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进入9月份以来,全国重特大事故多发。由于相当数量的企业在奥运会之前选择了停产,全国没有发生特大事故。然而从8月下旬之后,全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就有11起。10月7日,国家安监总局通报的9起特别重大事故就有5起发生在9月份以后。
这9起特别重大事故都是责任事故,充分暴露出一些企业、地方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存在着严重问题:事故企业和矿主无视法律,非法违法生产,非法营业,非法盗采国家资源;发生事故的企业无视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发生事故的地方及有关部门贯彻中央和地方方针政策不认真、不坚决,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事故背后存在腐败问题。
在这9起特别重大事故中,有5起是企业违法生产经营所致,其中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溃坝事故、深圳市龙岗区“9·20”特大火灾事故都有腐败线索,目前正在调查。
河南登封新丰二矿“9·21”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9月21日,河南郑州登封市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二矿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7人死亡。
经调查组初步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62011下副巷掘进工作面煤层具有突出危险性,在没有采取综合防突措施的情况下,打钻作业诱发了煤与瓦斯突出;62011下副巷掘进工作面与62006采煤工作面串联通风,致使事故扩大。
事故的主要原因:该矿没有采取“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编制的各种作业规程没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内容;冒险作业,在多次出现煤炮、夹钻、喷孔、瓦斯浓度升高等煤与瓦斯突出征兆后,仍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继续冒险作业;矿井通风系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没有专用回风巷,违规采用串联通风,掘进巷道没有防突风门;现场管理混乱,井下多头作业,井下采掘作业多个承包队施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完善,传感器数量不足,发生事故的62011工作面未按规定装设传感器,故障处理不及时;违规组织生产,整合技改期间边技改边生产,未执行“停工停产进行整顿”指令;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
有关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16人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给予3名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广东深圳舞王俱乐部“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9月20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深惠路立交桥旁的舞王俱乐部歌舞厅发生火灾事故,造成44人死亡,64人受伤。
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分析,初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该俱乐部演职人员使用自制礼花弹手枪发射礼花弹,引燃天花板的聚氨酯泡沫所致。
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关单位对违法经营行为查处不力,监督管理工作存在漏洞;该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隐患;从业人员和公众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和必要的自救能力,生产经营单位应急处置不力。
有关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公安部门已刑事拘留舞王俱乐部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静及舞王俱乐部股东、管理人员等14人,给予9名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黑龙江鹤岗富华煤矿“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9月20日,黑龙江鹤岗市南山区富华煤矿井下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1人死亡。
由于事故矿井井下火区未灭,调查组人员无法进行现场勘查。事故调查组通过询问事故当班幸存者、参加救援的救护队员等相关人员,查阅有关资料和进行技术分析,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矿二段暗风井布置在鹤岗矿业集团富力煤矿已采11号煤层的底部,巷顶残留煤柱破碎、裸露、漏风,引起煤炭氧化升温自燃,导致火灾事故。
事故的主要原因:该矿采取压入式通风,防灭火检测手段落后,未能及时发现煤炭自燃发火征兆;易自燃煤层永久巷道锚喷封闭不严,存在自燃发火条件;该矿进风并第四联络巷煤层自燃引发火灾事故。
事故的间接原因:一是富华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技术管理不到位;从事具体管理工作的生产、安全、机电、通风运输矿长和技术负责人都没有煤矿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均属无证上岗。二是鹤岗市兴山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对长期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失察,未发现富华煤矿存在易发火煤层巷道长期裸露、4名副矿长未经培训上岗等重大安全隐患。三是鹤岗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该矿日常监管不到位,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四是地方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监督不到位。
有关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公安机关已刑事拘留6人,给予3名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四川巴中“9·13”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9月13日,四川巴中市巴运集团公司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1人死亡。
经初步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驾驶员违法超速行驶(限速20km/h,实际44km/h);驾驶员操作不当(左转弯角度过小)。
事故主要原因:地方政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企业安全管理薄弱,存在严重漏洞;机动车驾驶员教育培训不到位。
有关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四川省巴中市委决定撤销鲜光宗巴中市交通局党委委员、四川巴中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职务,责成相关部门按程序罢免其四川巴中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撤销其总经理职务。
山西襄汾新塔矿业有限公司“9·8”特别重大溃坝事故
9月8日,山西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铁矿)尾矿库发生垮坝事故,造成271人死亡。
经科学分析、论证,排除了因暴雨、地震等地质灾害引发溃坝以及人为破坏的可能,调查组初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尾矿堆积坝坡过陡、库内铺设塑料防水膜及采用黄土贴坡等违规做法,使坝体发生局部渗透破坏,导致坝体整体滑动,造成溃坝。
事故的主要原因:企业层面。非法生产,企业没有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违规建设和排放储水,尾矿库未经立项审批、没有设计,属违规私筑坝体;没有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政府及相关部门层面。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执法不严,没有打击取缔非法采矿;监管缺失,安监、国土、公安等部门对企业非法生产监管不到位;许可不严,国土部门对用地审批和采矿许可把关不严,水利部门对取水许可把关不严,工商部门营业执照与实际经营不符,环保部门对环评把关不严等。此外,事故背后存在腐败问题,正在调查之中。
有关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公安部门已对23名事故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山西省省长孟学农引咎辞职,副省长张建民被免职;临汾市委书记夏振贵被停职检查,市长刘志杰、副市长周杰被免职。
山西省娄烦尖山铁矿“8·1”特别重大排土场垮塌事故
9月17日,国务院领导同志在“有博客刊登举报信反映8月1日山西娄烦县山体滑坡事故瞒报死亡人数”有关材料上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山西省政府和国务院“9·8”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调查核实。
