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江西、湖南、四川、福建、辽宁、内蒙古、浙江、河北、云南、安徽等10个省、自治区132家生产企业的138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合格79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7.2%。
本次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抽查主要发现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违规使用国家禁用药物氯酸钾。第二个问题是引火线引燃时间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此次抽查中发现使用氯酸钾的有29家生产加工企业,引火线引燃时间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有45家企业。
近期,烟花爆竹生产进入旺季,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变得更加猖獗,导致烟花爆竹安全事故连续发生。据统计,仅2005年10月份以来,就接连发生7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引起的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9人死亡,5人失踪,受伤29人。为此,质检总局要求,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违规使用氯酸钾和引火线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立即组织查处。二是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产品的监督抽查和标准宣贯力度。三是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和支持。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选购,科学燃放,减少安全事故和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
编辑 冯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