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是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事故易发多发,2008年11月中旬以来,广东、湖南、山东3省已接连发生3起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事故,造成10人死亡、10人受伤。
为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多发势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监总局自2008年11月5日至28日,先后下发了《关于遏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的通知》《关于开展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检测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4个通知,再次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抽检等环节进行了规范和部署。本次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检测将抽检12个省区市的39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210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堵截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通知》同时要求各地区要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及其主要原材料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产品质量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彻底铲除滋生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的土壤。
编辑 余茂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