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7日21时22分,黑龙江省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煤尘爆炸事故,导致171人死亡,4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93.1万元。
矿难发生后,黑龙江省“11·27”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共调集35支矿山救护小队398名矿山救护指战员、500多名公安干警、300名武警官兵、99名矿区保卫以及医护人员、2121名分公司矿工,全力组织抢救。经过连续9昼夜的紧急抢险救援,搜救出遇险人员73人,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事故伤亡和财产损失。
救援有效措施
27日21时22分,爆炸发生。22时30分,七台河分公司救护大队接到调度室指令,22时32分,七台河分公司救护大队直属中队、新建矿中队出动。
1.七台河分公司的无风救灾
22时40分,七台河分公司总工程师赵玉林赶到东风煤矿后,立即成立了事故临时抢险救灾指挥部,并自任总指挥,指导初期救灾。
22时41分,七台河市救护队首先到达东风煤矿。救护队到达后,赵玉林即命令救护队检查回风立井风流CO浓度,检查结果显示风流无CO,赵玉林遂命令救护队立即改变矿井的风流方向,但当救护队员开启主要通风机后却发现风机无风压,反风失败。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当进风井附近或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或瓦斯煤尘爆炸时,产生的大量CO、CO2等有害气体,会随着风流带入工作面,威胁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为了便于进行处理和救护,这时需要改变矿井的风流方向,阻止灾害蔓延,缩小灾情。
22时57分,临时抢险救灾指挥部果断决策,命令技术人员继续维修主要通风机及附属设施,救护队则梯次进入,在保证救护队员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无风救灾。
22时59分,经过3个多小时的紧张抢修后,技术人员再次开启主要通风机,但仍然没法反风。赵玉林经过慎重考虑,决定继续实施无风救灾。
到28日2时45分恢复矿井主要通风时,4个救护小队已发现遇险人员20名,并迅速将其护送出井。
2.龙煤集团实施大兵团联合作战
28日凌晨3时50分,龙煤集团总经理侯仁、总工程师陈启文等连夜赶到事故现场并成立了龙煤集团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部了解到皮带提升机房被摧毁、矿井通风系统瘫痪、井下有242人作业等情况后,认为井下3个采区均为重灾区,灾害范围广、灾情重,遇险遇难人员多,遂果断决策,紧急调集龙煤集团鸡西分公司、鹤岗分公司、双鸭山分公司救护大队14个救护中队计174人的外援救护队伍增援。
鹤岗、鸡西、双鸭山分公司救护大队到达后,现场集结了5支救护大队。龙煤集团指挥部及时成立了区域救护大队行动指挥部,实施大兵团联合作战。这一决策大大加快了“11·27”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度,是成功搜救出53名遇险矿工、迅速完成抢险救灾任务的重要措施。
28日9时40分,抢险救灾指挥部命令鹤岗、鸡西、双鸭山和七台河救护队分别进入一、二、三采区,搜救遇险、遇难人员。另由七煤、鸡西、鹤岗、双鸭山4个分公司救护大队36名救护队员组成的一支救护队伍则在井下基地待命,随时听候行动指挥部调遣。行动指挥部开始实施分队、分区、分段、地毯式搜救工作方案,快速搜救遇险、遇难人员。当天白天,抢险救灾指挥部共组织15支救护小队135名救护队员下井,分别对一采区、二采区、三采区所有的采掘工作面(22个)和几乎所有的机电硐室进行侦察、搜救。众多遇难、遇险人员先后被发现。截至到28日21时,救护队共成功搜救出遇险矿工53人,找到遇难矿工138人。
随后,救护队员一边继续搜救遇难、遇险人员,一边为下井搬运遇难人员的矿工和敷设电缆的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监护,直到最后一名遇难人员(第169人)的发现,矿井73名遇险人员、所有遇难人员全部找到。
抢险救援的经验
东风煤矿“11·27”事故抢险救灾工作中,七煤、鹤岗、鸡西、双鸭山分公司和七台河市救护队5支救护队大兵团联合作战,共出动35支救护小队、398名指战员,进入灾区112队次855人次,恢复各种临时密闭210道,排放瓦斯巷道5140m,连续作战9昼夜,成功搜救出遇险矿工73人,成绩无疑是巨大的,这中间除了救援关节点上的一些随机应变和正确决策外,还有很多方式方法值得我们学习吸取。
首先,“11·27”事故发生在晚上,那个时间矿区群众还未休息,巨大的爆炸声过后,矿区群众和入井矿工家属立即聚集到了矿上。当分公司总工程师赵玉林到达矿上时,人车井候车室已经聚集了100多人,悲痛的人们恨不得立即冲入井下,去拯救自己的亲人,而此时副井已经变成了出风井,井口浓烟滚滚,检测人员检测后发现,井口CO浓度已经上升到了1.8×10-9,地面围观人员随时有CO窒息死亡的危险。为了防止CO窒息事故,赵玉林命令紧急疏散井口围观群众,但此时的规劝根本没人听得进去,情况十分紧急。在这紧要关头,赵玉林首先向围观群众通报了地面CO浓度,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再不走就要死人,然后组织东风煤矿领导和矿保卫人员紧急疏散了围观群众和矿工家属,避免了CO窒息事故,有效防止了事故扩大。
其次,此次应急救援建立有两级指挥部,形成了决策正确、指挥科学、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救援指挥系统。事故发生后,七台河分公司、龙煤集团、黑龙江省政府相继成立了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高一级的指挥部成立后自动取代低一级的指挥部,这样一来,既避免了“终极”指挥部没成立前的等待观望,又避免了高低级指挥部之间互相冲突。抢险救灾指挥部下面设立有救护队行动指挥部、抢险救灾组、善后处理组、接待信息组、现场保卫组、救援后勤组、运人组二级指挥机构。行动指挥部总指挥亲临井下一线靠前指挥,统一安排七煤、鹤岗、鸡西、双鸭山救护大队;每支侦察小队由各副大队长、总工程师、战训科长等领导带队完成任务,执行任务坚决、到位;而善后处理组、接待信息组和现场保卫组很好地安抚了遇难、遇险人员的家属,保持了矿井社会稳定,对事故抢险救灾起到了保障和促进作用;救援后勤组为救护队员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和休息条件,为救护队员恢复体能,提高防护能力和战斗力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这些都保证了整个救援过程救援指挥科学化、系统化,救援操作精细化、规范化,从而提高了应急救援工作效率。
