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2006年7月9日,国务院安委办针对“中铁21局胜金台乡铁路河道防护坡‘7·4’泥石流”“中石油天然气玉门油田青西地区‘7·6’泥石流”及“山西太钢矿业公司尖山东‘7·8’山体滑坡”3起重、特大事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抓好汛期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落实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增强预防洪水、滑坡、泥石流、雷电和台风等自然灾害的意识,加强政企协调,超前做好预防。要立即开展汛期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加强对矿山、水利、电力、交通、化工等行业的矿井、油田、水库、路段、桥涵、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设施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环节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