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8月8日,安徽淮北矿业海孜煤电公司出台了《海孜煤电公司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
《制度》规定,根据职工举报安全生产问题的大小,设定100~1000元不等的奖励,鼓励职工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疏于安全防范、生产现场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干部下井跟班、带班不与职工同下同上、重大安全隐患未排除就冒险作业、瞒报各类事故等安全违章、违纪现象进行监督、举报。
为配合《制度》的落实,海孜煤电公司专门成立了由矿长、书记任组长,安监处和政工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举报中心。举报中心对于职工的举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核查,落实举报奖惩规定。举报实行实名制,公司对此制定了专门的举报人保护制度,严防举报人受到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
(邵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