再次,此次应急救援建立有一套系统、有序的工作程序,是圆满完成救援任务的基本保证。龙煤集团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成立伊始,救护队行动指挥部总指挥刘建民和各救护队大队长即依据《煤矿救护规程》,制定出一套较为完善的工作程序:①每个小队进入工作点都要带图、上图、重点灾区挂牌,设点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同时做好标记、签字留名;②救护队设专职记录员;③按照救灾指挥部的决策,行动指挥部布置任务要准确,救护队领取任务要明确,完成任务要彻底无误并做好标记,完成任务后要及时到行动指挥部汇报、签字;④各救护大队搜救路线分别用不同的颜色标注于图上。这些看似都是“微不足道的工作”,而正是这些“微不足道的工作”,保证了救援工作的紧张有序。爆炸发生后,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尤其是受灾严重的三采区。救护队第一次侦察测得三采区30101掘进面有害气体:CH4为10%、CO为2×10-10。不仅CO浓度极高,而且CH4也处于爆炸界限,处理不当就有发生二次爆炸的危险。因此,救护队对30101掘进面及每条搜索的巷道设点检测CH4、CO等气体成分,填写检测记录并挂牌,从而避免了失误。
救援中,一些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为救援工作提供了物质和技术保障。此次应急救援配备有移动气体分析车、束管监测系统(煤矿束管监测系统是一套煤矿安全监测产品,其能够实现连续采取气样并分析其成分变化,判定矿井有害气体情况)等新装备。爆炸发生后,井下重灾区三采区有毒有害气体严重超标,不仅CO浓度极高,而且CH4也处于爆炸界限,处理不当就有发生二次爆炸的危险。对这些有爆炸危险的重点区域和地点,救护队通过接设束管监测系统,24小时连续监测有害气体成分。保证了救援过程中未发生一起次生事故和一例救护队员伤亡事故。此次应急救援,行动指挥部通过现代化办公设备,能够及时绘制爆炸遇险人员位置图,并在每次侦察、搜救后及时填绘搜救路线图,然后打印提交给抢险救灾指挥部和行动指挥部。这些图表,使抢险救灾指挥部领导在了解事故状况、伤亡人员分布、救援进度等情况时,能够从时间、空间上一目了然,进行决策时能够成竹在胸,措施得力。
除了这些,此次抢险救援中还全面排查周边小井,防止事故波及地方小矿;救灾的同时全面启动了生还人员救治工作,防止出现新的伤亡。
救援存在的不足
此次事故抢险救援虽然成功搜救出遇险人员73人,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事故伤亡和财产损失,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此次抢险救援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仍有一些地方需要总结改进。
首先,“11·27”事故后没能在第一时间召请救护队。事故后通知程序是:矿值班领导及调度室主任→矿主要领导→七台河分公司调度室和主要领导→分公司救护大队。分公司救护大队接到召请电话已经是22时30分,此时事故已经过去了1h8min。当然,事故发生正值星期天,矿领导从居住地到达矿上需要时间;到矿后需要听取汇报,查看现场,包括研究判断事故性质,这些都是正常工作程序。而在此之前,因社会人士电话报警,七台河市救护队22时11分已经接到市政府领导下达的救援命令。市救护队赶在分公司煤矿专业救护队之前接到救援召请电话,并首先到达事故现场,这不能不说是煤矿应急救援体系的不足。
其次,东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可操作性差,难以按预案要求启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东风煤矿编制有《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里面有“瓦斯爆炸事故的救援及控制”,但无“煤尘爆炸事故的救援及控制”措施,预案也无应急响应、现场恢复等机制,报警方式未作明确规定。七台河分公司《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也是只有《煤矿重大瓦斯事故应急预案》,而无《煤矿重大煤尘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瓦斯预案中灾害预警、响应程序、处置措施、现场恢复、领导机构、人员组成、物资保障等核心内容都没有,事故后无法参照预案启动应急救援。
再次,抢险救灾指挥部未及时吸纳救护大队长,不利于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一十条和《煤矿救护规程》第七十五条都明确规定,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抢救指挥部,矿山救护队队长为抢救指挥部成员。进入市场化阶段后,煤矿的企业性质、用工制度都在发生变化,煤矿矿长也不再是计划经济下的专业人员担任;在一些煤矿企业,经营型人才走上矿长等领导岗位,并在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矿长也就变成了“职业经理人”,就是现在的国有重点煤矿,矿长对《煤矿救护规程》不熟悉的也不在少数。因此,救护队队长进入抢险指挥部于情于理都显得尤为重要。
此次应急救援还反映出企业对救护队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难以形成行动迅速的垂直管理体系等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应急救援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弥补。
编辑 汉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