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管监察、案件查处、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和投诉处理活动的监督,河南省漯河市安监局出台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跟踪问效”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都要向被监管监察对象发放《市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跟踪问效征求意见表》,使监管监察对象从是否有超越权限、超越范围、超越时限、执法不公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有不按法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行为等9个方面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监督。
漯河市安监局将采取电话回访、召开座谈会、调研等形式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检查情况作为科室和个人年终评先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