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201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末全国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1991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07万人。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195万人,比上年增加5万人。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特别是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实施以来,工伤保险工作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扩大覆盖面,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近两年,工伤保险扩面工作以实现应保尽保为目标,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参保,继续大力推进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和各类服务业企业参保,积极推动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保。
同时,相关部门已开始着手积极探索家庭服务企业、新兴网络服务企业、农村地区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障政策办法。
目前,我国基本实现了将有较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都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的工作目标,事业单位参保参保率已超过80%。此外,2011年我国顺利完成了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工作任务,全国共有312万国有企业等“老工伤”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随着工伤保险基金收入稳步增长,基金保障能力也大大提高—2013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15亿元,支出48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7%和18.7%。年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996亿元(含储备金168亿元)。
这位负责人介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在“十二五”阶段,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和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形成覆盖城乡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相结合的“三位一体”保障体系。
因此,工伤保险事业发展方向和目标是在继续扩大覆盖面的同时,将制度功能从单一的工伤补偿向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延伸,有效降低职工的工伤风险,提高和恢复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重新融入社会。
一方面,要继续大力推进参保扩面工作。“十二五”期间参保人数达到2.1亿人。重点大力推进高风险企业特别是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基本实现事业单位全面参保,积极研究推进家庭服务企业、新兴网络服务企业、农村地区企业参保。
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统筹层次,进一步完善待遇调整机制。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积极推进基金省级统筹。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工作机制,规范各地区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
此外,要加快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全面推进工伤预防试点工作,研究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政策办法。进一步推进职业康复工作,坚持“以医疗康复为基础、以职业康复为特色”,指导各地建立“先康复、后评残”制度,并逐步建立职业康复与再就业顺畅衔接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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