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预警工作,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自然灾害预警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应对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自然灾害的能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出《关于建立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预警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做好自然灾害预警和防范工作,明确主管负责人和牵头机构,落实责任,严肃纪律;进一步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工作机制,加强与本地气象、海洋、防汛、国土资源、林业、地震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三级自然灾害预警工作机制,明确相关职责、信息通报程序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