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6月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出《关于做好防范强降雨、雷电、地质灾害引发次生事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避免和减少因大雨、雷电和地质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四川、陕西、甘肃、山西、河北、河南、山东、江苏、云南、广东、海南省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中央企业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监测监控;立即通知可能受影响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加强防洪设施检查,尤其是对采空区上方的防洪检查,做好防洪准备;密切监控受影响范围内各类尾矿库,检查防排洪设施,防范因强降雨和地质灾害造成垮坝、溃坝;督促铁路、民航、水运、长途汽车客运等行业企业做好相关防范工作,确保安全运营;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企业加强检查,做好防雷电工作;要对油库储罐等重大危险源的接地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强防范,在灾害天气时建筑企业要停止塔吊等高处室外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