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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小觑的2.08m

作者:孙锡云 来源:《劳动保护》杂志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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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王玉震

  2005年11月19日上午,国华纺织公司各车间进行设备保养。按照车间的统一安排,前纺车间2组保全工王林和李宁负责1台A035型混开棉机的清扫工作。2人接到任务后,简单进行了任务分工,王林爬到混开棉机顶部进行清扫作业,李宁则负责混开棉机下部及设备周围的清扫工作。9点40,正在扫车的李宁听到“咚”的一声,只见王林从2m多高的机器上摔到了地面。李宁马上跑过去,看到他头部出血,已不省人事,厂方立即将王林送往人民医院,经院方全力抢救无效,王林死亡。

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后,企业急着抢救受伤人员,没有很好地保护现场,给事故调查增加了困难。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查及了解现场目击人发现:从工作场所看,混开棉机设备顶部到地面是2.08m,王林当时属于高处作业;从受伤部位来看,王林是后脑摔伤致死,估计是在清扫作业时退到设备的边缘后仰摔死的。

  通过调查了解,事故调查组分析此次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企业未采取防护措施也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该企业对高处作业有专门的规定,要求高处作业时现场应保证2人以上,1人作业,另1人负责监护,并做好必要的防护,而当王林要在该设备高处从事清扫工作时,厂方或车间领导既未提出要求,也未提供任何安全防护用具,且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未委派监护人员、未设置安全带固定点、未在设备顶部设置防人和工具坠落的护栏及踢脚板等),造成本次死亡事故发生。

  王林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按照规定,员工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系安全带、戴安全帽,而王林在从事高空作业时,既未系安全带,也没戴安全帽,个人防护意识缺乏。

  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还有几个间接原因。一是安全措施不落实,制度执行不严格。该企业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是执行不严格,没有按章办事,从而造成职工自身防护意识较差的现象。在王林违章操作时,不但自身没意识到错误,车间、工段、班组的领导也未意识到出现的问题,既无人提醒,也无人出面制止王林的违章行为。二是缺少及时的检查和指导,安全管理不到位。企业在例行安全检查工作时,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加制止清花保全工扫车时的违章行为,致使该项工作长期处在违章状态下进行。

整改措施

  事故发生后,企业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照章办事

  公司吸取这次事故的教训,教育员工按章操作,坚决杜绝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现象,使员工都能自觉地按制度办事,增强按章操作的自觉性。

  2.加强教育培训,落实“三级教育”

  要加强对员工的“三级教育”,使每位员工都能牢记本岗位职责,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同时,要在员工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员工的良好习惯。

  3.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企业、车间、班组等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发现违章作业的人员要及时纠正,及时制止,防止事故发生。每天工作前要开安全教育会,工作结束后要开安全总结会,及时将各种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4.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

  在从事设备清扫作业时,要按规定加强劳动防护,在设备的工作区域设置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防坠落措施或设置监护人员监护,以防不测。

  编辑 张 玲

责任编辑:tuk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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