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安全生产与健康日”活动举办
本刊讯(记者 宁丙文) 4月27日,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际劳工组织和山东省政府共同主办的2009年“世界安全生产与健康日”主题报告会暨“全国安全社区”颁牌命名仪式等系列活动在山东菏泽举行。
2009年国际劳工组织“世界安全生产与健康日”的主题是“工作中的健康与生活”,我国的主题为“推动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在上午举行的“全国安全社区”颁牌命名仪式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和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理事长张宝明向获得“全国安全社区”荣誉称号的菏泽市牡丹区西城办事处和吴店镇的负责人颁发了奖牌。杨元元指出,推进社区安全文化建设,有利于深化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有利于快速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社区把安全和健康的众多内容整合到一个平台上,有效地提高了社会各类人群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安全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下午,出席该系列活动的领导来到吴店镇和西城办事处,向社区居民赠送安全文化书籍和音像制品,并观看了社区安全知识教育展板、山东琴书安全说唱表演和消防演习等。
山东省省长助理曲植凡、国际劳工组织中国和蒙古局副局长张国庆、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汪忠汉等出席了系列活动并发表讲话。
“保护农民工健康高层论坛”在京举行
本刊讯(记者 韩颖) 4月24日至5月1日是“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做好宣传工作,4月24日,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在北京举办了“保护农民工健康高层论坛”。
近年来,在一些地区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时有发生。如河北省高碑店市农民工苯中毒事件,福建省仙游县、安徽省无为县、云南省水富县农民工患尘肺病事件等。农民工健康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公共卫生问题和严重的社会问题。举办此次论坛的目的,就是要唤起全社会更加关注农民工健康保护工作。
论坛中强调,我国正处在职业病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尘肺、急性职业中毒等重点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截至2008年底,各地累计报告职业病70多万例,其中尘肺病累计发病近64万例。而其中,农民工职业病危害的问题则更为突出。目前,我国有近2亿5千万农民工。大多数农民工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中小企业工作。由于劳动关系不固定,流动性大,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情况十分复杂,其健康影响难以准确估计。据专家估计,在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职业病发病总数还将继续呈上升趋势。
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榕明出席此次论坛并讲话,卫生部部长陈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分别作了主题演讲,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国际劳工组织中国和蒙古局代表应邀出席论坛并致辞。会上,卫生部部长陈竺还为全国政协委员倪萍颁发了全国职业病防治义务宣传员的聘书。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印发
本刊讯 为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范应急预案评审工作,4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编制了《指南》。《指南》规定了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2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的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3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指南》要求应急预案评审采取评审准备、组织评审、修订完善、批准印发4个程序。同时,按照《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衔接性7个方面进行评审。
全国消防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本刊讯 4月27-28日,公安部在京召开全国消防工作会议。
会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增强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感;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提高消防科技支撑能力,增强消防部队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程度;规范消防执法监督,增强执法公信力;提升部队战斗力。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建立政府、部门、单位和公民“四位一体”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加强技战术研究和演练,完善各类火灾扑救预案,提高现场指挥员科学指挥能力和参战官兵现场实战本领。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制,加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改进消防管理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国务院安委会召开联络员会议
本刊讯 4月28日,国务院安委会联络员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了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了推进“三项行动”有关工作的主要措施和办法。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梁嘉琨强调,各行业领域在推进“三项行动”工作中,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抓紧实施方案的落实;要强化督查,严格要求,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国务院安委办通报3起重大事故
本刊讯 4月中下旬以来,湖南、河北、云南相继发生3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截至4月27日,共造成51人死亡和2人失踪、35人受伤(其中9人重伤)。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4月29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出《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三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对已关闭矿井要进行再排查,确保关闭到位,严防死灰复燃。同时,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租用房屋的安全监管,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违规租用厂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责令停产整顿;坚决纠正为压工期、抢进度、降造价而不重安全的行为,确保项目施工安全、运营安全。《通知》还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道路运输企业(户)加大对交通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各类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类车辆的检测检验,及时消除各类隐患;为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合作,将矿山、施工工地、水电站、水库大坝等作为重点对象,采取有效措施;同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各项措施,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物料“五落实”。
全国冶金机械等8大行业安全工作会议召开
本刊讯(记者 吕楠俊) 4月23-24日,全国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暨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这是今年国务院“三定”规定明确,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成立监管四司,监管冶金、机械、有色、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无主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工作会议。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回顾近年来冶金机械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交流经验,安排部署2009年工作任务,推进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会议还围绕如何推进“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实施标准化工作以及《冶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孙华山要求,2009年要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实现“三个压下来”为目标,重点抓好9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对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全面履行冶金机械等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能;三是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四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五是继续推动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六是用事故教训推动相关工作;七是加强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八是切实发挥各类支撑机构的作用;九是切实加强监管队伍自身建设。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劳动防护专业委员会在京成立
本刊讯(记者 志华) 4月12日,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劳动防护专业委员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大会通过了《劳动防护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和《劳动防护专业委员会自律公约》,讨论了《2009年劳动防护专业委员会工作要点》。
大会通报了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劳动安全专业委员会筹建情况。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克荣当选为第一届委员会主任委员、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主任刘旭荣兼任秘书长。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田玉章在会上指出,劳动防护专业委员会的成立,有利于加强劳动防护产品生产、经营、检测检验单位的行业自律,协调、组织、研究、推广劳动防护法规、政策、技术标准,指导、帮助企业提升劳动防护水平,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组织、协调本行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副会长刘铁民主持会议。中国安全生产协会、部分省安全生产监管局、有关科研院所、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等147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公安部发布3部《消防法》配套规章
本刊讯 4月30日,公安部部长孟建柱签署第106号、第107号、第108号公安部令,发布实施《消防法》的配套规章《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火灾事故调查规定》,3部规章于5月1日起施行。
根据《消防法》授权,公安部通过修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的范围、内容、程序和具体要求,包括总则,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及附则共7章、51条。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对消防监督检查程序和内容作了补充和完善,包括总则、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执法监督及附则共6章、40条。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目的是提高火灾事故调查水平,维护火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包括总则、管辖、简易程序、一般程序、火灾事故调查的处理及附则共6章、48条。
上述3部规章实行后,1996年10月16日发布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2004年6月9日发布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1999年3月15日发布的《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3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