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生前抛妻别子,来到非法开采的矿井,工作在黑暗洞坑,挣扎在生死线上,动辄洞塌坑埋,命赴黄泉;他们死后却不能魂归故里,还要再一次背井离乡,被秘密处理,消失得无影无踪,在死难者名单上连名字都没有一个,仿佛从来不曾来到世上。这就是河北省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7·14”矿难中遇难矿工的命运。
10月26日,国务院成立蔚县“7·14”矿难瞒报事故调查组。据初步调查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非法组织生产,非法购买、存储与使用火工品,因炸药自燃产生大量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等有毒有害气体,导致矿工中毒窒息死亡的重大事故,造成至少35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主曾将遇难矿工遗体秘密转运至外地处理,封闭井口,拆除井架,破坏现场。
尤其令人触目惊心的是,不仅矿主无视法律,恶意瞒报事故,而且还有地方官员策划、参与瞒报,组织所谓的调查组,搞假调查,弄假材料,写假报告。在上级部门组织核查时,有关官员故意回避问题,转移视线,提供虚假材料,企图贿赂核查人员,封锁消息。目前,已经进行处理的相关责任人员达63人,其中包括原蔚县县委书记李宏兴、县长祁建华、副县长王凤忠、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张家口分局副局长王建勇、张家口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志新、以及蔚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和事故所在镇党委书记、镇长、派出所所长等人。
这不仅是一场悲惨的矿难,还是一场可耻的地方“政难”。在这35名死难者背后,站着更多贪婪的吸血者。虽然地方官员和煤矿业主互相串通瞒报事故并不是新闻,从6年前的广西南丹矿难、3年前的山西宁武矿难,到两个月前的山西娄烦矿难中,都可以看到官员们忙乱的身影,但是这一次更有希望进行深入的披露,让世人看到部分基层官员和非法矿主权钱交易的全过程。因此,我们首先呼吁,这次针对瞒报事故成立的调查组,不仅要调查清楚“7·14”矿难真相,给予死难者家属公正的安抚和赔偿,更要调查清楚官商勾结的来龙去脉,揭示基层行政运作中的权力“黑洞”。
从已知的情况分析,矿难之所以演变成地方政府的“政难”,首先是利益勾结。开矿并非是两三个人藏在家里偷偷摸摸就可以完成的事情,非法矿井能够大张旗鼓地开工,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权力伞。这些权力伞也不会免费赠送,背后必然掩藏着权钱交易。有的官员甚至直接入股,完全和非法矿主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平时参与欺诈、压榨矿工,发生矿难后恐吓家属,成为他们的必然表现。
其次,是有些官员因利益关联而玩忽职守,导致矿难频频。矿难发生后,他们为了逃避责任追究,保住乌纱帽,瞒报成为一种普遍的选择。可怕的是,他们本来的责任是监管和救援,却摇身一变成为帮凶;他们组织调查组,干的事情却是阻止调查;他们组织救援队伍,干的事情却是见死不救;他们是相关信息的权威发布机构,干的事情却是隐瞒真相和禁止采访报道。
这些地方官员之所以敢于这样胡作非为,是因为他们认为,而且也曾经做到过,上级官员是可以贿赂的,现场记者是可以收买的,新闻媒体是可以通过公关来发布禁令的。他们还认为,死难者是没有尊严的,遗体可以不挖出来,挖出来之后可以运到外地去处理掉。死难者家属是没有权利的,对他们可以威逼利诱。因此,在一些地方,已经形成矿难瞒报机制。一旦事故发生,这个机制就“自行”启动,“自觉”运行,上下齐心,协调一致,将瞒报进行到底。
我们期待,国务院成立的“7·14”瞒报调查组能够顺藤摸瓜,正本清源,完成一个揭示并理顺地方政府和企业关系的案例。(转自2008年10月28日《南方都市报》“南方时评”)
编辑 余茂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