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焊作业现场,常出现一些易造成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如电焊作业时,焊工不戴专用手套;电焊机的引出线接头或绝缘破裂导体裸露;引出线接线柱裸露不加护罩;引出线直接搭在金属栏杆或扶梯上;引出线拖拉在地面积水里甚至直接扔到深水里,而且焊工还站在水里作业。当安监人员制止、纠正这些习惯性违章行为时,焊工及相当一部分检修工的回答既简单又统一:“这个电不打人。”
电焊机负荷侧电压真的不会伤人吗?这个认识上的误区,是缺乏电气专业技术知识的错误认识,也是对触电事故了解不够的原故,希望通过以下分析论述,使更多的人转变观念,走出误区,以便在电焊作业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安全,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
首先,我们从交流电焊机的负载特性来分析电焊机的输出电压是如何变化的。交流电焊机其实就是一个特殊降压变压器,它的原边电压(电源电压)一般为220V或380V,输出电压的变化从负载特性曲线(如下图所示)上
可见,当电流为零时(起弧前),它的输出电压一般都在60~75V,这是为了满足电焊时起弧的需要,这时的输出电压称作空载电压,也叫电焊机的起弧电压。输出电压随电流增大,迅速下降接近零,即焊接开始后电压很低,几乎为零。由此可见,交流电焊机空载(未焊接)时引出线上的对地电压在70V左右。
电流与人体伤害程度的关系是:通过人体的电流超过摆脱电流(一般男性为16mA,女性为10.5mA),人体就不能自主摆脱带电体,会感到异常痛苦,身体难以忍受。如时间过长,则可能昏迷、窒息,甚至死亡。30mA的电流是一个危险电流,通过人体的电流达到或超过30mA时,会使人心脏跳动不规则、昏迷、血压升高、强烈痉挛,可能引起心室颤动,致人死亡;50mA的电流称为室颤电流(或致命电流),即通过人体引起心室发生纤维性颤动的最小电流,50mA电流通过人体的时间达1s,就可能发生室颤,使人死亡;通过人体的电流达100mA时,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能死亡。
人体的电阻一般都在1~2KΩ之间,如果将70V电压加于人体,根据欧姆定律得知,通过人体的电流将是35~70mA,此电流是成年男子摆脱电流的2~4倍,是成年女子摆脱电流的3~6倍,对于电阻小的人来说已达到甚至超过致命电流(50mA),而且人体的电阻在潮湿环境还会下降,这样通过人体的电流将会更大,足以致命。
下面将对两起电焊作业触电伤亡事故的案例进行分析,说明交流电焊机二次电压对人体的危害。
案例1
2002年6月,山西河津市某安装公司对某氧化铝厂3号熟料烧成窑进行大修,17日17时左右,临时工何某在窑尾焊接钩钉时,不慎触电,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分析:
窑体系Q235-A钢材制造,导电性能良好。事故原因是何某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违章进行电焊作业,对电焊操作最基本的技能一无所知,焊接时左手持钩钉,右手握焊把,被焊物钩钉根本就没有与窑体接触,负载电流通过引出线、焊把、焊条、钩钉、人体、窑体、二次侧地线,回到电焊机,构成电流流通的回路,使电流通过人体,造成触电死亡事故。如果被焊物钩钉与窑体直接接触,由于人体电阻远远大于金属的电阻,通过人体的电流很小(可以忽略不计),这起人身触电事故就不会发生了。
案例2
2000年5月9日,某市一居民滕某在家中院内进行电焊作业,滕某在距离电焊机和220v电源约6m处触电。
当时环境为阴雨天,在这样的环境里,滕某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就进行焊接作业,造成触电而亡。触电原因有两个:一是雨水使电焊钳漏电;二是死者触及到电焊钳的带电部分(如焊钳口、焊条),使电焊机的负荷侧电压加于人体,较大的电流远远超过摆脱电流,使滕某无力自主摆脱而触电死亡。
通过以上两起触电死亡事故案例的分析,引发的触电死亡事故都是由电焊机负荷侧电压造成的,并非那些焊工所说的“这个电不打人”。相反,这个电不仅打人还能致命,认为它不打人只是条件未达到。因为干燥的电焊手套、帆布手套及线手套、各类鞋袜、木板等都有一定的绝缘电阻,相应增大了人体的电阻,使通过人体的电流较小,达不到感知电流,所以人没有感觉就认为没有触电,久而久之也就在脑海里形成了错误的认识—“这个电不打人”。有了很危险的认识,就会始终认为焊机负荷侧电压不可能造成触电事故。但是,当作业环境特殊时,人体电阻的额外增加部分就会下降;甚至为零,发生人身触电伤害事故是必然的。
因此,电焊工在进行电焊作业时,一定要严格执行《电业生产安全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有关规定,杜绝违章作业,认真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为消除电焊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尽到自己应尽的安全责任。
编辑 林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