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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必然发生的闪燃事故

作者:黎依云 来源:《劳动保护》杂志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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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最近发生了一起闪蒸釜内闪燃事故,造成罐内作业人员烧伤。尽管事故中没有人员死亡,但这只是侥幸和偶然的结果。

事故过程

某生产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的单位因工艺需要,在今年1月9日将闪蒸釜装置停车。1月10日14点,车间安全员用可燃气体报警器对闪蒸釜内进行了可燃气体含量检测,组织开具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随后用鼓风机向釜内连续吹风进行置换至1月11日9点。到9点30分,清釜操作人员做完准备工作,便进釜使用铜锹进行清釜操作。约5min后,闪蒸釜内发生闪燃,导致操作人员被烧伤。

事故原因

闪蒸釜在生产过程中经常与聚合釜同时应用。高纯度乙烯和氢气混合送入聚合釜后,在一定的压力和温度下,在己烷溶液中,催化剂存在下进行淤浆聚合。聚合淤浆进入闪蒸釜,溶解于溶剂中的少量反应气体在闪蒸釜中被分离出来,聚合物淤浆极少量逐渐结垢在闪蒸釜内壁。闪蒸釜内聚合物中残留的可燃气体不断挥发,聚集在闪蒸釜内,达到闪燃浓度,在引火源作用下,发生闪燃事故。
经监测,可燃气体含量为爆炸下限的5%,符合单位用火标准,但聚合物中残留的可燃气体在人为扰动下大量释放,作业时没有连续进行可燃气体监测,导致爆炸性混合气体逐渐聚集在密闭空间里。
另外,引火源的产生,一是工人未按规定穿着静电防护鞋,导致人体静电放电;二是铜锹质量存在问题,致使铜锹与釜壁敲打产生火花;三是人体与木质铜锹把摩擦放电。

事故预防措施

1.加强管理
此单位在生产过程中的 “低标准、老毛病、坏习惯”长期存在。人工清釜从建厂初始就开始采用,因抢生产进度,每次都不将釜内存在的可燃气体彻底清理置换干净,对明显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现象熟视无睹,对釜内作业的风险没有采取措施,对于多年养成的习惯作业,仅仅归咎于工人违章,这是管理上存在的缺陷。
2. 采取安全的清釜方式
该单位生产现场的引火源无处不在,靠消除引火源避免燃烧爆炸基本不可能。因此,消除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形成,减少人员接触危险环境,是避免人身伤害事故最基本的途径。必须采取安全的清釜方式,即停车后向釜内注入蒸汽进行蒸煮,尽可能减少可燃气在聚合物里的含量,再使用压力为250MPa的高压水清洗结垢,最后用氮气将闪蒸釜干燥,使之符合工艺要求。

编辑 赵静蕊

责任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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