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督查,4月下旬至7月底,一项持续100天的深入全国重点地区的专项督查;从政府官员到各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共计208人参加,组成了15个督查工作组(其中煤矿7个组,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8个组);涉及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防范自然灾害;覆盖17个省(区、市)的行动正在神州大地如火如荼的展开。这项由国务院办公厅组织的安全生产领域的专项行动,规模之大、范围之广、时间之长,前所未有。
百日督查 意义重大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煤矿、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隐患仍然突出,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精心部署 周密安排
2008年4月17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煤矿和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确保督查工作深入开展,安监总局进行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专门制定了安全生产督查“六条禁令”,切实加强督查队伍廉政建设。实行督查组每天报送信息、每月集中汇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督查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督查组分别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建立督查工作制度,成立了临时党支部。
会议结束后,各部门积极响应,迅速开展行动。4月18日,安监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组培训会议在京召开,会议确定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安排。随后向相关部门下发《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4月18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4月19日上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召开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商谈会,以座谈沟通的方式研究了赴山西省、黑龙江省和四川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各省交流了已经采取的相关措施和下一步打算。
督查行动 重点突出
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目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各地安全生产状况,确定各自重点督查区域。
国家安监总局对督察工作作出如下安排:金属非金属矿山督查在河北、辽宁、湖南、贵州、云南、陕西;尾矿库督查在河北、辽宁、湖南、贵州、云南、陕西;冶金有色督查在河北、辽宁、云南;石油天然气开采督查在重庆、四川;危险化学品督查在河北、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烟花爆竹督查在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督查在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四川、陕西。
国家煤矿安监局将对事故多发、灾害严重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重点督查。主要是山西、黑龙江、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七省(市)。
督查内容覆盖面广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此次督查行动主要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业自查主要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的要求。
此次专项行动除了重点突出,还具有内容丰富、覆盖面广的特点。督查工作覆盖范围确定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省级督查不少于1/3的市(地),市级督查不少于1/3的县(区),县级督查不少于1/3的乡镇。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组织综合督查的重点在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按照国办发明电[2008]15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等。
专项督查的重点是: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施工、消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国防科技工业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执行情况。
这些方式和内容,体现了专项行动范围之广,涉及领域之全面,其受关注度和影响力也是巨大的。
督查形式多样化
此次专项行动,督查方法呈多样化特点,主要有以下5种形式。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
全面听取所到地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督查组每到一地都会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2.深入实际,现场督查
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和生产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除按计划进行检查外,督查还随机抽查一些企业和单位,通过实地检查,真正掌握基层和企业的安全工作实情。督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多次深入一线,下井检查。
3.座谈交流,听取意见
适当组织召开由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一线工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想法,商讨安全生产对策措施。
4.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告知当地政府和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
5.反馈意见,提出要求
督查过程中,适时向被督查的单位和地区通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督查结束后,要向地方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各地积极配合 工作全面展开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由党组书记、局长王君同志任组长、党组全体成员任副组长,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正在全面展开行动。与此同时,各地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积极配合专项行动。4月22日~23日,督查组陆续到达目的地展开督查行动。
