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9月16日,湖北省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武汉市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信息发布与传播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公开。
由武汉市政府发布的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分3大类:一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二是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灾情、应急处置措施等方面的实时动态信息;三是突发事件发生后或持续期间,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提示性、动员性、辟谣性公共服务信息。
《办法》规定,涉及地震、安全生产事故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有关部门应立即将预警信息报送市应急工作机构,审查同意后,3min之内就由市气象局平台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