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2010年6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关于检查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委员建议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力度,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黄镇东委员说,建议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该规定1988年出台,到现在已经20多年了,《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已不适应当今社会变化,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修改这几个条例,制定符合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具体要求。特别是对女职工的禁忌岗位要加以明确,因为现在农村出来打工的女孩儿也很多,她们不太清楚这些规定,而一些有毒有害岗位,可能会损害女性生育能力,对婴儿也有害,应禁止女职工上岗,同时建议把妇女生育作为一个强制险种,解决女职工的社会保险问题。
陈斯喜委员说,执法检查当中发现,现在还存在着男女就业不平等等歧视问题。现在对女同志禁止从事的岗位就有相关规定,但是对哪些岗位应该优先招用女同志却没有相应规定。吴启迪委员也指出,从就业的角度来讲,虽然做了很多工作,实际上性别歧视是一直存在的。比如说到裁员,首先涉及到的就是女职工。再拿女大学生就业来说,从数字上看不低,但是也要看到就业质量的问题。一些女大学生在面试的时候,往往会被问到一些难堪的问题,比如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孩子等问题。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wangyu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