在未来20~30年间处于高发期,因此,法国今天必须采取行动防范石棉引发的损害赔偿。
心理社会障碍作为法国一个与处理工作和生活均相关的新生问题而备受关注。目前法国正面临越来越多的由心理社会障碍引起的咨询需求的问题。
在法国,工伤预防确定的三大重点行业,都是意外事故的发生率最高的行业,这三大行业导致了雇员大量的须休病假的严重损伤以及终生残疾。因此,在法国的工伤保险制度中,规定了工伤预防方面的工作,包括:要求企业雇主和雇员进行的工伤预防行为;协助企业制定预防措施;从信息交流、教育培训、咨询及技术援助、财政奖励等方面对工伤预防工作的规定。为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法国还组建了一个多元化的专业网络,设置了国家医疗保险机构、区域医疗保险机构和国家职业安全与健康学会3个承担工伤预防工作的重要机构。
国家医疗保险机构的职能是制定工伤保险中的工伤预防政策;分配资源、管理网络和协调行动。区域医疗保险机构的职能是帮助企业和行业评估其职业风险;就工伤预防应采取的行动提出建议;实施财政奖励(奖金或罚款);国家职业安全与健康学会的主要职能是开展工伤预防项目研究;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以解决工伤预防方面的问题,设计培训课程和协助教学,发布信息产品。
布兰丁女士介绍说,在法国,工伤保险制度并不是职业安全健康领域里的唯一保障,国家劳动保障部门和国家公共服务机构同时承担着相应的职责,国家劳动保障部门主管劳动和安全监察;国家公共服务机构负责改善工作条件和安全生产,提供职业卫生服务等。尽管各部门共同的目标都是维护雇员的健康和确保他们的安全,但各部门有各自特定的使命和具体的实施方法。如何协调一致,共同努力,获得更高的效益,这对每个部门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编辑 林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