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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宁丙文译 来源:《劳动保护》杂志社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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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摩托车上班途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编辑同志:

  我单位职工李兴波于2008年7月26日早上上班途中,骑摩托车与一村民的摩托车相撞,造成左腿骨折,请问这种情况能否按工伤处理。

   攀枝花市盐边县成宗矿业选厂

   吴绍良

  吴绍良先生:

  来函收悉。

  根据函中所反映的情况,贵单位职工李兴波的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只要确认李兴波的受伤确为在上下班的时间和路线上,因机动车事故而受伤,就可以由贵单位在事故发生30日内,向单位所在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以及公安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处理证明等材料,为李兴波申请工伤认定。

   施倚

  工伤造成的腰椎间盘突出复发能否按工伤处理?

  编辑同志:

  我单位职工钱某几年前曾因工作中用力过猛,扭伤腰部,造成腰椎间盘突出,已经按照工伤处理。2008年11月26日,钱某又一次在工作中腰部扭伤,医生诊断仍为腰椎间盘突出。请问:这次受伤还是按照工伤处理吗?

   甘 肃 王奉山

  王奉山先生:

  来函收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按照规定,工伤认定应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及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这几个要素。贵单位职工钱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剩下认定为工伤的关键,就在于能否确定他的腰椎间盘突出是因工作中受伤所致,还是因病所致。如果是因病所致,不能认定为工伤,只有因伤所致,才能认定为工伤。建议贵单位将钱某的腰椎间盘突出诊断,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伤与病的诊断结论,再根据结论,确定是否向贵单位所在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施倚

  有了工伤保险,商业保险就不赔偿了吗?编辑同志:

  我们单位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为职工上了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2008年我单位一职工受伤,我们立即为该职工申请了工伤认定和商业保险赔偿。很快,劳动保障部门就做出了工伤认定的决定,并支付了工伤待遇。但是,商业保险公司在知道劳动保障部门支付了工伤待遇后,以报销单据不能满足要求为理由,拒不支付保险赔偿。请问,保险公司的做法对吗?

   山 西 刘 毅

  刘毅先生:

  来函收悉。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对于某些高危行业,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之外,还参加了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这也是值得鼓励的。企业发生事故,受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并不影响商业保险的赔付。按照《保险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因此,商业保险公司无权拒付贵单位在已签订的商业保险合同中应得的保险利益。对于单据等技术性问题,贵单位可与劳动保障部门及商业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必要时可通过诉讼等手段解决。

   施倚

  如何理解“本质安全”的含义?

  编辑同志:

  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经常提出要求实现“本质安全”的理念,具体应该如何理解“本质安全”的含义?

   广西柳州 程昌安

  程昌安先生:

  来函收悉。

  你所提及的“本质安全”的含义,实际上是要应用人机工程学的原则,通过机械的设计者,在设计阶段采取措施来消除设备隐患的一种实现本质安全的方法。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采用本质安全技术。指利用该技术进行机械预定功能的设计和制造,可以在预定条件下进行机械的预定功能时满足机械自身的安全要求。包括:避免锐边、尖角和凸出部分,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确定有关物理量的限值,使用本质安全工艺过程和动力源。

  2.限制机械应力。零件的机械应力不超过许用值,并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

  3.提交材料和物质的安全性,用以制造机械的材料、燃料和加工材料在使用期间不得危及人员的安全或健康。材料的力学特征,如抗拉、抗剪、抗阻、抗弯强度和韧性等,应满足执行预定功能的载荷作用要求;材料应能适应预定的环境条件,如具有抗腐性、耐老化、耐磨损的能力;要避免采用有毒的材料或物质,以免机械本身或由于使用某种材料而产生的气体、液体、粉尘、蒸汽或其他物质造成的火灾和爆炸危险。

  4.履行安全人机学的原则。通过合理分配人机功能,适应人体特征、人机界面设计、作业空间的布置等方面履行人机工程学原则,提高机械设备的操作性和可靠性。

  5.设计控制系统的安全原则。控制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各种作业的操作模式或采用故障显示装置,使操作者可以安全地处理。

  6.防止气动和液压系统的危险。采用气动、液压、热能传导装置的机械,必须通过设计来避免由于这些能量意外释放所带来的各种潜在危险。

  7.防止电气伤害。机械中电器部分应符合有关电气安全标准的要求。

  8.失效安全。设计者应保证当机器发生故障时不出危险。相关装置包括操作限制开关、限制不应该发生的冲击和运动的预设制动装置、设置把手和预防下落的装置、失效安全的紧急开关等。

  实质上,本质安全是指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发生事故。

   施倚

  火灾中切断电源需注意哪些问题?

  编辑同志:

  冬季易发生火灾,针对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发生火灾,切断电源时需注意哪些问题?

   内蒙古赤峰 邱云河

  邱云河先生:

  来函收悉。

  发现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起火后,首先需切断电源,应注意以下几点:

  1.火灾发生后,由于受潮或烟熏,开关设备绝缘能力降低,按闸时要尽可能使用绝缘工具操作。

  2.高压应先操作断路器,而不应先操作隔离开关切断电源;低压应先操作磁力启动器,而不应先操作闸刀开关切断电源,以免引起弧光短路。

  3.切断电源的地点要选择适当,防止切断电源后影响灭火工作。

  4.剪断电线时,不同相电位应在不同部位剪断,以免造成短路。剪断空中电线时,剪断位置应选择在电源方向的支持物附近,以防止电线切断后落下来造成接地短路和触电事故。

   施倚

  哪些工种属于消防的重点工种?

  编辑同志:

  按照《消防法》的相关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中的重点工种需严格加以防护。请问:哪些工种属于消防的重点工种?

   大 庆 丹 青

  丹青先生:

  来函收悉。

  消防的重点工种是指因生产操作失当,可能造成严重火灾危害的生产工种。一般是指电工、气焊工、电焊工、木工、油洗工、油漆工、司炉工、热处理工、熬炼工、仓库保管工等。这些工种的显著的特点是:

  1.所用的原材料或产品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2.生产、工作岗位分散、环境和条件差;3.生产、工作流动性大,时间不规律;4.技术比较复杂,安全工作难度大;5.操作时间岗位人员少,发生火灾时不利于迅速扑救。

   施倚

责任编辑:小洋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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