4月2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率煤矿安全第一督查组抵达山西太原。
4月23日上午,安监总局副局长梁嘉琨率煤矿安全生产第五督查组听取贵州省政府的工作汇报。贵州省副省长孙国强表示,贵州将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周密部署,要把此次督查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的首要和中心任务,摆在一切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并结合百日督查行动,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务求实效。
4月23日上午,安监总局副局长孙华山率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第五督查组在江苏南京开展督查工作。江苏省副省长史和平表示,将着重抓好六个落实:落实安全理念,落实安全责任,落实专项整治,落实法规政策,落实机构人员,落实监督执法。
4月2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元元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第一督查组及煤矿安全第三督查组听取了四川省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四川省要求做到4个100%,即省督查市要做到100%,市督查县要做到100%,县对乡镇和辖区重点和高危行业的企业督查要做到100%,对排查出的有严重隐患的县级部门组织“回头看”要做到100%。
4月23日下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德学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第四督查组抵达河南郑州市。河南省已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现已由18个省直厅局负责人带队,赴18个省辖市开展督查专项行动。
4月24日,国家安监总局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赵岸青率第七督查组在湖南长沙听取了湖南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督查专项行动在湖南正式启动。湖南省副省长陈肇雄出席并主持汇报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督查组的工作,下大力气抓整改,抓落实,及时组织“回头看”活动,确保整改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查出隐患 促进整改
截至发稿,专项行动已开展近1个月,督查组发现一些地区和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依然存在。督查组就这些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各地区和企业也都积极落实。
1.金属非金属矿山督查组督促整改隐患
4月26日,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杨元元率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组检查了中石油集团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两路配气站、川东开发公司两路输气站现场。
督查组发现,重庆气矿两路配气站监视探头电线裸露,消防水带老化破损且未按规定配足,配气区未按规定设立紧急放空设施,压力容器上未设安全阀,避雷针无正规检测报告,与周边居民楼、加油站安全距离不够;川东开发公司两路输气站各泵压表无检验日期,部分分离设备未安装接地线,避雷针检测合格证过期,周围为居民住宅楼。督查组要求重庆气矿、川东开发公司加强整改,完善应急预案,强化与周边乡镇(街道)、居民的联系与协调,落实后期管理工作,做到不留后患。
5月2日,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德学率国家安监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三督查组在辽宁本溪市开展督查。督查组先后检查了本溪市本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南芬露天铁矿、本溪市通用冶炼公司。督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增加安全警示标志语、设置作业注意事项,以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金属非金属矿山第六组针对在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6家烟花爆竹企业检查发现的24条隐患和问题,在地方安监部门配合下,当场暂扣了3家零售企业和2家批发企业的经营许可证,没收了非法产品。
2.煤矿安全督查组查出一批隐患企业
百日督查行动煤矿第一组在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清徐县26处煤矿共查出82条安全隐患,责成太原监察分局立案查处4处煤矿,罚款59万元;责令4处复工复产煤矿停止生产或建设。针对基层政府监督检查不严、关闭矿井与“六条标准”存在差距等问题,督查组要求古交市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打不法行为。
煤矿第三组在四川省达县4家煤矿共查出51条安全隐患,其中重大隐患6条。督查组委托四川煤矿监察局川西监察分局分别下达了现场处理决定书,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煤矿第四组在重庆市万盛区青年镇、关坝镇进行督查。对存在通风系统不稳定、瓦斯超限时有发生、支护不接顶、单体柱和木支护混用的青年镇煤矿,责令其停产整改。对关闭矿井关而不死的情况,要求青年镇政府把对停产矿井的监管、关闭矿井的关闭工作落实到位,关闭矿井在2日内关实关死;要求关坝镇政府严格落实“一对一”的监管责任,立即按照关闭矿井“五条标准”关实关死应关闭矿井,并责成万盛区安全监管局督办。
煤矿第五组在贵州省盘县西冲镇发现被顺源煤矿整合的荣星煤矿未按规定关闭、填平,只用木板遮挡。督查组限令西冲镇5日内对其彻底关闭,由贵州煤矿安监局盘江监察分局督办。对瓦斯和技术管理等方面存在24条严重隐患的祥兴煤矿和顺源煤矿,责令停产整改,另对顺源煤矿擅自更改设计支护方式的问题,责成贵州煤矿监察局盘江监察分局立案督办,实施处罚。
煤矿第六督查组查出云南曲靖田坝镇高峰煤矿和倘塘镇秦家地煤矿43处隐患和问题,曲靖监察分局已下达执法文书,要求其停产整改。
5月1日上午,煤矿第七督查组在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通报了4天来的督查情况,国家煤监局副局长彭建勋严肃指出:“从随机督查的6个煤矿发现了大量问题,特别是在2个煤矿里发现了3个瓦斯库,浓度竟达10%,现场管理混乱情况令人不能容忍!”督查组已责成有关部门下达了执法文书。
从目前专项行动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状况比较稳定,地方领导也给予了高度重视,有力地推动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开展。
在之后的督查中,各督查组将通过督查进行调研,进一步了解全行业、全系统的情况。各督查组还将就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好方法、好经验及时进行交流,使得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得以全面、实效地开展。(图片由余茂君提供)
编辑 林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