从9月22日至29日,核查指导组和山西省政府调查组核清了此次事故的死亡、失踪人数,累计找到了41具遇难人员遗体,另有6件残肢。同时,对发生事故得出初步结论:一是在这起事故中,遇难和失踪人员共计45人;二是初步查明了造成该事故的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排土场地基为第四系上更新统(Q3)黄土,承载能力较差;尖山铁矿违规超能力排放;排土场设计依据不充分,缺少地质勘探资料,没有施工图;没有对排土场进行认真监测、监控;对周边(坡脚下)群众未组织搬迁撤离。
事故间接原因:太原钢铁(集团)公司尖山铁矿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安全责任不落实;4月份发现裂隙,采取措施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没有督促企业整改重大隐患、撤离排土场坡脚下的群众。
9月6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正式成立。事故调查组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广西百色那读煤矿“7·21”特别重大透水事故
7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矿务局那读煤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3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89.8万。
经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分析,认定事故原因为:
那读煤矿: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自2008年3月以来,那读煤矿矿长一直缺位,安全管理混乱,没有按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二是探放水措施末落实。违规使用煤电钻代替专用探水钻进行探水。三是现场管理混乱。该矿在4304工作面3个切眼先后发现透水征兆的情况下,未按规定撤出受水威胁区域的作业人员;事故发生前,盲目通知已经撤到安全地点的人员返回作业地点恢复生产。四是水文资料不清,水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该矿没有查清老空区积水和废弃小煤矿的积水情况,没有排查出重大透水安全隐患;发现多次透水征兆后,未采取措施进行彻底根治。
右江矿务局:对那读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落实责任不到位;没有按照要求组织全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对那读煤矿监督检查不到位、生产技术指导不力,安全检查走过场,对那读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失察。
百色市安监局:对那读煤矿长期存在的水患问题失察;对右江矿务局及那读煤矿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混乱状况失察;对百色市煤矿防治水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未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百色市经济委员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未正确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未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致使未排查出那读煤矿重大水患问题;未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
百色市国资委:在右江矿务局3名主要领导人员涉嫌经济问题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近1年的时间内,未向市委组织部正式提出配齐该局领导班子的建议,致使该局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长期缺位、安全管理混乱。
百色市委组织部:在右江矿务局3名主要领导人员涉嫌经济问题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近1年时间内,未向市委正式提出配齐该局领导班子的建议,致使该局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长期缺位、安全管理混乱。
百色市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到位;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督促不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领导未认真履行职责的情况失察。
有关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公安机关已刑事拘留那读煤矿党委书记、常务副矿长李太云等4人。
山西孝义安信煤业有限公司“6·13”特别重大炸药爆炸事故
6月13日,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安信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炸药爆炸事故,遇难和失踪36人,受伤12人,直接经济损失1291万元。
经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分析,认定:
事故的直接原因:安信煤业有限公司在井下违规存放大量炸药和雷管,1号火工品存放点存放的炸药因不通风、环境潮湿自燃,引起雷管和炸药爆炸;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气体及爆炸生成物又引起2号火工品存放点的雷管和炸药爆炸。火工品燃烧、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及有毒有害气体导致井下作业人员伤亡。
事故的主要原因:安信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火工品违规存放、管理和使用混乱;非法越界盗采资源;以包代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劳动组织管理混乱。
政府有关部门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安信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管不力,一些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玩忽职守。
公安机关对安信煤业有限公司申购火工品批供把关不严,审批次数频繁,数量巨大;对火工品日常监管不力,在检查中虽曾多次发现该公司“地面库房内无火工品”等问题,但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跟踪落实。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安信煤业有限公司长期存在越界问题失察。2008年对该公司复产验收中,验收人员未下井就在验收表上签字“合格”,认定该矿无越界问题,同意其复工复产。
煤炭工业管理部门对安信煤业有限公司长期存在的诸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监管不力。负责井下验收内容的部分验收人员未下井就在验收表上签字“合格”,同意其复工复产;派驻该矿的“三委派”人员及包矿包片人员玩忽职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安信煤业有限公司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未达到规定的“四个百分之百”问题督促落实不到位。
吕梁市政府、孝义市政府、下堡镇政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政策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
吕梁煤矿安监分局对安信煤业有限公司长期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监察不到位。
有关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公安机关已对安信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矿长田云、安信煤业有限公司股东之一沈瑞祥等24人依法逮捕,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对安信煤业有限公司投资人冯太金等2人刑事拘留。
山东胶济铁路“4·28”特别重大交通事故
4月28日,山东省胶济铁路发生特别重大交通事故,造成72人死亡,41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92.5万元。
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分析认定,直接原因是:T195次列车在限速80km/h的弯道线路上以131km/h的速度超速行驶所致。
事故的主要原因:济南铁路局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有关文件、调度命令错发漏发;岗位责任制不落实,对列车超速行驶未能及时制止;安全基础工作薄弱;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
有关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司法机关已对济南铁路局副局长、局党委常委郭吉光等6人依法逮捕;济南铁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陈功,党委书记柴铁民已被免职。
编辑 吕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